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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在下还是懂的。不过这其中的一个提议,倒是与煜王您有关。当日大殿之上,煜王拒绝的两国联姻之事,按理来说,此举极伤和气。但若云国客商案顺利了结,维护了两国邦交,这联姻也就没有必要了。炳王念及于此,便答应了在下请求,不知煜王对此可有异议?”
越则煜思索片刻,三哥发了话,若自己执意阻拦,便是不给三哥面子,落了话柄,于是沉声道:“既然三哥点了头,本王自无异议。”
“如此,再好不过。”林子司微笑着,温声道:“传言煜王炳王政见多有不和,如今看来,不过是宵小之辈的妄言而已。那么在下同炳王的提议,炳王自会同煜王转述,在下便不多此一举了,留些说话的功夫,好好品品煜王的好茶。”说完,低头喝茶,不在看向越则煜。
挑拨离间,玩弄的便是一个分寸,言已至此,煜王会怎么想,便不是他林子司所能掌控的。不过,自己同炳王的提议,炳王怎会同煜王分享,所以埋下颗种子,静待发芽即可。
林子司的算盘,越则煜也明白,若自己同三哥争执再起,对云国来说再好不过。可明白归明白,心里的戒备怀疑如同一个深渊,一点点扩大吞噬,不断的催促着越则煜在没有查清炳王同林子司的交易之前,对三哥,再是小心也不为过。
过了片刻,林子司打量着越则煜的神色,放下手中的茶盏,从袖中掏出一方锦盒,递给越则煜,恭敬道:“这第二件事,乃是私事,是家父临行前特意嘱咐在下,必要将此物原物奉还给煜王。”
瞥了眼盒子,同十多年前自己送给林余安时的一模一样,越则煜勾起嘴角,“此物是本王特意送给林大人的,如今怎么又送了回来。莫非林大人对此物,不太满意?”
“当初煜王借走了我云国的三百里土地,此物勉强算作押金凭证,如今这地我云国要收回,自然没有留着它的道理。”
“十年前,那里寸草不生,十年后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大燕的将士堆砌起来,想来他们比你们云国人更加熟悉那三百里土地。萧承衍和林余安就如此有把握,你能办成此事?”
“本就是云国的东西,物归原主,天理使然。想来燕皇也是明事理之人。”说出这后半句话时,林子司的眼中闪过一丝讥讽。燕皇当年对煜王在云国的行事可是全力支持,巧取豪夺,子承父业。
话不投机半句多,见林子司如此,越则煜也懒得多费口舌,“既然令尊如此自信,此物就先放在这,待日后你们拿回去也方便。本王还有要事,就不亲自送林侍郎会驿馆了。”
明显的逐客令,林子司心领神会道,“既是如此,在下也不好久留,最后我家太子殿下有句话要在下代为向煜王转达,云燕两国,唯您与他而已。太平盛世,缺您难全,缺他难为!”
此话说完,越则煜抿紧嘴角,眼中如有寒冰深潭,冰冷一片,但被掩盖在水下的波涛暗流,却是谁都不能参透。
将越则煜的反应记在心中,林子朝满意地行礼道:“离在下回云国还有十天,王爷,请您三思。”说完自行离去。
看着桌上的方盒,越则煜默然不语。虽有血缘关系,可林子司和林子朝差别太大,其道行远不及林子朝。就如同方才,与其说自己是同林子司相互试探,倒不如说是何林余安进行博弈,林子司的一言一行,都全然在林余安的操控之中。从这些年来的线报看出,林子司是一个完美的林家嫡子,算不上大才,却也不是无能之辈,同时他也是一个完美的傀儡,一路的晋升是顺风顺水,因为他只能走在其父圈定的圆圈中。他懂的伪装,懂得虚与委蛇,但他的面具是脆弱的,轻轻一碰,便会碎的一塌糊涂,他豁不出去。
而林子朝不同,为了目的他懂得不择手段,哪怕是暂时放弃自我,放弃原则、尊严,变成一个他最厌恶的人,他也能完美的笑着,面对众人。
这,也是自己最厌恶林子朝的一点!
