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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日吧?”
杨里吃惊地“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应,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很好吃。”
“嗯。”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看着她缓缓走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地一愣,一缕异样的神色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像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分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之璐目送杨里回到卧室,自己缩在客厅的沙发一角,只开了壁灯,一杯一杯地喝酒。上好的白酒,味道醇香,就如同过往的岁月。
那时候她也是喝醉了,被他两句话说得无地自容。在他“你为什么还在我怀里不动”那句之后,她一把掀开盖在她身上的西装,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从他怀里挣出,手忙脚乱地缩到了沙发的另一边,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对不起对不起。”
叶仲锷挑眉站起来,把客厅的灯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喝一点水,醒醒酒。”
之璐讷讷地接过杯子,仰头开始说正事:“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地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人生最尴尬的时候都被他看得一干二净,只想快点消失,永远不存在才好。她的包在茶几,她探着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又问:“有多余的客房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上了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用具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
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而且,我这里的酒是最好的。”
之璐诧异地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操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朝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
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地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叶仲锷就是这么一步步地,把她引入了瓮中吧。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色,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有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就这么没有任何预兆地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于是他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中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地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精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眩。身体不由自己做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到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得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地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地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然后开始谈恋爱,最后结婚,离婚,分开,就像电影一般。
喝多了酒,大脑昏昏沉沉,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潮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明明累得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
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代要十八支蜡烛,然后上了楼。
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账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地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像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最后提着一个沉沉的超市购物袋和蛋糕离开超市。太阳落下的傍晚时分,晚霞炫目,她所有的疲劳都堆积起来,沉沉的袋子压得她手臂几乎脱臼,精神不济,她要回家,快点回家。
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车站,她认准了目标,昏沉沉地踏出去,一步,两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锐利的尖叫声,她诧异,站住,想回头看,结果不等到她完全回头,墨色的身影迅速逼近,一双手擒住了她的肩头,然后那人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把她带离了地面,依稀感觉耳边有风声掠过。
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身边多了一个人,鲁建中。他铁青着脸,比他的警装看上去更阴郁。
他抓着她的肩膀,声音比吼也差不了几分:“你这是在干吗?没看到人行道?没看到红绿灯?啊,你有几个胆子,居然敢横穿马路了?!”
茫然四顾,发现周围有不少人都在看她,还在指指点点;有些人神情嘉许,对鲁建中竖起了大拇指。马路上车来车往,密集如雨。之璐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横穿了马路,脸“刷”地惨白,冷汗湿了手心。
她讷讷:“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走神,没注意到周围。”
鲁建中不容分说,把蛋糕和购物袋从她手里拿,又挥手叫出租车。
等车的时候他又说:“你知不知道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你知不知道刚刚那车子几乎要撞到你了!只有一两米的距离!”
之璐晓得自己不对,忽然后怕,乖乖地听着他教训完,然后才露出笑脸,真挚地感激他:“谢谢你救了我。人民警察就是不一样啊。对了,鲁警官,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说:“查案子顺便到了这边。刚刚在超市就看见你了,一直跟着。”
之璐很快挑到敏感词汇:“啊,案子,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鲁建中脸色稍霁,示意她上出租车,自己随后也坐了进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结果一直到了小区楼下他也没提起案子。
之璐问他:“去我家吧,我包饺子。小里今天生日,也热闹点。还有,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也好。”鲁建中点头,“我也有话要问你。”
进屋后鲁建中环顾四周,两道英气的眉毛往下一压,郑重地问:“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璐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哪种程度才算奇怪?”
“任何都可以。”
除了失眠和幻听,没别的了。之璐想一想,摇头,“没有,挺正常的。”
鲁建中缓慢地“哦”一声,声音里透露着思考和分析,他想起在超市里见到的一幕,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来:“那你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你?”
之璐拿手指了指自己,孩子一样傻里傻气地问:“跟踪我?你是说有人跟踪我?谁?”
