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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我彻底火了,远超我预估地火了。
在这两个月里,其实我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攻击别人,这个“别人”可以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群体、一个阶级、一件事、一系列事、一种现象、一种文化等等等等,只要是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话题性的,只要是我认为够得上“祭品”标准的,都可以。
而第二件事嘛,就是用舆论战的技巧为自己的攻击行为收尾。
当然,我的对手也不全是傻瓜,有些对手很强、很有经验,毕竟煽动网络暴力这种事并不是我的专利;好在我挑选的目标全都是有话柄的、都是本来做人就不干不净的……所以他们终究是有着不可弥补的弱点的。
不过话说回来,谁又没有呢?
这世界上最完美的公关,就是根本不要当什么公众人物,甚至不要有太多的人际交往——让你的名字不被太多人知晓,让你做过的一切都成为你自己的秘密。
否则,终有一天,任何一个坐在屏幕前敲打着键盘的无名氏都可以来攻击你。
即使是那些在生前为这世界做出过杰出贡献、留下过宝贵财产的人,也难逃此劫。
也只有在他们刚死的时候,你才能看到几乎所有的人都摆出一副缅怀、悲怆和感慨的样子;这个时候,谁要是敢发出一丝丝不同的声音,立刻就会被万人唾骂。
而那些悲伤感慨者呢,其实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掏钱去看过那位逝者演的电影,从来没有学习过那位逝者写的科学理论,从来没有读过那位逝者写的文学巨著,甚至仅仅只是知道逝者的名字、连他/她最显著的成就究竟是哪些都不甚清楚。
人们聚在一起,抒发着廉价的同情和感伤,仿佛这一刻他们也都变得圣洁了、渊博了。
但说到底,这些人也没有错,因为这是人性;有些时候,虚荣和自欺也是善良的一部分,人情世故,无非如此。
只是,若干年以后,时间终会洗去那些在死时受到无比尊崇之人的光环,让他们的名字和生平在以讹传讹之中成为那些无名氏茶余饭后、评头论足的对象。
有点儿扯远了,还是说回我吧。
互联网上的我,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一个角色。
他是一个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一个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一个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简单地说,是个典型、且激进的公知。
从我开始扮演这个角色时起,我便已无法再回头。
“厉小帆”这个名字,也早已不再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它成了一面旗帜,在这面旗帜下,已汇聚了很多的人,他们和大部分民众一样,比起独立、客观地思考问题……他们更愿意去追随一名扛旗者,让别人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去看待各种问题。
或者就是在意见领袖的带领下,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再去思考,然后得出一个类似自我说服般的结论。
我,需要这些人,我也喜爱着这些人。
他们就像是欧洲中世纪时期的愚昧村民,高举着手中的火把,站在宗教和道德的高地上,躲在“法不责众”的庇护下,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指引中,去烧死了一个又一个的女巫。
而我做的事情,只是确保他们没烧错人。
仰仗着这些民众,我变成了公司里炙手可热的红人,现在别说罗主编了,单位的大领导们对我都得忌惮三分。
我现在甚至都不用按时上下班了,我可以以“调查”为名,随意安排自己的出勤时间;起初我还会象征性地通过邮件通知一下罗主编我今天来不来,后来干脆就连招呼也不打了。至于我写的文章,罗主编自然也不敢再提什么意见,他连半个字都不敢改,更别说退我的稿。
说到底……有他、或没有他,待在这个公司、或不在这个公司,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立刻辞职,去当一名独立调查记者,一个所谓的“自媒体人”;这个单位对我而言,本就是一个跳板,现在我已经起飞了,这个跳板要是不碍手碍脚的,我也不介意在这儿多领一份工资,要是妨碍到我,那甩掉它、然后再狠狠去踩上一脚,都是可以的。
…………
二月上旬,年关刚过,全国人民都还沉浸在新年的喜庆之中,而我则进了拘留所。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年前,我来到一座三线城市,调查关于当地工业污染和贪腐的一些传闻。
几天的时间,我走了很多地方,拜访了很多人,然后,不出意外的,被盯上了。
我以前听闻过有女同事在一些地方被警方直接用酒店钥匙打开房门以“扫黄”为名进行突击检查的事情,没想到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了我身上。
被捕那天,我在熟睡中忽然被人叫醒,醒来时我便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已站满了人,有些人穿着制服、有些没有,甚至有几张我看着挺眼熟的面孔。
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就已被铐上带走。
走出酒店的大门的时候,外面冰天雪地,而我穿着秋衣秋裤,头上罩着件外套,手上戴着手铐,被人一路摁着脖子上了警车。
直到进了局子,我才知道自己是因为“藏毒”被捕的;我没有问他们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因为问了他们也不会回答,就算回答了,用一句“群众举报”就能让我闭嘴。
在被人询问时,我才得知自己已经“人赃并获”,说是从我的行李里“搜”到了冰毒若干。
接着,就有一个穿着便衣、从始至终不愿表露身份的男人开始给我做思想工作;他跟我说,找到的东西量不大,推测我是自己吸的、并不是贩毒,看我也不像是成瘾者的样子,只要我愿意签字认罪,拘个几天、罚点款就没事了。
听着他苦口婆心的“劝说”,那一句句的“为我好”,我很想笑,但这不是笑的时候,我需要思考……
我高估自己了吗?对那些官面上的人物动手,还太早了吗?
