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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人之初,性本善。善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合作是人的本性,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互换劳动的关系是合作主导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动力机制有一个从竞争主导到合作主导的过程。政治经济学认为竞争机制是市场的动力机制的论法,已经过时。
关键词: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 善 互换劳动 合作 竞争
熙熙攘攘 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
人与人的逻辑关系,是历史关系的浓缩;人与人的历史关系,是逻辑关系的展开。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外部表现;人的本质是人与人关系的根据和基础。
一个人成为不仅对自然、而且对他人而言的主体,是相对主体,他人就是相对客体。
在异化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的一致是相对的,不一致是绝对的;在非异化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利益的一致是绝对的,不一致是相对的。但无论相对的不一致,还是绝对的不一致,都不可能是完全的一致;无论一致还是不一致,人的出发点都是他们自己。以自己为目的、他人为手段,是绝对的;以他人为目的、自己为手段是相对的。这是相对主体原理在社会领域的基本定理。
相对主体原理在自然领域的定理——每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生物个体,有着相对独立的生物生理需要。相对主体原理在意识(心理)领域的基本定理:人之成为主体的本质特征或要求,是他的创造性,尽管各个主体的创造性程度有不同。每个人,都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成为相对主体,但任何人都只有(和只要)经过主观努力即修养,才能(就能)使这种成为相对主体的必然性成为现实性。也就是说,修养,是人成为相对主体的充要条件;其中,创造性是相对主体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
相对客体——别人相对于自己,自己的过去相对于自己的现在,自己相对于自己的意识,自己的意识相对于自我意识。
所谓自我创造,就是作为自我意识和自我对象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以此为核心同相对客体的相互作用,即以自我为核心对相对客体和客体的相容和超越。
以相对主体为中心同相对客体为统一,以主体为中心的同客体的统一,二者之间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又作用于前者,因此归根到底是以相对主体为中心同相对客体和客体的统一。这就是人类化的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的对称结构。只有人类化的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才有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既是逻辑体系又是历史过程和结果。其中个体的历史和逻辑同类的历史和逻辑是一致的。
人的发展的全面化过程,就是人和社会的主体化、人的主体和社会的主体的系统化过程。因此人的全面发展就是系统化的主体和主体的系统化。
所谓人的全面发展的人类化社会,就是在全面分工的基础上人的全面交往,使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和人的社会性的充分发展以前者为基础达到有机统一。人的本质是社会主体。人分为劳动者和非劳动者,前者是真正的主体,后者是非主体或负主体,是主体的异化。劳动者的本质是劳动;主体化的劳动者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把人与人关系仅仅看成是社会关系,同仅仅把人与人关系看成是自然关系一样,都是片面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是自然关系、社会关系、精神关系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历史发展,必须以个人、相对主体为中心。
在这里,人与人的逻辑关系,是历史关系的浓缩;人与人的历史关系,是逻辑关系的展开。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外部表现;人的本质是人与人关系的根据和基础。
正好像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都不是人的本质属性,而只是人的本质属性——自我创造性的外部局部表现一样,人的自然关系、社会关系、精神关系也都不是人与人关系的本质,而只是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互相利用、互相交换劳动关系的外部的、局部的表现:
人的本质与人的各种关系从本质到现象展开的逻辑关系是历史关系的浓缩,也是历史关系的组成部分。从人的本质到人的各种关系的展开和区别只有抽象的意义,在现实上它们是不可分开的,正好像任何客观事物的本质和现象的关系一样。但并不由此而否认这种抽象的认识和实践的巨大意义。
设身处地 善是经济发展的动力
