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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院子都是黄色的泥水,茅草搭起来的屋顶实在是不大结实,到处滴滴答答地作响。
“二宝,来,吃碗蛋羹,吃完了再读书。”
灰扑扑的布帘子撩开,一个手脚粗大,肤色也略粗糙的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往方若华的手边搁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羹。
蛋羹很是稀薄,只有小半碗。
女人吞了口口水,低下头去不多看,只催促道:“二宝,赶紧吃,凉了容易肚子痛。”
说完转身便走,步履匆匆的,方若华叹了口气,隔着破败的窗户看女人冒着雨,踉踉跄跄地扒上屋顶去,和那些茅草较劲,动作还算麻利,显然做习惯了这些。
“哎!”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停歇。
雨后,天蓝如碧玉,白云飘渺,水汽蒸腾,池塘里两三只野鸳鸯,地上一片绿草如茵,院子里几棵大树歪了脖子,到显得有几分颓废美。
“三妹……你啥时候学会的易容?”
“扮作男人真是帅!”
“这回直播是去了什么仙山大泽之地?”
“有什么稀奇的,咱们三妹选景,什么时候不是空气清新水透彻?”
“只是这回直播间的名字有点陌生——《欺上官》?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究竟是哪本书?百度也搜不出来。”
“呵呵。”
还有几个网友冷笑,神神秘秘地刷屏——“被和谐掉的小说,你们这帮小辈当然没听过。”
方若华也不应话,从椅子上起来,坐在窗户边上,对着屏幕慢慢吞吞地梳理自己的一头长发。
把灰扑扑的草稞子择下去,用手指梳通顺,再系上头绳,戴好方巾,没有用水,只使劲搓了搓脸,把上面的浮土灰尘搓干净。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上穿到古代,男儿身比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网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小说,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就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文。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中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就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文弱书生,读书人,家中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之所以在书中被记下一笔,还是因为他的姐姐。
刚才来送蛋羹的,就是原主的姐姐,是第一个对穿越男情根深种的农家女,只是因为早已嫁过人,如今夫婿病亡才回家待着,除了给穿越男主送过一次自己攒下的银钱之外,再未出场。
男主追求女人来者不拒,但也要看质量,不求别的只求颜好,原主的姐姐样貌不差,但和男主身边的角色佳丽比就差远了,显然不符合标准。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视线看到桌子上的蛋羹,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不过还是端起来吃了一口,然后就探头出去,挥手叫:“细妹,来。”
院子里冒着雨砍柴的小姑娘犹豫了下,还是迟迟疑疑地走过来:“哥。”
“吃吧,我饱了。”
方若华把蛋羹塞小姑娘手里,他要是不吃一口,这家里如今也没别人敢吃。
那小姑娘长得太瘦了,瘦骨嶙峋,轻轻一摸,全是骨头,堪称吓人。
听二哥这么一说,小姑娘明显有些不敢置信,随即想到什么,咬咬牙,抱住碗大口大口地吞咽,一边吞,眼泪鼻涕都落下来,看得方若华毛骨悚然,连忙翻出块帕子给她擦了擦。
原主家里一共四个孩子,上面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妹妹,就是眼前的细妹,如今大哥远在诸城,给一个木工当学徒,家中只剩下他一个男丁,又是个读书的,所以备受宠爱,和他比,姐姐和妹妹到像是捡来的孩子,唯有大哥是长子,在家时还能受些重视。
半晌,姐姐从屋顶上下来,看细妹吃蛋羹,难得没有骂她,连在厨房里煮饭的方母也没有骂,只是走过来,愁眉苦脸地揉了揉细妹的头,叹道:“吃吧,回头跟马婆子去,马婆子是正经的牙人,让娘跟人家说说,把你卖个好人家。”
细妹低着头不吭气。
方若华却悚然:“……啊?卖?”