回过神来,越则煜唤来小仆问道:“叫林子朝来见本王。”
“回禀王爷,林子朝方才出门了,不在府上。”
“什么时候?”
“就在那位林侍郎出门后。”
握紧双拳,越则煜脸色难看至极。自己就是为他着想,让他避免同林子司见面,他倒好,主意正,恨不能立刻让人认出他。自己倒要看看,真出了事,他要如何收场。
……
林子司的马车到了驿馆前,刚下车,便被一身穿水色长袍的人撞了个满怀。
长袍少年连连冲林子司道歉,“对不住,我有急事,走的快了些。可有伤着您?”
一旁的仆从立刻围了上来,吵吵嚷嚷道:“没长眼睛啊,怎么走路的。怪不得都说大燕人不懂规矩,果不其然。”
这话显然在大燕的地盘上,说的尤为失礼,驿馆前的大燕人对此很是不喜,投向林子司的眼神也染上一层厌恶,更有冲动者,作势便要围上来理论一二。见人越围越多,林子朝怕此事闹大不好收场,随即理理衣服,微笑大度道:“无妨,心急难免会慌神,是在下的小厮说话冲了些,我代他向你陪个不是,这位小哥若有急事,自行去忙便可。”
长袍少年行礼后便快步离去,林子司也走入驿馆,吩咐人关上大门。
在驿馆的街角,长袍少年把玩着刚从林子司身上顺下来的青色玉佩。小时候李氏特意请高人为自己的两个儿子批过命,林子司五行属金,命中缺水,因而李氏特意求来此块玉佩保平安,林子司也从不离身。虽说幼时自己同林子司相看两厌,见面不多,但毕竟活在一个屋檐下,这便宜哥哥见了面,却一点都没认出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自己可有点伤心哈。
勾着嘴角,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熙攘热闹的街道,隔开了两方屋宇,这边是市井小巷,那一头确是重兵把守的朝廷驿馆。对比鲜明,却又融为一体。匾额上的“驿馆”两个刚劲有力的大字,等待着明天未知的晴天阳光,亦或是狂风暴雨。
道理在下还是懂的。不过这其中的一个提议,倒是与煜王您有关。当日大殿之上,煜王拒绝的两国联姻之事,按理来说,此举极伤和气。但若云国客商案顺利了结,维护了两国邦交,这联姻也就没有必要了。炳王念及于此,便答应了在下请求,不知煜王对此可有异议?”
越则煜思索片刻,三哥发了话,若自己执意阻拦,便是不给三哥面子,落了话柄,于是沉声道:“既然三哥点了头,本王自无异议。”
“如此,再好不过。”林子司微笑着,温声道:“传言煜王炳王政见多有不和,如今看来,不过是宵小之辈的妄言而已。那么在下同炳王的提议,炳王自会同煜王转述,在下便不多此一举了,留些说话的功夫,好好品品煜王的好茶。”说完,低头喝茶,不在看向越则煜。
挑拨离间,玩弄的便是一个分寸,言已至此,煜王会怎么想,便不是他林子司所能掌控的。不过,自己同炳王的提议,炳王怎会同煜王分享,所以埋下颗种子,静待发芽即可。
林子司的算盘,越则煜也明白,若自己同三哥争执再起,对云国来说再好不过。可明白归明白,心里的戒备怀疑如同一个深渊,一点点扩大吞噬,不断的催促着越则煜在没有查清炳王同林子司的交易之前,对三哥,再是小心也不为过。
过了片刻,林子司打量着越则煜的神色,放下手中的茶盏,从袖中掏出一方锦盒,递给越则煜,恭敬道:“这第二件事,乃是私事,是家父临行前特意嘱咐在下,必要将此物原物奉还给煜王。”
瞥了眼盒子,同十多年前自己送给林余安时的一模一样,越则煜勾起嘴角,“此物是本王特意送给林大人的,如今怎么又送了回来。莫非林大人对此物,不太满意?”
“当初煜王借走了我云国的三百里土地,此物勉强算作押金凭证,如今这地我云国要收回,自然没有留着它的道理。”
“十年前,那里寸草不生,十年后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大燕的将士堆砌起来,想来他们比你们云国人更加熟悉那三百里土地。萧承衍和林余安就如此有把握,你能办成此事?”
