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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仍未停,在山林间落了半夜,雨水冲得本来寂静的山林泥泞翻滚,潮气弥漫,那些如同千万根带着锋芒的绣花针般的雨水哗啦啦倾盆而下,打得一路上泥水混杂,春时还算是茂密的新叶被敲得一弹一弹发出哒哒的响声。
有一双脚踩在那泥泞上,很普通的一双布靴,踏上去泥水溅起,将那已经很脏的布鞋给染得更为污浊,在这士林并立,极重仪态姿容的江南道上,穿着这样一双脏鞋子,尽管面相生得再好,也难以让那些大世家或朝廷门阀中人正眼相看,无论是从文读书路,还是仗剑江湖行,在哪里都得去吃哪里的风土人情,江南道的风俗几百年改不了,管你是多厉害的大人物到了这里都得入乡随俗,从文的要摒弃狂士的不羁,学着谦逊礼仪,从武的也必须不仅仅去在乎胸中本事手上真招,还得注重外在气度。江南道上风光好,又是鱼米钟鼎之乡,但也是久被诟病的酸腐气息极重之处,就算是开始从边关到了江南道一副兵痞子样的王由辽此时也差不多丢弃了那些北边的豪壮风度,多了些沉稳将气。
穿着脏布靴的年轻人面容俊秀,一双小桥流水般的眉毛上眉峰很重,凤目中眼色凝然,正朝着前方飞奔,而他的身后,突兀冒出来的数匹黑狼紧追不舍,数匹,数十匹,黑压压的野狼群踩过了年轻人踩下的泥泞,转瞬间一人群狼掠过山林间,朝着深山之中奔驰着。
年轻人正往前飞快奔跑着,忽然眼尖看着旁边一处树丛微微响动,在雨水中一起一伏,年轻人稍微步伐定下,身躯往下猛地一低,说时迟那时快,在年轻人低下身形的下一个瞬间,那树丛中就有一匹野狼扑了出来,快得只能瞧见一团模糊的黑影以及在雨夜中更为凌厉可怖的两排獠牙,若非年轻人低下了身躯,估摸着就已经是一个死人,绝对会被那野狼给偷袭成功咬断脖颈。
但那野狼并未偷袭成功,落在地上准备马上转身扑出第二下,可在那野狼还未完全转过身躯的时候,年轻人腰间的春草剑已然划过那野狼头颅,狼头飞出老远。
在未入深夜的时候,他还不是一个人,想起那个被他推下山涧的姑娘,他心里头微微一阵悸动,但没有过多的情绪波动,他转头看了一眼那依然不停歇追上来的狼群,继续往前奔跑。
在与叶青栗并肩杀狼群之前,甚至在那些野狼刚刚出现之前,余锦就已经有了那个想法,他知道无论叶青栗是否会拖累他,无论是不是个可以分担一般压力的好帮手,或者是不是压根就不愿意走,他都已经要让这个脾气倔强的姑娘先跑掉。
余锦从小生活在小山村中,上山看着那些猎人狩猎也不是一两次,深知狼这种生物的强大所在便是数量,以及如同蚁群一般由数量导致质变,百余匹野狼不可能是两个连二重天武道境界都没有达到的年轻人可以战胜的,在之前他还有想要一起逃走的想法,但到了那两人被围困在一起的时候,他就知道没有机会了。
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走到那山崖边上,那山崖边上两座山峰中的山涧水流极快,又有泥土淌过,尽管很高,但是顺着下去最多受一点轻伤。
他没有想过要在那儿和那个还有些天真的姑娘并肩作战,那不过是骗人的话语,两个人,要和百来匹野狼作战,无疑于痴人说梦,又不是什么一重天中游往上境界的顶尖高手,要真去拼命厮杀,结局肯定是两个人都不能生还。
既然不能同生,那也必不可共死,能活下来一个自然是好事。
于是余锦把叶青栗从那山涧上推了下去,看到叶青栗从山涧泥土包裹的石壁上滑落下去的时候,他已经知道自己是必死无疑,能够推下叶青栗都已经是千钧一发之际冒了大风险的,自己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能够随着叶青栗一起从山涧上滚落下去,或者换个角度来说,如果自己也随着叶青栗一起滚下去的话,以那些野狼出人意料的智慧是绝对会跟着那山涧的地方从山林间顺路而下继续追击的,只有自己当成诱饵多抵挡一阵子才有机会让那个姑娘逃出生天,所以那句别恨我,算是诀别。
当然,余锦在还没有抬出步子的关头,就被那些野狼给围了起来,本来就瞬间少了一个人的抵御,加上气机的逐渐减少,一瞬间就被几乎看不穿眼的黑色野狼群给扑了上来。
但意外的是,他都已经是一个必死之人,却没有死掉。
在被野狼群给埋没的一瞬间,余锦双手捏双剑,正欲用尽全部气机给予最后一击再谢幕的时候,却见那春草秋萤两剑上因为在他气机全力催动之下,有两道剑罡化为实质的气息迸发而出,也就在这... -->>
