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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变质,不可能总求着同学帮忙。
云樱谢过后,就开始讨教赚钱的方法。
赵永给她提了几个同学的名字,都是开铺子做生意的:“你若有意,就去他们铺子看看,合伙做点什么买卖,好多穿越文主角不都靠着新奇的点子大赚一笔吗?”
云樱知识水平有限,能想到的都是小本生意,默默在收藏栏记下那几个同学的名字,准备之后去看看。
马车驶出城门,不多时,云樱瞧见了王子豪所说的那亩地。
赵永让马夫停车,吩咐小厮在这儿守着,他则随王子豪往百米之遥的地里走去。
她环顾四周,惊道:“没想到一亩地也挺大的,你一个人种不过来吧?”
“不是还有个帮手吗?”王子豪拎着赵永到身边,拿了把锄头给他,“先把这一片的土松了,播种我来。”
王子豪不打算让云樱帮忙,找了把椅子给她,让她去树荫下乘凉:“你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把手弄出茧子了我可就成罪人了。”
“看不出来豪哥你还玩性别歧视。”云樱一边说,一边拿了草帽盖在赵永头上,这样毒辣的太阳,他这细皮嫩肉的,肯定晒脱皮。
王子豪怕她误会,赶紧皱眉解释:“不是歧视,这个社会的规则就是如此,女子身上要是有个什么伤啊疤的,聘礼都得减半,我可是为你着想。”
赵永见云樱表情恹恹,就把水壶拿给她,接话道:“实在想帮忙,等哥松完土,你来播种浇水好了。”
云樱只好提了壶去溪边盛水。
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赵永都是含着金勺子出身的小少爷,第一次干农活,觉得稀奇,他一边松土一边问王子豪:“你真要种菜营生?不跟着我吃香喝辣?”
王子豪摇头,一锄子□□地里:“没看见你家小厮都斜眼儿看我吗?我要是跟着你进赵家,不被人编排才怪!”
“那小子,我回去罚他!”
“兄弟,你的心意我领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有了城里的那套宅子和这亩地,还有你给的那一大箱银子,足够我悠然度日了。”
王子豪看问题比较现实,他跟着赵永吃吃喝喝,知情的觉得那是同学友爱互助,不知情的会以为他是讨了主子欢心的狗,又或者更恶毒的人会猜想,他是不是赵永包养的兔儿爷。
朋友之间情谊再深厚,也没有理由长久地赖着别人白吃白喝,不然他和赵永之间的感情就变味儿了。
“原身本来就是干这个的,我也觉得种地有趣,等菜成熟了,我请你过来喝酒。”
赵永见他如此坚持,就没再说什么。
……
溪流离王子豪的地不远,流水潺潺涌过,冒着丝丝凉气儿,这在炎热的夏季,无疑极具诱惑。
云樱捧起水洗了脸洗了手,觉得不够冰爽,就脱掉鞋子挽起裤腿踩进溪流里踏水。
幽静的树林间,只偶尔掠过几只鸟,静得连风的叹息都能听见。
这样享受的时刻,却被一声冷笑打断。
云樱只觉背后一凉,扭头四下张望,就看见不远处树上飞身而下一个人,黑色劲装,剑眉凤目,正是那天她救下的那头白眼狼!
脸顿时黑成锅底,云樱没好气地道:“你笑什么?”
“笑你污浊溪水不自知。”薄御耳边挂着黑色面巾,疾风般来到她面前,瞥一眼盛得满满当当的水壶,拧眉厉声催道,“赶紧走罢!不然河里的鱼都被你给熏死了。”
云樱低头看去,正巧一群几寸长的小鱼游过,经过她时神态安然,动作灵敏,甚至还有几只在她脚边打转。
她就默默抬起头,轻讽地看着他,雪白的肌肤被太阳晒出淡淡的红,衬得整张脸越发娇艳动人。
薄御就不自在地别开脸,声色凛冽:“在陌生男子面前光脚,姑娘可知礼义廉耻?”