人的需要可以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阻力,到底何者成为现实,要看外部条件所决定的人的需要的满足方式和途径。
善是合作主导竞争的主体性活动。生产有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的生产,价值有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道德价值。人与人之间是狼与狼的关系还是羊与羊的关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资源是否再生;一个是人的价值取向是物欲还是自身的全面发展。当人类处于生存创业阶段,以不可再生的资源作为生产的主要要素时,商场是战争,人与人之间是狼;当人类以可再生可共享的信息、知识为生产的主要要素,人的追求不是求生存而是求生态、以自身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时,人与人之间是羊。羊的社会是和谐的社会,羊的经济是和谐的经济。让我们赶走狼,用羊的图腾取代狼的图腾。
善是人的个性与亲和力的对称。人的个性与亲和力也是双向同步过程。个性和人际之间亲和力的关系,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是不同。在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亲和力(合群)以缺乏个性为基础;在社会发展的较高阶段,亲和力以人的个性为基础。个性和亲和力的关系既是社会发展的标准又是社会发展的原因。
善是义与利的对称。合作主导竞争的关系,就是义与利的对称关系。价值有相对性,道德、善恶、功利、义利有相对性。
义的本质:义是创造性的利,是为了创造而结成的人的互助合作关系,是长远的根本的整体的利,是互利。义和利不是对立的而是在本质上统一的。同样是从利出发(相对的主体性),可以经过“利”(横向进取性)而使利得而复失,也可以经过义(主体性),使利失而复得。二者都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表现形式不同而己。一个是无义而无利,一个是有义而有利。因此义利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就是义利统一律。主体价值规律即义利统一律。
在常人看来,老板是讲利的,无商不奸、唯利是图是老板的本性,因此“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与利二者似乎水火不容,针尖对麦芒。实际上这是一种偏见。只有以诚为本,与人为善,广交朋友,才能左右逢源,赢得更多的机遇,才能使自己的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壮大,走向辉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一个“儒商”,就应该在叱咤商场的同时,坚持以诚为本,外圆内方。这不但可以使自己赢得良好的声誉,更可以使自己交下无数朋友,为他带来无数商机。知识经济也即双赢经济,知识的可再生性,使双赢合作成为合作的主导模式,义利不但应当统一,而且可以统一。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富贵与道德同时兼备不再是一个神话。作为一位“德财兼备”,鱼和熊掌兼而得之的儒商,已不再是可望不可及的完人。孔子所揭示的义利统一的规律,能够作为我们经商的指导,使大家能做大做稳,练好内功,用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优势,来迎接加入经济全球化与狼共舞的挑战。
善是人的深层次本质。性无善无恶、性善恶混、性善、性恶是人的四层次的本质。它们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内在根据,提供了人的各种行为的可能。但哪一种行为成为现实,取决于外部条件。这外部条件,最根本、最主要的是社会制度,其次是道德环境、舆论环境。当社会制度、道德环境、舆论环境有利于人善的本质外化为行为时,人的善的本质就外化为行为的现实;那么人就成了好人;反之,当社会制度,道德舆论环境有利于人的恶的本质外化为行为时,人的恶的本质就外化为行为的现实;那么人就成了坏人。当然,社会制度,道德舆论环境是历史的、具体的、可变的,因此人的本质的外化也是历史的、具体的、可变的。
好人和坏人可以转化,转化的条件就是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好人总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生产力是包括社会制度、道德环境、舆论环境在内的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制度产生了无数人际关系间的无休止内耗,且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制度的个人(包括君王本身)都是**制度的直接和间接的受害者。任何人都不能长久地从中得到好处。民主制度是符合人性的理想制度,有利于社会有机体的协调和生产力的发展。
人的恶的需要和善的需要不是截然分开、互不关联的,而是互相依赖、此消彼长的。
由于恶的需要的满足途径相对来说来得简便;所以在外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人的恶的需要总要占据优势地位;只有在外部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下,人的恶的需要才让位于善的需要。所以外部条件是很重要的。制度的好坏可以决定人的好坏。不管怎样,善的途径比恶的途径在满足人的需要方面更根本、更长久、更有力。因此,要建立一套好的制度,使人们都能从善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从善的途径来满足自己需要的自觉性,就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自由自觉的劳动就是合作主导竞争的主体性活动。