这五个月来,周围人对我的态度,和我取得的胜利,让我产生错觉了吗?
和我手腕上那副冰冷的铐子相比,我过去几个月里所做的那些事,真的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吗?
无论如何,最终,我并没有签字,毕竟我也不是傻瓜,我知道签字意味着什么。尽管对方软硬兼施,态度从软化到强硬再到恼羞成怒和赤裸裸的恐吓,我也不为所动。
当然,这并不影响我最终被拘的结果,因为“证据充分”,我的“不配合”举动只是让我待足了15天而已;我这个年,基本就算是在牢里过了。
进拘留所之前的手续是比较繁琐的,验血验尿、检查身体等等,不过并没有任何一份化验单经过我本人的手。
因为我之前也采访过一些经常出入这种地方的人,所里的情况我姑且是略知一二。
大多拘留所都是十几个人一起睡一个大房间,全体打地铺,如果你的家人没给你送铺盖来,看守会给你发公用的铺盖;那种铺盖看着很脏,也不怎么保暖,但就这,你还未必盖得上,因为很可能会被“狱老大”给抢去。
拘留所里的厕所就是角落里的一个蹲便器,用一堵小矮墙挡着,基本没什么隐私可言。按照规矩,新来的雏儿得去厕所边上蹲好,等有比你更菜的来了你才有资格去蹲墙边。
那些常来常往、孔武有力的“狱老大”呢,每天就... -->>
两个月后,我彻底火了,远超我预估地火了。
在这两个月里,其实我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攻击别人,这个“别人”可以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群体、一个阶级、一件事、一系列事、一种现象、一种文化等等等等,只要是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话题性的,只要是我认为够得上“祭品”标准的,都可以。
而第二件事嘛,就是用舆论战的技巧为自己的攻击行为收尾。
当然,我的对手也不全是傻瓜,有些对手很强、很有经验,毕竟煽动网络暴力这种事并不是我的专利;好在我挑选的目标全都是有话柄的、都是本来做人就不干不净的……所以他们终究是有着不可弥补的弱点的。
不过话说回来,谁又没有呢?
这世界上最完美的公关,就是根本不要当什么公众人物,甚至不要有太多的人际交往——让你的名字不被太多人知晓,让你做过的一切都成为你自己的秘密。
否则,终有一天,任何一个坐在屏幕前敲打着键盘的无名氏都可以来攻击你。
即使是那些在生前为这世界做出过杰出贡献、留下过宝贵财产的人,也难逃此劫。
也只有在他们刚死的时候,你才能看到几乎所有的人都摆出一副缅怀、悲怆和感慨的样子;这个时候,谁要是敢发出一丝丝不同的声音,立刻就会被万人唾骂。
而那些悲伤感慨者呢,其实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掏钱去看过那位逝者演的电影,从来没有学习过那位逝者写的科学理论,从来没有读过那位逝者写的文学巨著,甚至仅仅只是知道逝者的名字、连他/她最显著的成就究竟是哪些都不甚清楚。
人们聚在一起,抒发着廉价的同情和感伤,仿佛这一刻他们也都变得圣洁了、渊博了。
但说到底,这些人也没有错,因为这是人性;有些时候,虚荣和自欺也是善良的一部分,人情世故,无非如此。
只是,若干年以后,时间终会洗去那些在死时受到无比尊崇之人的光环,让他们的名字和生平在以讹传讹之中成为那些无名氏茶余饭后、评头论足的对象。
有点儿扯远了,还是说回我吧。
互联网上的我,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一个角色。
他是一个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一个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一个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简单地说,是个典型、且激进的公知。
从我开始扮演这个角色时起,我便已无法再回头。
“厉小帆”这个名字,也早已不再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它成了一面旗帜,在这面旗帜下,已汇聚了很多的人,他们和大部分民众一样,比起独立、客观地思考问题……他们更愿意去追随一名扛旗者,让别人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去看待各种问题。
或者就是在意见领袖的带领下,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再去思考,然后得出一个类似自我说服般的结论。