关于这一点,看过古言的人都明白,只不过云樱是个现代人,刚穿来没多久,很多方面自然不太注意。经他这么一提醒,虽然心中暗恼,却并未像古代女子那般羞愤捂面。
她抬眸,光影之中,男子苍白的耳廓染了红。
这让云樱起了戏弄之心。
谁叫他前些天用刀架在她脖子上,今日又跑来毒舌她?
“怎会不知?未婚女子的脚若是被男子看了去,就得嫁给他。”云樱见他脸色微变,憋住笑继续说,“正巧我刚及笄,不如公子就快些去准备聘礼迎我进门吧。”
7.第七章
薄御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胆的女子,顾不上脸红了,清隽的面孔上只剩震惊。
他冷哼一声,讥讽道:“我不过身无分文的漂泊剑客,过的是踩刀尖的日子,指不定何时就被仇家杀掉,如此姑娘也要嫁我吗?”
云樱无所谓地耸耸肩:“脚都被公子看了,自然得嫁的,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你是干什么的我都只能夫唱妇随。”
薄御说不过她,盯着她似笑非笑的脸半晌,挤出四个字:“不知廉耻!”
云樱被他这么一打扰,也没了继续玩水的心情,古代都是些直男癌,她还是躲远些吧!
心里的某一处,剑客的形象又碎了一角。
云樱一走,薄御就将面巾重新绑好,朝林子那头看一眼,跃身藏去树上。
不多时,从南边踏水而来一群人,眼窝和嘴唇皆是紫黑色,装束另类又妖娆。
薄御凤目微眯,敛住气息将身形隐没在树叶中。
万华宫的人花枝招展地从他眼前飞身而过,只留下一股刺鼻的香。若是方才那位姑娘再晚走一步,只怕会被这群人随手给杀掉。
薄御想到她对自己又气恼又畏惧,却偏要挑衅的样子,不觉好笑,要他娶她?她怕是嫁不起。
回城的路上,他经过了王子豪的那片地。
远远瞧见云樱埋头在地里忙活,看一眼她身旁的黝黑壮汉,当真是养不教父之过,她的身上丝毫没有女儿家的矜持,脚被看了不仅不当回事,还厚脸皮地要他娶了她。
慢慢变质,不可能总求着同学帮忙。
云樱谢过后,就开始讨教赚钱的方法。
赵永给她提了几个同学的名字,都是开铺子做生意的:“你若有意,就去他们铺子看看,合伙做点什么买卖,好多穿越文主角不都靠着新奇的点子大赚一笔吗?”
云樱知识水平有限,能想到的都是小本生意,默默在收藏栏记下那几个同学的名字,准备之后去看看。
马车驶出城门,不多时,云樱瞧见了王子豪所说的那亩地。
赵永让马夫停车,吩咐小厮在这儿守着,他则随王子豪往百米之遥的地里走去。
她环顾四周,惊道:“没想到一亩地也挺大的,你一个人种不过来吧?”
“不是还有个帮手吗?”王子豪拎着赵永到身边,拿了把锄头给他,“先把这一片的土松了,播种我来。”
王子豪不打算让云樱帮忙,找了把椅子给她,让她去树荫下乘凉:“你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把手弄出茧子了我可就成罪人了。”
“看不出来豪哥你还玩性别歧视。”云樱一边说,一边拿了草帽盖在赵永头上,这样毒辣的太阳,他这细皮嫩肉的,肯定晒脱皮。
王子豪怕她误会,赶紧皱眉解释:“不是歧视,这个社会的规则就是如此,女子身上要是有个什么伤啊疤的,聘礼都得减半,我可是为你着想。”
赵永见云樱表情恹恹,就把水壶拿给她,接话道:“实在想帮忙,等哥松完土,你来播种浇水好了。”
云樱只好提了壶去溪边盛水。
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赵永都是含着金勺子出身的小少爷,第一次干农活,觉得稀奇,他一边松土一边问王子豪:“你真要种菜营生?不跟着我吃香喝辣?”
王子豪摇头,一锄子□□地里:“没看见你家小厮都斜眼儿看我吗?我要是跟着你进赵家,不被人编排才怪!”
“那小子,我回去罚他!”