善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人们通常都说需要推动社会的发展。然而需要本身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人的潜生意识。人的需要作为人的多层次本质在潜意识中的反映,本身并不是“恶”,人的需要的满足有两种途径:横向:向其他人索取。纵向:向自然(或外部世界)索取。只有人的需要利用外部条件(**制度是主要部分)直接间接地向其他人索取(坑蒙拐骗、贪污**、偷盗抢劫)时,人的恶的本质才成为现实,人的需要才成为恶。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充满了斗争。当人的需要利用同他人的合作向大自然索取(具体表现:创造、生产出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时,人的善的本质就成为现实,这时人的需要就成为善。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充满了互助和谐。
互通有无 互换劳动的关系
人的本质是主体和创造,人的本质属性是主体性和创造性,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是互相利用、互相交换其创造性成果。
如果说,人有主体和负主体,那么人与人的关系也有主体的关系和负主体的关系。
劳动,不仅仅指直接的生产劳动,而是指一切创造价值的主体性活动;也只有创造价值的主体性活动才可以称之为“劳动”。马克思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互相交换其劳动的关系,只是主体同主体的互相利用的关系,而主体和负主体之间、负主体同负主体之间的互相利用关系,则并不是互相交换其劳动的关系。因此马克思说的互相交换其劳动关系只是人际关系的一个方面,尽管是社会中的主导方面,但毕竟不是全部,因此对于人际关系的概括不具有最大限度的相容性。
只有在人类化的社会,互换劳动的关系才成为唯一的人际关系。是否互换劳动,也就成了是否主体间关系的根本标准。
不能把人们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进行实践活动,理解成每个个人不能有自己的独立活动与独立人格。实际上,社会关系是无形的,个人的活动才是有形的。无形的东西通过有形的东西而存在,而不是有形的东西通过无形的东西而存在;关系通过关系者而存在,而不是关系者通过关系而存在。人们交换劳动的关系只能存在于每个人的劳动活动之中,人类的劳动活动的整体,只能存在于每个人的劳动活动之中。离开了人类,就没有社会;离开了个人,也就没有人类。
如果说,人的本质是主体和创造,人的本质属性是主体性和创造性,那么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则是互相利用、互相交换其创造性成... -->>
提要:人之初,性本善。善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合作是人的本性,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互换劳动的关系是合作主导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动力机制有一个从竞争主导到合作主导的过程。政治经济学认为竞争机制是市场的动力机制的论法,已经过时。
关键词: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 善 互换劳动 合作 竞争
熙熙攘攘 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
人与人的逻辑关系,是历史关系的浓缩;人与人的历史关系,是逻辑关系的展开。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外部表现;人的本质是人与人关系的根据和基础。
一个人成为不仅对自然、而且对他人而言的主体,是相对主体,他人就是相对客体。
在异化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的一致是相对的,不一致是绝对的;在非异化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利益的一致是绝对的,不一致是相对的。但无论相对的不一致,还是绝对的不一致,都不可能是完全的一致;无论一致还是不一致,人的出发点都是他们自己。以自己为目的、他人为手段,是绝对的;以他人为目的、自己为手段是相对的。这是相对主体原理在社会领域的基本定理。
相对主体原理在自然领域的定理——每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生物个体,有着相对独立的生物生理需要。相对主体原理在意识(心理)领域的基本定理:人之成为主体的本质特征或要求,是他的创造性,尽管各个主体的创造性程度有不同。每个人,都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成为相对主体,但任何人都只有(和只要)经过主观努力即修养,才能(就能)使这种成为相对主体的必然性成为现实性。也就是说,修养,是人成为相对主体的充要条件;其中,创造性是相对主体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
相对客体——别人相对于自己,自己的过去相对于自己的现在,自己相对于自己的意识,自己的意识相对于自我意识。
所谓自我创造,就是作为自我意识和自我对象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以此为核心同相对客体的相互作用,即以自我为核心对相对客体和客体的相容和超越。