那个人是在超市的时候被发现的。鲁建中远远地看到之璐进了超市,他的脚步不受控制,也跟着她走去;超市人多,她修长窈窕的身影很快没入各种货架背后,半晌后才在熟食区再次看到她,彼时她专心地弯腰选购卤菜。鲁建中心头一动,准备招呼时,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面容平淡无奇,身材高大,目光比一般人锐利得多。尽管熟食区那里有三五个人,但毫无疑问,那个中年男子正在观察的人,绝对是钟之璐。
钟之璐毫无疑问是名少见的美女,气质疏朗大方,无可挑剔。男人注意到她并不稀奇,不看才奇怪。可是此人的目光却不一样,冷静,审判,像在评估什么。六七年的警察经验告诉他,这个人绝非善类。于是他冷眼旁观,看看那个男人意欲何为。结果他什么都没干,转眸时迅速收敛了目光里的那种锋芒,完全不留痕迹地打量她,始终跟她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最后他稍微偏离了正常的路线,他走过她身边,看似无缘无故地撞了她一下。他追了上去,但因为两人相隔距离太远,终于无功而返;心事重重回到超市门口,冷不防之璐正在穿过马路,一辆奔驰飞驶而来。他刹那什么都顾不得了,冲救了她。
“目前也是猜测而已,”鲁建中知道她现在精神上的压力极大,不忍心再吓她,只是说,“也许我是多心,但是请你务必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家里的,手机,公安局的,最好都背下来。”
最初的震惊之后,做记者时的那种无畏和热血再次复活,她冷静地点点头,“好,我会小心。对了,许大姐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鲁建中这时才放下警帽,说:“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
“那就好。”
这句话让她放心,只要有进展就说明有希望。她起身去厨房,洗了手,开始铰肉馅,切韭菜和白菜。她做事情很快且利索,完全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鲁建中在厨房门口看她,暗暗诧异,问:“你以前经常包饺子?”
之璐一呆,锋利的菜刀落下,好在她动作迅速,最后来了个紧急刹车,刀锋险险地擦过手背上,割开了一道小口子,血拥挤着从伤口里爬出来,滴在了白菜棒子上,雪白血红,颜色如此精彩。伤口的疼痛在预计范围之内,她忍着没叫出来,另一只手一伸,打开头顶上的橱柜,摸到了创口贴,撕开贴上。
创口贴是叶仲锷放在那里的。她切菜的时候向来是小心的,只有一次割到了手,他就在那里放了创口贴,心疼地骂她笨。到后来,她煮饭的时候也少得多了,有两次,叶仲锷罕见地主动提出来要吃她包的饺子,她“嗯嗯”答应着,可一次都没再做过。
就这样欠下来。
大概再也没机会还上了。
bsp; 不知道在储物室门口站了多久,她终于能够动弹,拖着铅块一样的双腿下楼,怀里抱着那瓶香槟,沉沉的,瓶子冰凉。
客厅里另一头的灯忽然开了,杨里揉着眼睛,从卫生间那边过来。她现在愈发瘦小,小号的睡衣看上去显得宽大,她偏偏头,看到楼梯口的之璐,一呆,“之璐姐,你还没睡?”
“没有,”之璐力图让疲倦的脸上浮出点笑意,说,“小里,明天,噢,其实已经是今天了,是你的生日吧?”
杨里吃惊地“啊”一声,声音都走调了:“之璐姐,怎么知道?”
“那就对了,”之璐拍拍她,“你今天晚上没有晚自习?早点回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说完却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反应,杨里怔怔的,长久没有说话,之璐只好自问自答,“饺子好不好?我包的饺子据说很好吃。”
“嗯。”杨里咬着唇,低头,竭力忍耐着眼泪。
看着她缓缓走进卧室的背影,之璐想起刚刚的声音,为了确认,她叫住她:“小里,问你件事。”
“什么?”杨里立刻站住了,回头。
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措辞,之璐终于问出来:“最近这段时间,你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的。”
杨里短暂地一愣,一缕异样的神色在脸上转瞬而逝,取而代之的是茫然和不解,她摇了摇头,“声音?什么声音?”