大姐一边啜泣,一边轻声道:“二宝忘了,不是你说今年先生的束脩翻倍,咱家一钱都无,要卖了细妹,哎,卖就卖吧,这也没法子,你是咱家唯一的男丁,你好,家里才能好。”
方若华:“呵呵。”
这般一提,脑海中才浮现出相关记忆,就在不久之前,原主一脸嫌弃,头抬得高高的,不顾他家小妹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只道:“就是现在不卖了她,过些时日我赴京赶考,难道还能不卖?不卖她咱家上哪里攒进京的银钱?莫要哭哭啼啼,大不了等我金榜题名,再把人赎回来便是。”
原来最坑的是原主……这种人渣,合该塞回娘胎里回炉再造,奈何人家这一家子一听他说金榜题名,个个精神大振,十... -->>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院子都是黄色的泥水,茅草搭起来的屋顶实在是不大结实,到处滴滴答答地作响。
“二宝,来,吃碗蛋羹,吃完了再读书。”
灰扑扑的布帘子撩开,一个手脚粗大,肤色也略粗糙的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往方若华的手边搁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羹。
蛋羹很是稀薄,只有小半碗。
女人吞了口口水,低下头去不多看,只催促道:“二宝,赶紧吃,凉了容易肚子痛。”
说完转身便走,步履匆匆的,方若华叹了口气,隔着破败的窗户看女人冒着雨,踉踉跄跄地扒上屋顶去,和那些茅草较劲,动作还算麻利,显然做习惯了这些。
“哎!”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停歇。
雨后,天蓝如碧玉,白云飘渺,水汽蒸腾,池塘里两三只野鸳鸯,地上一片绿草如茵,院子里几棵大树歪了脖子,到显得有几分颓废美。
“三妹……你啥时候学会的易容?”
“扮作男人真是帅!”
“这回直播是去了什么仙山大泽之地?”
“有什么稀奇的,咱们三妹选景,什么时候不是空气清新水透彻?”
“只是这回直播间的名字有点陌生——《欺上官》?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究竟是哪本书?百度也搜不出来。”
“呵呵。”
还有几个网友冷笑,神神秘秘地刷屏——“被和谐掉的小说,你们这帮小辈当然没听过。”
方若华也不应话,从椅子上起来,坐在窗户边上,对着屏幕慢慢吞吞地梳理自己的一头长发。
把灰扑扑的草稞子择下去,用手指梳通顺,再系上头绳,戴好方巾,没有用水,只使劲搓了搓脸,把上面的浮土灰尘搓干净。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上穿到古代,男儿身比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网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小说,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就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文。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中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就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文弱书生,读书人,家中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之所以在书中被记下一笔,还是因为他的姐姐。
刚才来送蛋羹的,就是原主的姐姐,是第一个对穿越男情根深种的农家女,只是因为早已嫁过人,如今夫婿病亡才回家待着,除了给穿越男主送过一次自己攒下的银钱之外,再未出场。
男主追求女人来者不拒,但也要看质量,不求别的只求颜好,原主的姐姐样貌不差,但和男主身边的角色佳丽比就差远了,显然不符合标准。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视线看到桌子上的蛋羹,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不过还是端起来吃了一口,然后就探头出去,挥手叫:“细妹,来。”
院子里冒着雨砍柴的小姑娘犹豫了下,还是迟迟疑疑地走过来:“哥。”
“吃吧,我饱了。”
方若华把蛋羹塞小姑娘手里,他要是不吃一口,这家里如今也没别人敢吃。
那小姑娘长得太瘦了,瘦骨嶙峋,轻轻一摸,全是骨头,堪称吓人。
听二哥这么一说,小姑娘明显有些不敢置信,随即想到什么,咬咬牙,抱住碗大口大口地吞咽,一边吞,眼泪鼻涕都落下来,看得方若华毛骨悚然,连忙翻出块帕子给她擦了擦。
原主家里一共四个孩子,上面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妹妹,就是眼前的细妹,如今大哥远在诸城,给一个木工当学徒,家中只剩下他一个男丁,又是个读书的,所以备受宠爱,和他比,姐姐和妹妹到像是捡来的孩子,唯有大哥是长子,在家时还能受些重视。
半晌,姐姐从屋顶上下来,看细妹吃蛋羹,难得没有骂她,连在厨房里煮饭的方母也没有骂,只是走过来,愁眉苦脸地揉了揉细妹的头,叹道:“吃吧,回头跟马婆子去,马婆子是正经的牙人,让娘跟人家说说,把你卖个好人家。”
细妹低着头不吭气。
方若华却悚然:“……啊?卖?”
大姐一边啜泣,一边轻声道:“二宝忘了,不是你说今年先生的束脩翻倍,咱家一钱都无,要卖了细妹,哎,卖就卖吧,这也没法子,你是咱家唯一的男丁,你好,家里才能好。”
方若华:“呵呵。”
这般一提,脑海中才浮现出相关记忆,就在不久之前,原主一脸嫌弃,头抬得高高的,不顾他家小妹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只道:“就是现在不卖了她,过些时日我赴京赶考,难道还能不卖?不卖她咱家上哪里攒进京的银钱?莫要哭哭啼啼,大不了等我金榜题名,再把人赎回来便是。”
原来最坑的是原主……这种人渣,合该塞回娘胎里回炉再造,奈何人家这一家子一听他说金榜题名,个个精神大振,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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