以相对主体为中心同相对客体为统一,以主体为中心的同客体的统一,二者之间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又作用于前者,因此归根到底是以相对主体为中心同相对客体和客体的统一。这就是人类化的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的对称结构。只有人类化的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才有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既是逻辑体系又是历史过程和结果。其中个体的历史和逻辑同类的历史和逻辑是一致的。
人的发展的全面化过程,就是人和社会的主体化、人的主体和社会的主体的系统化过程。因此人的全面发展就是系统化的主体和主体的系统化。
所谓人的全面发展的人类化社会,就是在全面分工的基础上人的全面交往,使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和人的社会性的充分发展以前者为基础达到有机统一。人的本质是社会主体。人分为劳动者和非劳动者,前者是真正的主体,后者是非主体或负主体,是主体的异化。劳动者的本质是劳动;主体化的劳动者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把人与人关系仅仅看成是社会关系,同仅仅把人与人关系看成是自然关系一样,都是片面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是自然关系、社会关系、精神关系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历史发展,必须以个人、相对主体为中心。
在这里,人与人的逻辑关系,是历史关系的浓缩;人与人的历史关系,是逻辑关系的展开。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外部表现;人的本质是人与人关系的根据和基础。
正好像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都不是人的本质属性,而只是人的本质属性——自我创造性的外部局部表现一样,人的自然关系、社会关系、精神关系也都不是人与人关系的本质,而只是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互相利用、互相交换劳动关系的外部的、局部的表现:
人的本质与人的各种关系从本质到现象展开的逻辑关系是历史关系的浓缩,也是历史关系的组成部分。从人的本质到人的各种关系的展开和区别只有抽象的意义,在现实上它们是不可分开的,正好像任何客观事物的本质和现象的关系一样。但并不由此而否认这种抽象的认识和实践的巨大意义。
设身处地 善是经济发展的动力
人的需要可以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阻力,到底何者成为现实,要看外部条件所决定的人的需要的满足方式和途径。
善是合作主导竞争的主体性活动。生产有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的生产,价值有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道德价值。人与人之间是狼与狼的关系还是羊与羊的关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资源是否再生;一个是人的价值取向是物欲还是自身的全面发展。当人类处于生存创业阶段,以不可再生的资源作为生产的主要要素时,商场是战争,人与人之间是狼;当人类以可再生可共享的信息、知识为生产的主要要素,人的追求不是求生存而是求生态、以自身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时,人与人之间是羊。羊的社会是和谐的社会,羊的经济是和谐的经济。让我们赶走狼,用羊的图腾取代狼的图腾。
善是人的个性与亲和力的对称。人的个性与亲和力也是双向同步过程。个性和人际之间亲和力的关系,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是不同。在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亲和力(合群)以缺乏个性为基础;在社会发展的较高阶段,亲和力以人的个性为基础。个性和亲和力的关系既是社会发展的标准又是社会发展的原因。
善是义与利的对称。合作主导竞争的关系,就是义与利的对称关系。价值有相对性,道德、善恶、功利、义利有相对性。
义的本质:义是创造性的利,是为了创造而结成的人的互助合作关系,是长远的根本的整体的利,是互利。义和利不是对立的而是在本质上统一的。同样是从利出发(相对的主体性),可以经过“利”(横向进取性)而使利得而复失,也可以经过义(主体性),使利失而复得。二者都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表现形式不同而己。一个是无义而无利,一个是有义而有利。因此义利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就是义利统一律。主体价值规律即义利统一律。
在常人看来,老板是讲利的,无商不奸、唯利是图是老板的本性,因此“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与利二者似乎水火不容,针尖对麦芒。实际上这是一种偏见。只有以诚为本,与人为善,广交朋友,才能左右逢源,赢得更多的机遇,才能使自己的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壮大,走向辉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一个“儒商”,就应该在叱咤商场的同时,坚持以诚为本,外圆内方。这不但可以使自己赢得良好的声誉,更可以使自己交下无数朋友,为他带来无数商机。知识经济也即双赢经济,知识的可再生性,使双赢合作成为合作的主导模式,义利不但应当统一,而且可以统一。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富贵与道德同时兼备不再是一个神话。作为一位“德财兼备”,鱼和熊掌兼而得之的儒商,已不再是可望不可及的完人。孔子所揭示的义利统一的规律,能够作为我们经商的指导,使大家能做大做稳,练好内功,用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优势,来迎接加入经济全球化与狼共舞的挑战。