“兄弟,你的心意我领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有了城里的那套宅子和这亩地,还有你给的那一大箱银子,足够我悠然度日了。”
王子豪看问题比较现实,他跟着赵永吃吃喝喝,知情的觉得那是同学友爱互助,不知情的会以为他是讨了主子欢心的狗,又或者更恶毒的人会猜想,他是不是赵永包养的兔儿爷。
朋友之间情谊再深厚,也没有理由长久地赖着别人白吃白喝,不然他和赵永之间的感情就变味儿了。
“原身本来就是干这个的,我也觉得种地有趣,等菜成熟了,我请你过来喝酒。”
赵永见他如此坚持,就没再说什么。
……
溪流离王子豪的地不远,流水潺潺涌过,冒着丝丝凉气儿,这在炎热的夏季,无疑极具诱惑。
云樱捧起水洗了脸洗了手,觉得不够冰爽,就脱掉鞋子挽起裤腿踩进溪流里踏水。
幽静的树林间,只偶尔掠过几只鸟,静得连风的叹息都能听见。
这样享受的时刻,却被一声冷笑打断。
云樱只觉背后一凉,扭头四下张望,就看见不远处树上飞身而下一个人,黑色劲装,剑眉凤目,正是那天她救下的那头白眼狼!
脸顿时黑成锅底,云樱没好气地道:“你笑什么?”
“笑你污浊溪水不自知。”薄御耳边挂着黑色面巾,疾风般来到她面前,瞥一眼盛得满满当当的水壶,拧眉厉声催道,“赶紧走罢!不然河里的鱼都被你给熏死了。”
云樱低头看去,正巧一群几寸长的小鱼游过,经过她时神态安然,动作灵敏,甚至还有几只在她脚边打转。
她就默默抬起头,轻讽地看着他,雪白的肌肤被太阳晒出淡淡的红,衬得整张脸越发娇艳动人。
薄御就不自在地别开脸,声色凛冽:“在陌生男子面前光脚,姑娘可知礼义廉耻?”
关于这一点,看过古言的人都明白,只不过云樱是个现代人,刚穿来没多久,很多方面自然不太注意。经他这么一提醒,虽然心中暗恼,却并未像古代女子那般羞愤捂面。
她抬眸,光影之中,男子苍白的耳廓染了红。
这让云樱起了戏弄之心。
谁叫他前些天用刀架在她脖子上,今日又跑来毒舌她?
“怎会不知?未婚女子的脚若是被男子看了去,就得嫁给他。”云樱见他脸色微变,憋住笑继续说,“正巧我刚及笄,不如公子就快些去准备聘礼迎我进门吧。”
7.第七章
薄御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胆的女子,顾不上脸红了,清隽的面孔上只剩震惊。
他冷哼一声,讥讽道:“我不过身无分文的漂泊剑客,过的是踩刀尖的日子,指不定何时就被仇家杀掉,如此姑娘也要嫁我吗?”
云樱无所谓地耸耸肩:“脚都被公子看了,自然得嫁的,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你是干什么的我都只能夫唱妇随。”
薄御说不过她,盯着她似笑非笑的脸半晌,挤出四个字:“不知廉耻!”
云樱被他这么一打扰,也没了继续玩水的心情,古代都是些直男癌,她还是躲远些吧!
心里的某一处,剑客的形象又碎了一角。
云樱一走,薄御就将面巾重新绑好,朝林子那头看一眼,跃身藏去树上。
不多时,从南边踏水而来一群人,眼窝和嘴唇皆是紫黑色,装束另类又妖娆。
薄御凤目微眯,敛住气息将身形隐没在树叶中。
万华宫的人花枝招展地从他眼前飞身而过,只留下一股刺鼻的香。若是方才那位姑娘再晚走一步,只怕会被这群人随手给杀掉。
薄御想到她对自己又气恼又畏惧,却偏要挑衅的样子,不觉好笑,要他娶她?她怕是嫁不起。
回城的路上,他经过了王子豪的那片地。
远远瞧见云樱埋头在地里忙活,看一眼她身旁的黝黑壮汉,当真是养不教父之过,她的身上丝毫没有女儿家的矜持,脚被看了不仅不当回事,还厚脸皮地要他娶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