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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稀罕货,就左哲现在的情况,也就只能在妖界过过瘾了。
他这才刚刚鸠占鹊巢的成了化神,手里握着鼠标还没过瘾呢,可不能把它给废掉了。
“小样儿,换了马甲一样认识你!”
这是推销员老马对左哲说的第一句话,确切的说是对那个音像店老马说的第一句话。
当时音像店老马在琢磨要不要把正在写的东西给太监掉,然后弄个马甲另开新书,结果他一嗓子吼过来,吓得音像店老马小心肝扑通扑通的活蹦乱跳。
满肚子心虚的音像店老马蓦然回首,就看到了脏哩吧唧穿得像个土鳖还挎了个帆布包包的推销员老马。
“干啥子?”
音像店老马的眉毛很纠结,音像店老马的口气也很冲。
这很不礼貌。
毕竟他这里是个音像出租店,而他是店里的老板兼伙计。
可是音像店老马不觉得冷不丁冒出来这个老家伙是来租碟子或者买那个片的主儿,再说他一张嘴就正好给音像店老马那活泼泼的小心思泼了瓢冷水,拔凉拔凉的,让音像店老马有点恼羞成怒的小激动。
“你应该说‘有何贵干’或者‘什么事情’再或者‘有什么需要效劳的’,那才是比较规范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这样子嘴巴一张就来个方言,会吓跑读者的!”
音像店老马的心,很是明确的漏跳了一拍。
“你是谁?”
这下子问话,音像店老马有点小心翼翼。
当然,也“比较规范比较标准比较普通话”了一点点,至少他没说用土得掉渣的方言瓮声瓮气的说“你是哪个”。
“马发才,马行空,马老大,马秋铃,小马哥,马马,老马……你说我该用哪个马甲好?”
这一次,音像店老马的心没有漏跳,而是狂跳起来,就像大白天的见到了大头鬼。
推销员老马说的那些名字,除了第一个是音像店老马的本名,其余的全都是他的马甲。
当初之所以干干脆脆的盘下这个音像出租店,绝不是想过老板的瘾,而是看上了店里那台陈旧不堪破破烂烂得仿佛垃圾堆刨出来的古董电脑。
差是不一般的差,可他看了,可以上网,键盘鼠标啥的也还能用。
这就够了,他上网一般不会去打游戏聊天,而是码字写小说。
说好听点,他是个网络写手,说通俗一点,他就一码字的,还是仆街到底太监无数的那种傻B。
换了N多的马甲,挖了N多的坑,勉勉强强拿得出手的完本也就那么两部小说。
通常都是开了个两三万字的头,忙天慌地的传上去,然后眼巴巴的等着看成绩。
只要人气不高,立马就太监掉另穿马甲开新书,比小孩儿玩泥巴还要随意。
就因为没整出个名堂,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自己是网络写手,知道马发才在码字而且知道他具体马甲的人,好像还没有生出来。
就连他自己,要清理用过的马甲,也得掏出备忘录费好一阵子的神。
现在突然冒出个捡破烂似的老头,一张嘴就把他的马甲拿来如数家珍,那不是活见鬼是什么?
“瞧你那傻眉瞪眼的呆样,放心好啦,我不是妖怪也不是大头鬼,这么跟你说吧,我是未来人,我叫做推销员老马,我来自公元2050年,你的,明白?”
推销员老马大大咧咧的拉过张椅子在音像店老马旁边坐了下来,活像他才是店铺老板那么随便。
然后他就瞄了瞄音像店老马的电脑显示器。
上面正是音像店老马那本准备太监掉的新书,人气惨淡的挂在那里可怜巴巴的示众。
真是稀罕货,就左哲现在的情况,也就只能在妖界过过瘾了。
他这才刚刚鸠占鹊巢的成了化神,手里握着鼠标还没过瘾呢,可不能把它给废掉了。
“小样儿,换了马甲一样认识你!”
这是推销员老马对左哲说的第一句话,确切的说是对那个音像店老马说的第一句话。
当时音像店老马在琢磨要不要把正在写的东西给太监掉,然后弄个马甲另开新书,结果他一嗓子吼过来,吓得音像店老马小心肝扑通扑通的活蹦乱跳。
满肚子心虚的音像店老马蓦然回首,就看到了脏哩吧唧穿得像个土鳖还挎了个帆布包包的推销员老马。
“干啥子?”
音像店老马的眉毛很纠结,音像店老马的口气也很冲。
这很不礼貌。
毕竟他这里是个音像出租店,而他是店里的老板兼伙计。
可是音像店老马不觉得冷不丁冒出来这个老家伙是来租碟子或者买那个片的主儿,再说他一张嘴就正好给音像店老马那活泼泼的小心思泼了瓢冷水,拔凉拔凉的,让音像店老马有点恼羞成怒的小激动。
“你应该说‘有何贵干’或者‘什么事情’再或者‘有什么需要效劳的’,那才是比较规范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这样子嘴巴一张就来个方言,会吓跑读者的!”
音像店老马的心,很是明确的漏跳了一拍。
“你是谁?”
这下子问话,音像店老马有点小心翼翼。
当然,也“比较规范比较标准比较普通话”了一点点,至少他没说用土得掉渣的方言瓮声瓮气的说“你是哪个”。
“马发才,马行空,马老大,马秋铃,小马哥,马马,老马……你说我该用哪个马甲好?”
这一次,音像店老马的心没有漏跳,而是狂跳起来,就像大白天的见到了大头鬼。
推销员老马说的那些名字,除了第一个是音像店老马的本名,其余的全都是他的马甲。
当初之所以干干脆脆的盘下这个音像出租店,绝不是想过老板的瘾,而是看上了店里那台陈旧不堪破破烂烂得仿佛垃圾堆刨出来的古董电脑。
差是不一般的差,可他看了,可以上网,键盘鼠标啥的也还能用。
这就够了,他上网一般不会去打游戏聊天,而是码字写小说。
说好听点,他是个网络写手,说通俗一点,他就一码字的,还是仆街到底太监无数的那种傻B。
换了N多的马甲,挖了N多的坑,勉勉强强拿得出手的完本也就那么两部小说。
通常都是开了个两三万字的头,忙天慌地的传上去,然后眼巴巴的等着看成绩。
只要人气不高,立马就太监掉另穿马甲开新书,比小孩儿玩泥巴还要随意。
就因为没整出个名堂,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自己是网络写手,知道马发才在码字而且知道他具体马甲的人,好像还没有生出来。
就连他自己,要清理用过的马甲,也得掏出备忘录费好一阵子的神。
现在突然冒出个捡破烂似的老头,一张嘴就把他的马甲拿来如数家珍,那不是活见鬼是什么?
“瞧你那傻眉瞪眼的呆样,放心好啦,我不是妖怪也不是大头鬼,这么跟你说吧,我是未来人,我叫做推销员老马,我来自公元2050年,你的,明白?”
推销员老马大大咧咧的拉过张椅子在音像店老马旁边坐了下来,活像他才是店铺老板那么随便。
然后他就瞄了瞄音像店老马的电脑显示器。
上面正是音像店老马那本准备太监掉的新书,人气惨淡的挂在那里可怜巴巴的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