善是人的深层次本质。性无善无恶、性善恶混、性善、性恶是人的四层次的本质。它们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内在根据,提供了人的各种行为的可能。但哪一种行为成为现实,取决于外部条件。这外部条件,最根本、最主要的是社会制度,其次是道德环境、舆论环境。当社会制度、道德环境、舆论环境有利于人善的本质外化为行为时,人的善的本质就外化为行为的现实;那么人就成了好人;反之,当社会制度,道德舆论环境有利于人的恶的本质外化为行为时,人的恶的本质就外化为行为的现实;那么人就成了坏人。当然,社会制度,道德舆论环境是历史的、具体的、可变的,因此人的本质的外化也是历史的、具体的、可变的。
好人和坏人可以转化,转化的条件就是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好人总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生产力是包括社会制度、道德环境、舆论环境在内的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制度产生了无数人际关系间的无休止内耗,且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制度的个人(包括君王本身)都是**制度的直接和间接的受害者。任何人都不能长久地从中得到好处。民主制度是符合人性的理想制度,有利于社会有机体的协调和生产力的发展。
人的恶的需要和善的需要不是截然分开、互不关联的,而是互相依赖、此消彼长的。
由于恶的需要的满足途径相对来说来得简便;所以在外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人的恶的需要总要占据优势地位;只有在外部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下,人的恶的需要才让位于善的需要。所以外部条件是很重要的。制度的好坏可以决定人的好坏。不管怎样,善的途径比恶的途径在满足人的需要方面更根本、更长久、更有力。因此,要建立一套好的制度,使人们都能从善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从善的途径来满足自己需要的自觉性,就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自由自觉的劳动就是合作主导竞争的主体性活动。
善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人们通常都说需要推动社会的发展。然而需要本身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人的潜生意识。人的需要作为人的多层次本质在潜意识中的反映,本身并不是“恶”,人的需要的满足有两种途径:横向:向其他人索取。纵向:向自然(或外部世界)索取。只有人的需要利用外部条件(**制度是主要部分)直接间接地向其他人索取(坑蒙拐骗、贪污**、偷盗抢劫)时,人的恶的本质才成为现实,人的需要才成为恶。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充满了斗争。当人的需要利用同他人的合作向大自然索取(具体表现:创造、生产出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时,人的善的本质就成为现实,这时人的需要就成为善。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充满了互助和谐。
互通有无 互换劳动的关系
人的本质是主体和创造,人的本质属性是主体性和创造性,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是互相利用、互相交换其创造性成果。
如果说,人有主体和负主体,那么人与人的关系也有主体的关系和负主体的关系。
劳动,不仅仅指直接的生产劳动,而是指一切创造价值的主体性活动;也只有创造价值的主体性活动才可以称之为“劳动”。马克思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互相交换其劳动的关系,只是主体同主体的互相利用的关系,而主体和负主体之间、负主体同负主体之间的互相利用关系,则并不是互相交换其劳动的关系。因此马克思说的互相交换其劳动关系只是人际关系的一个方面,尽管是社会中的主导方面,但毕竟不是全部,因此对于人际关系的概括不具有最大限度的相容性。
只有在人类化的社会,互换劳动的关系才成为唯一的人际关系。是否互换劳动,也就成了是否主体间关系的根本标准。
不能把人们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进行实践活动,理解成每个个人不能有自己的独立活动与独立人格。实际上,社会关系是无形的,个人的活动才是有形的。无形的东西通过有形的东西而存在,而不是有形的东西通过无形的东西而存在;关系通过关系者而存在,而不是关系者通过关系而存在。人们交换劳动的关系只能存在于每个人的劳动活动之中,人类的劳动活动的整体,只能存在于每个人的劳动活动之中。离开了人类,就没有社会;离开了个人,也就没有人类。
如果说,人的本质是主体和创造,人的本质属性是主体性和创造性,那么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则是互相利用、互相交换其创造性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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