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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他使诈,之前根本不是这样说的。这小子是个无赖,他骗了我们所有人。”牵狗大汉大声说道:“请允许我去好好教训他一顿。”
“行了,罗格斯。就算放手一搏,波特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金发贵妇瞥了罗格斯一眼,淡淡说道:“你也一样!”
“我……”罗格斯握紧了拳头,脸憋得通红。
“这样的结局,还真是出乎意料。”金发贵妇微笑着,很淡然。她笑得很好看,并没有我想看到的恼羞成怒。
这女人还真是叫人难以捉摸!
“你叫明戈斯,这应该不是你的本名吧。不管怎样,我记住你了,你很有意思。”她站起身来,从手包里拿出了一张名片,递了出来。
我略微愣了一下,但还是走了过去,接过了那张名片。
上面只有一个电话号码。
“我能给你一份工作,薪酬很高的工作,很适合你这样的人。”金发女人说。
“我是怎样的人呢,你想让我干什么?”我问。
“当然是你所擅长的,至于你是怎样的人,你自己应该很清楚。”
“我可不确定会打这个电话。”
“没关系,你都说了不确定嘛,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也许……你很快就会打过来呢?”
“也许吧。”
“好了,之前说过的,我会为你们付账。”这女人还没忘了这事儿,看来她是认真的。
“不必了,我们自己会付的。”阿瑞娜立刻说道,看起来,她对这女人仍旧没有好感。
“你怎么说?”贵妇人看着我,眼含笑意,似乎并不生气。
“这事儿,我听她的。”我也笑着。
“那好吧。”
“您的这条大狗很是不错!”我由衷地赞道。
一般男人见到这种威猛的斗犬,都难免会有点儿兴奋,我也不例外。
贵妇轻笑着,颇玩味的,并没有答话,她似乎在等着看另一场游戏。
我横跨一步,站到了那大黑狗的前面。
原本趴在地上的这只大家伙,一下子站了起来,足有半人高。刚才远远地并不觉得,这家伙竟比一头豹子还要粗壮。
之前还目露凶光的大黑狗,这会儿看着我的眼神,竟然变得有些痴傻、呆萌,顿时可爱了不少,让我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摸它的脑袋。
我刚要伸手,站在一旁的罗格斯连忙大声怪叫道:“嘿,它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乱摸的。如果被它咬断了手,可别怪我事先没有提醒你。”
“是吗,大家伙!我觉得,你不会对我如此凶残的,对吗?”
我蹲下身来,伸手在大黑狗头顶一通胡噜,而后轻轻地拍了两下。
这大家伙闭着眼睛,似乎十分享受,还低低地哼哼了一声。
其实在此之前,我已经想得很清楚,如果这大黑狗敢对我呲牙,我完全能在它咬到我之前收回手,这对我来说并不困难。
我这是有恃无恐。
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那贵妇人想看到我这么做。那么我就做给她看,让她再次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
“噢,天啦,你是怎么做到的?”罗格斯难以置信地大声说道,此刻,他望着我的目光已然惊为天人。“它从不让别人碰它,连我和波特都不行。”
“是啊,在此之前,除了我,巴塔斯不让任何人碰它。”金发贵妇依然保持了她的高傲与淡然,不紧不慢地说道:“你是第一个可以这么做的人,看起来它喜欢你。明戈斯,你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我现在甚至有些期待,我们的再次相见了。”
“这个,我可真的不确定。”我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
金发女人没再说什么,她迈步越过我,走到那位漂亮的女店主面前,也向她递出了一张名片。
“明天来我家替我量体,我要你为我做一件,比她那件更漂亮的秀袍。”她看了阿瑞娜一眼,说道,依然显得霸气十足。
“好的,夫人,我会尽力的。”女店主微笑着回答。
“行了,罗格斯,我们走吧。”
“可是,夫人,波特怎么办?”罗格斯问道。
“哦,对了,你带上他。”说着,金发女人走过去,从罗格斯手中接过了,那大黑狗的锁链。
“呃……可是……”罗格斯皱着眉头。
“怎么,难道让我来,我可搬不动他。”
“噢,不不,当然……我来!”