“本就是云国的东西,物归原主,天理使然。想来燕皇也是明事理之人。”说出这后半句话时,林子司的眼中闪过一丝讥讽。燕皇当年对煜王在云国的行事可是全力支持,巧取豪夺,子承父业。
话不投机半句多,见林子司如此,越则煜也懒得多费口舌,“既然令尊如此自信,此物就先放在这,待日后你们拿回去也方便。本王还有要事,就不亲自送林侍郎会驿馆了。”
明显的逐客令,林子司心领神会道,“既是如此,在下也不好久留,最后我家太子殿下有句话要在下代为向煜王转达,云燕两国,唯您与他而已。太平盛世,缺您难全,缺他难为!”
此话说完,越则煜抿紧嘴角,眼中如有寒冰深潭,冰冷一片,但被掩盖在水下的波涛暗流,却是谁都不能参透。
将越则煜的反应记在心中,林子朝满意地行礼道:“离在下回云国还有十天,王爷,请您三思。”说完自行离去。
看着桌上的方盒,越则煜默然不语。虽有血缘关系,可林子司和林子朝差别太大,其道行远不及林子朝。就如同方才,与其说自己是同林子司相互试探,倒不如说是何林余安进行博弈,林子司的一言一行,都全然在林余安的操控之中。从这些年来的线报看出,林子司是一个完美的林家嫡子,算不上大才,却也不是无能之辈,同时他也是一个完美的傀儡,一路的晋升是顺风顺水,因为他只能走在其父圈定的圆圈中。他懂的伪装,懂得虚与委蛇,但他的面具是脆弱的,轻轻一碰,便会碎的一塌糊涂,他豁不出去。
而林子朝不同,为了目的他懂得不择手段,哪怕是暂时放弃自我,放弃原则、尊严,变成一个他最厌恶的人,他也能完美的笑着,面对众人。
这,也是自己最厌恶林子朝的一点!
回过神来,越则煜唤来小仆问道:“叫林子朝来见本王。”
“回禀王爷,林子朝方才出门了,不在府上。”
“什么时候?”
“就在那位林侍郎出门后。”
握紧双拳,越则煜脸色难看至极。自己就是为他着想,让他避免同林子司见面,他倒好,主意正,恨不能立刻让人认出他。自己倒要看看,真出了事,他要如何收场。
……
林子司的马车到了驿馆前,刚下车,便被一身穿水色长袍的人撞了个满怀。
长袍少年连连冲林子司道歉,“对不住,我有急事,走的快了些。可有伤着您?”
一旁的仆从立刻围了上来,吵吵嚷嚷道:“没长眼睛啊,怎么走路的。怪不得都说大燕人不懂规矩,果不其然。”
这话显然在大燕的地盘上,说的尤为失礼,驿馆前的大燕人对此很是不喜,投向林子司的眼神也染上一层厌恶,更有冲动者,作势便要围上来理论一二。见人越围越多,林子朝怕此事闹大不好收场,随即理理衣服,微笑大度道:“无妨,心急难免会慌神,是在下的小厮说话冲了些,我代他向你陪个不是,这位小哥若有急事,自行去忙便可。”
长袍少年行礼后便快步离去,林子司也走入驿馆,吩咐人关上大门。
在驿馆的街角,长袍少年把玩着刚从林子司身上顺下来的青色玉佩。小时候李氏特意请高人为自己的两个儿子批过命,林子司五行属金,命中缺水,因而李氏特意求来此块玉佩保平安,林子司也从不离身。虽说幼时自己同林子司相看两厌,见面不多,但毕竟活在一个屋檐下,这便宜哥哥见了面,却一点都没认出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自己可有点伤心哈。
勾着嘴角,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熙攘热闹的街道,隔开了两方屋宇,这边是市井小巷,那一头确是重兵把守的朝廷驿馆。对比鲜明,却又融为一体。匾额上的“驿馆”两个刚劲有力的大字,等待着明天未知的晴天阳光,亦或是狂风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