“那就没什么了。”这个答案使得之璐略略放心。错不了,就是幻听。就像朱实说的那样,失眠到这个分上,出现幻听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她失眠还会延续多久?还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更有可能,是一辈子?找不到答案。
之璐目送杨里回到卧室,自己缩在客厅的沙发一角,只开了壁灯,一杯一杯地喝酒。上好的白酒,味道醇香,就如同过往的岁月。
那时候她也是喝醉了,被他两句话说得无地自容。在他“你为什么还在我怀里不动”那句之后,她一把掀开盖在她身上的西装,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从他怀里挣出,手忙脚乱地缩到了沙发的另一边,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对不起对不起。”
叶仲锷挑眉站起来,把客厅的灯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喝一点水,醒醒酒。”
之璐讷讷地接过杯子,仰头开始说正事:“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地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人生最尴尬的时候都被他看得一干二净,只想快点消失,永远不存在才好。她的包在茶几,她探着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又问:“有多余的客房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上了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用具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
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而且,我这里的酒是最好的。”
之璐诧异地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操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朝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
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地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叶仲锷就是这么一步步地,把她引入了瓮中吧。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色,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有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就这么没有任何预兆地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于是他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中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地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精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眩。身体不由自己做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到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得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地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地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然后开始谈恋爱,最后结婚,离婚,分开,就像电影一般。
喝多了酒,大脑昏昏沉沉,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潮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明明累得不堪,工作还要做下去。单位已经有人对她三天两头的请假有意见,且不说邓牧华对她有提携之恩,只论她是她的师姐,也不能让她为难,给她丢脸。第二天下午她主动要求上门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作家约稿,老人家晚年致力于学术研究,不再写小说,并且多年疾病的缘故,脾气不算太好,但最后终于也被她说动,答应下来。
邓牧华在电话里夸奖她:“很厉害啊,我去过两次,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哎,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回单位了。”
之璐笑笑,“哪里。做记者的时候更麻烦的人也遇到过,不外乎是投其所好,没什么太难的。”
挂上电话,之璐去了趟超市。
她先在楼下订了蛋糕,交代要十八支蜡烛,然后上了楼。
正是下班时节,超市人也不少。她买了要买的各种材料,临近结账前发现忘记买鸡蛋,又匆忙地赶回去,冷不防一个人却撞上了她,那个男人身材比一般人高大,胸膛结实得好像铁块,那瞬间她感觉眼前金星乱飞,好不容易站定,肇事者已经消失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之璐苦笑,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蛮不讲理毫无公德心的人,她只好自认倒霉。
最后提着一个沉沉的超市购物袋和蛋糕离开超市。太阳落下的傍晚时分,晚霞炫目,她所有的疲劳都堆积起来,沉沉的袋子压得她手臂几乎脱臼,精神不济,她要回家,快点回家。
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车站,她认准了目标,昏沉沉地踏出去,一步,两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锐利的尖叫声,她诧异,站住,想回头看,结果不等到她完全回头,墨色的身影迅速逼近,一双手擒住了她的肩头,然后那人一连串的动作,几乎把她带离了地面,依稀感觉耳边有风声掠过。
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身边多了一个人,鲁建中。他铁青着脸,比他的警装看上去更阴郁。
他抓着她的肩膀,声音比吼也差不了几分:“你这是在干吗?没看到人行道?没看到红绿灯?啊,你有几个胆子,居然敢横穿马路了?!”
茫然四顾,发现周围有不少人都在看她,还在指指点点;有些人神情嘉许,对鲁建中竖起了大拇指。马路上车来车往,密集如雨。之璐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横穿了马路,脸“刷”地惨白,冷汗湿了手心。
她讷讷:“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刚走神,没注意到周围。”
鲁建中不容分说,把蛋糕和购物袋从她手里拿,又挥手叫出租车。
等车的时候他又说:“你知不知道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你知不知道刚刚那车子几乎要撞到你了!只有一两米的距离!”