我,需要这些人,我也喜爱着这些人。
他们就像是欧洲中世纪时期的愚昧村民,高举着手中的火把,站在宗教和道德的高地上,躲在“法不责众”的庇护下,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指引中,去烧死了一个又一个的女巫。
而我做的事情,只是确保他们没烧错人。
仰仗着这些民众,我变成了公司里炙手可热的红人,现在别说罗主编了,单位的大领导们对我都得忌惮三分。
我现在甚至都不用按时上下班了,我可以以“调查”为名,随意安排自己的出勤时间;起初我还会象征性地通过邮件通知一下罗主编我今天来不来,后来干脆就连招呼也不打了。至于我写的文章,罗主编自然也不敢再提什么意见,他连半个字都不敢改,更别说退我的稿。
说到底……有他、或没有他,待在这个公司、或不在这个公司,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立刻辞职,去当一名独立调查记者,一个所谓的“自媒体人”;这个单位对我而言,本就是一个跳板,现在我已经起飞了,这个跳板要是不碍手碍脚的,我也不介意在这儿多领一份工资,要是妨碍到我,那甩掉它、然后再狠狠去踩上一脚,都是可以的。
…………
二月上旬,年关刚过,全国人民都还沉浸在新年的喜庆之中,而我则进了拘留所。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年前,我来到一座三线城市,调查关于当地工业污染和贪腐的一些传闻。
几天的时间,我走了很多地方,拜访了很多人,然后,不出意外的,被盯上了。
我以前听闻过有女同事在一些地方被警方直接用酒店钥匙打开房门以“扫黄”为名进行突击检查的事情,没想到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了我身上。
被捕那天,我在熟睡中忽然被人叫醒,醒来时我便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已站满了人,有些人穿着制服、有些没有,甚至有几张我看着挺眼熟的面孔。
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就已被铐上带走。
走出酒店的大门的时候,外面冰天雪地,而我穿着秋衣秋裤,头上罩着件外套,手上戴着手铐,被人一路摁着脖子上了警车。
直到进了局子,我才知道自己是因为“藏毒”被捕的;我没有问他们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因为问了他们也不会回答,就算回答了,用一句“群众举报”就能让我闭嘴。
在被人询问时,我才得知自己已经“人赃并获”,说是从我的行李里“搜”到了冰毒若干。
接着,就有一个穿着便衣、从始至终不愿表露身份的男人开始给我做思想工作;他跟我说,找到的东西量不大,推测我是自己吸的、并不是贩毒,看我也不像是成瘾者的样子,只要我愿意签字认罪,拘个几天、罚点款就没事了。
听着他苦口婆心的“劝说”,那一句句的“为我好”,我很想笑,但这不是笑的时候,我需要思考……
我高估自己了吗?对那些官面上的人物动手,还太早了吗?
这五个月来,周围人对我的态度,和我取得的胜利,让我产生错觉了吗?
和我手腕上那副冰冷的铐子相比,我过去几个月里所做的那些事,真的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吗?
无论如何,最终,我并没有签字,毕竟我也不是傻瓜,我知道签字意味着什么。尽管对方软硬兼施,态度从软化到强硬再到恼羞成怒和赤裸裸的恐吓,我也不为所动。
当然,这并不影响我最终被拘的结果,因为“证据充分”,我的“不配合”举动只是让我待足了15天而已;我这个年,基本就算是在牢里过了。
进拘留所之前的手续是比较繁琐的,验血验尿、检查身体等等,不过并没有任何一份化验单经过我本人的手。
因为我之前也采访过一些经常出入这种地方的人,所里的情况我姑且是略知一二。
大多拘留所都是十几个人一起睡一个大房间,全体打地铺,如果你的家人没给你送铺盖来,看守会给你发公用的铺盖;那种铺盖看着很脏,也不怎么保暖,但就这,你还未必盖得上,因为很可能会被“狱老大”给抢去。
拘留所里的厕所就是角落里的一个蹲便器,用一堵小矮墙挡着,基本没什么隐私可言。按照规矩,新来的雏儿得去厕所边上蹲好,等有比你更菜的来了你才有资格去蹲墙边。
那些常来常往、孔武有力的“狱老大”呢,每天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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