“巴塔斯,我们走。”
贵妇人离去了,留下了愁眉苦脸的罗格斯,与仍然昏迷不醒的波特老兄。
“嘿,伙计,为什么刚刚你没有一拳打死他,如果那样我就可以为他叫辆车,叫辆灵车也是不错的。”罗格斯对我说道。
“你现在也可以给他叫辆车啊,救护车!”我说。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谢了,哥们儿。”罗格斯一扫愁容,笑了起来,果真拿出手机,拨打了199。
“女士,您不介意,波特在您的地板上多躺一会儿吧。”打完电话,罗格斯对女店主说道。
“呃,请随意。”女店主微笑着,可傻子也能看得出来,她笑得有多勉强。
没有等到救护车来,我就付了钱和阿瑞娜一起离开了。
付钱时,女店主也给了我一张名片,由此我知道了她的名字,柳思阳。
·
夜里九点,北城,【公主之吻】酒吧。
这是一间宽大的豪华包间,我和另两个人坐在柔软的长沙发上,阿瑞娜站在我们对面。
阿瑞娜手握着一根长长的立麦,半闭着眼睛,正在动情的演唱。
这是她试唱的第二首歌曲,如第一首一样,曲调舒缓,略带忧伤。阿瑞娜唱得很投入,眼眶中隐隐闪着泪光。她唱的是巴林民谣,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我能感觉到她的那份忧伤。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些什么,也许在想着已经离她而去的女儿,也许,还有她曾经的丈夫……
我身旁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
男的叫史蒂文·菲尔斯,大约四十岁,酒吧老板。个子不高,比较瘦,白肤棕发,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斯斯文文的,见面时谦和有礼,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女的叫莫妮卡·白斯洛恩,看样子年纪应该和阿瑞娜差不多。瘦高个,比阿瑞娜还要略高一点儿。白皮肤,黑色长发,扎了一条马尾。脸型较长,棱角分明。大眼睛,眼窝较深,高鼻梁,高颧骨,下巴方正。
这女人身着西装皮裤,气质硬朗,目光犀利,骨子里透着一种迷人的野性魅力。
贾斯汀告诉我,她是意利纳人(意利纳国,位于雪罗洲南部),玩儿的是金属摇滚。她是酒吧里的艺术总监,主管舞台演艺的事儿。
第三首歌,阿瑞娜应菲尔斯先生的要求,唱了一首节奏明快,曲调欢快的歌曲。
……
“菲尔斯先生,白斯洛恩小姐,你们觉得怎么样,我唱得还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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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他使诈,之前根本不是这样说的。这小子是个无赖,他骗了我们所有人。”牵狗大汉大声说道:“请允许我去好好教训他一顿。”
“行了,罗格斯。就算放手一搏,波特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金发贵妇瞥了罗格斯一眼,淡淡说道:“你也一样!”
“我……”罗格斯握紧了拳头,脸憋得通红。
“这样的结局,还真是出乎意料。”金发贵妇微笑着,很淡然。她笑得很好看,并没有我想看到的恼羞成怒。
这女人还真是叫人难以捉摸!
“你叫明戈斯,这应该不是你的本名吧。不管怎样,我记住你了,你很有意思。”她站起身来,从手包里拿出了一张名片,递了出来。
我略微愣了一下,但还是走了过去,接过了那张名片。
上面只有一个电话号码。
“我能给你一份工作,薪酬很高的工作,很适合你这样的人。”金发女人说。
“我是怎样的人呢,你想让我干什么?”我问。
“当然是你所擅长的,至于你是怎样的人,你自己应该很清楚。”
“我可不确定会打这个电话。”
“没关系,你都说了不确定嘛,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也许……你很快就会打过来呢?”
“也许吧。”
“好了,之前说过的,我会为你们付账。”这女人还没忘了这事儿,看来她是认真的。
“不必了,我们自己会付的。”阿瑞娜立刻说道,看起来,她对这女人仍旧没有好感。
“你怎么说?”贵妇人看着我,眼含笑意,似乎并不生气。
“这事儿,我听她的。”我也笑着。
“那好吧。”
“您的这条大狗很是不错!”我由衷地赞道。
一般男人见到这种威猛的斗犬,都难免会有点儿兴奋,我也不例外。
贵妇轻笑着,颇玩味的,并没有答话,她似乎在等着看另一场游戏。
我横跨一步,站到了那大黑狗的前面。
原本趴在地上的这只大家伙,一下子站了起来,足有半人高。刚才远远地并不觉得,这家伙竟比一头豹子还要粗壮。
之前还目露凶光的大黑狗,这会儿看着我的眼神,竟然变得有些痴傻、呆萌,顿时可爱了不少,让我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摸它的脑袋。
我刚要伸手,站在一旁的罗格斯连忙大声怪叫道:“嘿,它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乱摸的。如果被它咬断了手,可别怪我事先没有提醒你。”
“是吗,大家伙!我觉得,你不会对我如此凶残的,对吗?”