之璐晓得自己不对,忽然后怕,乖乖地听着他教训完,然后才露出笑脸,真挚地感激他:“谢谢你救了我。人民警察就是不一样啊。对了,鲁警官,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说:“查案子顺便到了这边。刚刚在超市就看见你了,一直跟着。”
之璐很快挑到敏感词汇:“啊,案子,案子进展得怎么样了?”
鲁建中脸色稍霁,示意她上出租车,自己随后也坐了进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结果一直到了小区楼下他也没提起案子。
之璐问他:“去我家吧,我包饺子。小里今天生日,也热闹点。还有,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也好。”鲁建中点头,“我也有话要问你。”
进屋后鲁建中环顾四周,两道英气的眉毛往下一压,郑重地问:“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璐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哪种程度才算奇怪?”
“任何都可以。”
除了失眠和幻听,没别的了。之璐想一想,摇头,“没有,挺正常的。”
鲁建中缓慢地“哦”一声,声音里透露着思考和分析,他想起在超市里见到的一幕,犹豫了片刻,还是问出来:“那你有没有觉得有人跟踪你?”
之璐拿手指了指自己,孩子一样傻里傻气地问:“跟踪我?你是说有人跟踪我?谁?”
那个人是在超市的时候被发现的。鲁建中远远地看到之璐进了超市,他的脚步不受控制,也跟着她走去;超市人多,她修长窈窕的身影很快没入各种货架背后,半晌后才在熟食区再次看到她,彼时她专心地弯腰选购卤菜。鲁建中心头一动,准备招呼时,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面容平淡无奇,身材高大,目光比一般人锐利得多。尽管熟食区那里有三五个人,但毫无疑问,那个中年男子正在观察的人,绝对是钟之璐。
钟之璐毫无疑问是名少见的美女,气质疏朗大方,无可挑剔。男人注意到她并不稀奇,不看才奇怪。可是此人的目光却不一样,冷静,审判,像在评估什么。六七年的警察经验告诉他,这个人绝非善类。于是他冷眼旁观,看看那个男人意欲何为。结果他什么都没干,转眸时迅速收敛了目光里的那种锋芒,完全不留痕迹地打量她,始终跟她保持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最后他稍微偏离了正常的路线,他走过她身边,看似无缘无故地撞了她一下。他追了上去,但因为两人相隔距离太远,终于无功而返;心事重重回到超市门口,冷不防之璐正在穿过马路,一辆奔驰飞驶而来。他刹那什么都顾不得了,冲救了她。
“目前也是猜测而已,”鲁建中知道她现在精神上的压力极大,不忍心再吓她,只是说,“也许我是多心,但是请你务必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家里的,手机,公安局的,最好都背下来。”
最初的震惊之后,做记者时的那种无畏和热血再次复活,她冷静地点点头,“好,我会小心。对了,许大姐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鲁建中这时才放下警帽,说:“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
“那就好。”
这句话让她放心,只要有进展就说明有希望。她起身去厨房,洗了手,开始铰肉馅,切韭菜和白菜。她做事情很快且利索,完全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鲁建中在厨房门口看她,暗暗诧异,问:“你以前经常包饺子?”
之璐一呆,锋利的菜刀落下,好在她动作迅速,最后来了个紧急刹车,刀锋险险地擦过手背上,割开了一道小口子,血拥挤着从伤口里爬出来,滴在了白菜棒子上,雪白血红,颜色如此精彩。伤口的疼痛在预计范围之内,她忍着没叫出来,另一只手一伸,打开头顶上的橱柜,摸到了创口贴,撕开贴上。
创口贴是叶仲锷放在那里的。她切菜的时候向来是小心的,只有一次割到了手,他就在那里放了创口贴,心疼地骂她笨。到后来,她煮饭的时候也少得多了,有两次,叶仲锷罕见地主动提出来要吃她包的饺子,她“嗯嗯”答应着,可一次都没再做过。
就这样欠下来。
大概再也没机会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