雨仍未停,在山林间落了半夜,雨水冲得本来寂静的山林泥泞翻滚,潮气弥漫,那些如同千万根带着锋芒的绣花针般的雨水哗啦啦倾盆而下,打得一路上泥水混杂,春时还算是茂密的新叶被敲得一弹一弹发出哒哒的响声。
有一双脚踩在那泥泞上,很普通的一双布靴,踏上去泥水溅起,将那已经很脏的布鞋给染得更为污浊,在这士林并立,极重仪态姿容的江南道上,穿着这样一双脏鞋子,尽管面相生得再好,也难以让那些大世家或朝廷门阀中人正眼相看,无论是从文读书路,还是仗剑江湖行,在哪里都得去吃哪里的风土人情,江南道的风俗几百年改不了,管你是多厉害的大人物到了这里都得入乡随俗,从文的要摒弃狂士的不羁,学着谦逊礼仪,从武的也必须不仅仅去在乎胸中本事手上真招,还得注重外在气度。江南道上风光好,又是鱼米钟鼎之乡,但也是久被诟病的酸腐气息极重之处,就算是开始从边关到了江南道一副兵痞子样的王由辽此时也差不多丢弃了那些北边的豪壮风度,多了些沉稳将气。
穿着脏布靴的年轻人面容俊秀,一双小桥流水般的眉毛上眉峰很重,凤目中眼色凝然,正朝着前方飞奔,而他的身后,突兀冒出来的数匹黑狼紧追不舍,数匹,数十匹,黑压压的野狼群踩过了年轻人踩下的泥泞,转瞬间一人群狼掠过山林间,朝着深山之中奔驰着。
年轻人正往前飞快奔跑着,忽然眼尖看着旁边一处树丛微微响动,在雨水中一起一伏,年轻人稍微步伐定下,身躯往下猛地一低,说时迟那时快,在年轻人低下身形的下一个瞬间,那树丛中就有一匹野狼扑了出来,快得只能瞧见一团模糊的黑影以及在雨夜中更为凌厉可怖的两排獠牙,若非年轻人低下了身躯,估摸着就已经是一个死人,绝对会被那野狼给偷袭成功咬断脖颈。
但那野狼并未偷袭成功,落在地上准备马上转身扑出第二下,可在那野狼还未完全转过身躯的时候,年轻人腰间的春草剑已然划过那野狼头颅,狼头飞出老远。
在未入深夜的时候,他还不是一个人,想起那个被他推下山涧的姑娘,他心里头微微一阵悸动,但没有过多的情绪波动,他转头看了一眼那依然不停歇追上来的狼群,继续往前奔跑。
在与叶青栗并肩杀狼群之前,甚至在那些野狼刚刚出现之前,余锦就已经有了那个想法,他知道无论叶青栗是否会拖累他,无论是不是个可以分担一般压力的好帮手,或者是不是压根就不愿意走,他都已经要让这个脾气倔强的姑娘先跑掉。
余锦从小生活在小山村中,上山看着那些猎人狩猎也不是一两次,深知狼这种生物的强大所在便是数量,以及如同蚁群一般由数量导致质变,百余匹野狼不可能是两个连二重天武道境界都没有达到的年轻人可以战胜的,在之前他还有想要一起逃走的想法,但到了那两人被围困在一起的时候,他就知道没有机会了。
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走到那山崖边上,那山崖边上两座山峰中的山涧水流极快,又有泥土淌过,尽管很高,但是顺着下去最多受一点轻伤。
他没有想过要在那儿和那个还有些天真的姑娘并肩作战,那不过是骗人的话语,两个人,要和百来匹野狼作战,无疑于痴人说梦,又不是什么一重天中游往上境界的顶尖高手,要真去拼命厮杀,结局肯定是两个人都不能生还。
既然不能同生,那也必不可共死,能活下来一个自然是好事。
于是余锦把叶青栗从那山涧上推了下去,看到叶青栗从山涧泥土包裹的石壁上滑落下去的时候,他已经知道自己是必死无疑,能够推下叶青栗都已经是千钧一发之际冒了大风险的,自己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能够随着叶青栗一起从山涧上滚落下去,或者换个角度来说,如果自己也随着叶青栗一起滚下去的话,以那些野狼出人意料的智慧是绝对会跟着那山涧的地方从山林间顺路而下继续追击的,只有自己当成诱饵多抵挡一阵子才有机会让那个姑娘逃出生天,所以那句别恨我,算是诀别。
当然,余锦在还没有抬出步子的关头,就被那些野狼给围了起来,本来就瞬间少了一个人的抵御,加上气机的逐渐减少,一瞬间就被几乎看不穿眼的黑色野狼群给扑了上来。
但意外的是,他都已经是一个必死之人,却没有死掉。
在被野狼群给埋没的一瞬间,余锦双手捏双剑,正欲用尽全部气机给予最后一击再谢幕的时候,却见那春草秋萤两剑上因为在他气机全力催动之下,有两道剑罡化为实质的气息迸发而出,也就在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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