我蹲下身来,伸手在大黑狗头顶一通胡噜,而后轻轻地拍了两下。
这大家伙闭着眼睛,似乎十分享受,还低低地哼哼了一声。
其实在此之前,我已经想得很清楚,如果这大黑狗敢对我呲牙,我完全能在它咬到我之前收回手,这对我来说并不困难。
我这是有恃无恐。
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那贵妇人想看到我这么做。那么我就做给她看,让她再次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
“噢,天啦,你是怎么做到的?”罗格斯难以置信地大声说道,此刻,他望着我的目光已然惊为天人。“它从不让别人碰它,连我和波特都不行。”
“是啊,在此之前,除了我,巴塔斯不让任何人碰它。”金发贵妇依然保持了她的高傲与淡然,不紧不慢地说道:“你是第一个可以这么做的人,看起来它喜欢你。明戈斯,你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我现在甚至有些期待,我们的再次相见了。”
“这个,我可真的不确定。”我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
金发女人没再说什么,她迈步越过我,走到那位漂亮的女店主面前,也向她递出了一张名片。
“明天来我家替我量体,我要你为我做一件,比她那件更漂亮的秀袍。”她看了阿瑞娜一眼,说道,依然显得霸气十足。
“好的,夫人,我会尽力的。”女店主微笑着回答。
“行了,罗格斯,我们走吧。”
“可是,夫人,波特怎么办?”罗格斯问道。
“哦,对了,你带上他。”说着,金发女人走过去,从罗格斯手中接过了,那大黑狗的锁链。
“呃……可是……”罗格斯皱着眉头。
“怎么,难道让我来,我可搬不动他。”
“噢,不不,当然……我来!”
“巴塔斯,我们走。”
贵妇人离去了,留下了愁眉苦脸的罗格斯,与仍然昏迷不醒的波特老兄。
“嘿,伙计,为什么刚刚你没有一拳打死他,如果那样我就可以为他叫辆车,叫辆灵车也是不错的。”罗格斯对我说道。
“你现在也可以给他叫辆车啊,救护车!”我说。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谢了,哥们儿。”罗格斯一扫愁容,笑了起来,果真拿出手机,拨打了199。
“女士,您不介意,波特在您的地板上多躺一会儿吧。”打完电话,罗格斯对女店主说道。
“呃,请随意。”女店主微笑着,可傻子也能看得出来,她笑得有多勉强。
没有等到救护车来,我就付了钱和阿瑞娜一起离开了。
付钱时,女店主也给了我一张名片,由此我知道了她的名字,柳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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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九点,北城,【公主之吻】酒吧。
这是一间宽大的豪华包间,我和另两个人坐在柔软的长沙发上,阿瑞娜站在我们对面。
阿瑞娜手握着一根长长的立麦,半闭着眼睛,正在动情的演唱。
这是她试唱的第二首歌曲,如第一首一样,曲调舒缓,略带忧伤。阿瑞娜唱得很投入,眼眶中隐隐闪着泪光。她唱的是巴林民谣,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我能感觉到她的那份忧伤。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些什么,也许在想着已经离她而去的女儿,也许,还有她曾经的丈夫……
我身旁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
男的叫史蒂文·菲尔斯,大约四十岁,酒吧老板。个子不高,比较瘦,白肤棕发,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斯斯文文的,见面时谦和有礼,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女的叫莫妮卡·白斯洛恩,看样子年纪应该和阿瑞娜差不多。瘦高个,比阿瑞娜还要略高一点儿。白皮肤,黑色长发,扎了一条马尾。脸型较长,棱角分明。大眼睛,眼窝较深,高鼻梁,高颧骨,下巴方正。
这女人身着西装皮裤,气质硬朗,目光犀利,骨子里透着一种迷人的野性魅力。
贾斯汀告诉我,她是意利纳人(意利纳国,位于雪罗洲南部),玩儿的是金属摇滚。她是酒吧里的艺术总监,主管舞台演艺的事儿。
第三首歌,阿瑞娜应菲尔斯先生的要求,唱了一首节奏明快,曲调欢快的歌曲。
……
“菲尔斯先生,白斯洛恩小姐,你们觉得怎么样,我唱得还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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