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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吗?”
秦良庆食指轻轻弹落烟灰,“嗯,看了。她的病是从娘胎肚子里带出来的,神经上的,医生治不好,只能靠药物稍微缓解一下。”
他衔着烟,声音模糊,“如果我妈不把我捡回家,我多半死在路边了。她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非亲非故的,辛辛苦苦供我上学,把我养大。人么,不能忘恩的。”
方忆用欣赏而怜惜的目光看着他,“阿庆哥,你真好。”
秦良庆怔了怔。
别人都说——
“你疯了吗?”
“你个大傻子。”
“你不应该这样。”
她却说——
“你真好。”
他喉结上下滑动,心情激荡,难以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哎呀好气,码这一章,不知不觉打了两个瞌睡。
晚安。
谢谢你七哥哥、萝卜是会开花的萝卜投地雷,破费啦。
☆、第26章
26.
夜是寂静的,她的眼睛是明亮的。
明亮而柔软的。
秦良庆陷进去,他情不自禁笑了,摁灭烟,“你想听听外婆和我妈的故事么?”
方忆点头,“嗯。”
秦良庆又点燃一支烟,她忽然伸手,从他嘴里拿掉,随意放在阳台上,让它自己燃灭。
他一怔,低笑出声,“我外公……当然我没有见过人……他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一见是个没带把的,就要把我妈丢了,外婆哪儿能答应?后来外公就琢磨着悄悄把她扔进后山废弃的水井里面淹死,幸好外婆有所察觉,及时拦了下来。别看外婆个子小小的,脾气可大……”
说到这里,秦良庆想到自己小时候调皮捣蛋被外婆教训的场景,笑了笑,随后敛收,“当时她太生气,和外公吵得差点打起来,一怒之下就跟他离了婚,什么都没要,带着我妈离开。”
那个年代的人都觉得离婚丢脸,可外婆一点都不在乎,她很固执,从自己肚子里落出的一块肉,儿子也好,女儿也好,她有本事生就有本事养。
她带走女儿,给她取了名字,跟着自己姓秦,单名一个珍——
意思是她很珍贵,值得被珍惜。
刚开始就是过得苦了点。外婆在一家餐馆当洗碗工,每天就待在后厨,坐着小板凳,把秦珍绑在背上。可以说,秦珍是在外婆背上长大的。
秦珍小时候挺可爱,长到十二三岁,这种一如既往的“可爱”就很折磨人了,再加上她第一次病发情况恐怖,外婆把她带到医院一检查,先天性的弱智和癫痫病,诊断结果出来,外婆几乎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
既定事实,除了认命,又什么办法呢?
没有别的办法。
外婆咬着牙,捡过狗屎换粮食,也到地主家做小活受了不少憋屈气,但她愣没没抱怨过一句话,让秦珍生活得欢欢喜喜的。
方忆眼眶湿润,“外婆好厉害。”
外婆是英雄,是独独属于秦珍的英雄。
但这并不妨碍方忆崇拜她。
她印象中秦良庆的外婆,随时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和颜悦色的,心态好,看得开,很招人喜欢。
如果不是秦良庆亲口说出来,方忆压根想不到老人这辈子经历了这么多苦难。
她由衷佩服外婆的乐观,老人坚韧善良,难怪秦良庆能吃苦活得糙,心肠却软。
秦良庆看着她泛起雾气的双眼,心脏紧了紧,他说,“我妈把我捡回家,但我是外婆一手带大的。她们俩,一个人救了我的命,一个人让我这条命活下来,所以,不说让她们过上多好的日子,我肯定会让她们后半辈子衣食无忧,给她们养老送终,你懂吗?”
方忆点头,“我懂,你应该的。”
秦良庆瞥她一眼,“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学了家装设计却回这里当个开车师傅?说我浪费天赋么?”
“嗯……我不好奇了。”
何清已经和她说过,她早已了解了。
秦良庆微微困惑。
方忆说,“阿庆哥,你做得对。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和你一样的。”
医生吗?”
秦良庆食指轻轻弹落烟灰,“嗯,看了。她的病是从娘胎肚子里带出来的,神经上的,医生治不好,只能靠药物稍微缓解一下。”
他衔着烟,声音模糊,“如果我妈不把我捡回家,我多半死在路边了。她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非亲非故的,辛辛苦苦供我上学,把我养大。人么,不能忘恩的。”
方忆用欣赏而怜惜的目光看着他,“阿庆哥,你真好。”
秦良庆怔了怔。
别人都说——
“你疯了吗?”
“你个大傻子。”
“你不应该这样。”
她却说——
“你真好。”
他喉结上下滑动,心情激荡,难以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哎呀好气,码这一章,不知不觉打了两个瞌睡。
晚安。
谢谢你七哥哥、萝卜是会开花的萝卜投地雷,破费啦。
☆、第26章
26.
夜是寂静的,她的眼睛是明亮的。
明亮而柔软的。
秦良庆陷进去,他情不自禁笑了,摁灭烟,“你想听听外婆和我妈的故事么?”
方忆点头,“嗯。”
秦良庆又点燃一支烟,她忽然伸手,从他嘴里拿掉,随意放在阳台上,让它自己燃灭。
他一怔,低笑出声,“我外公……当然我没有见过人……他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一见是个没带把的,就要把我妈丢了,外婆哪儿能答应?后来外公就琢磨着悄悄把她扔进后山废弃的水井里面淹死,幸好外婆有所察觉,及时拦了下来。别看外婆个子小小的,脾气可大……”
说到这里,秦良庆想到自己小时候调皮捣蛋被外婆教训的场景,笑了笑,随后敛收,“当时她太生气,和外公吵得差点打起来,一怒之下就跟他离了婚,什么都没要,带着我妈离开。”
那个年代的人都觉得离婚丢脸,可外婆一点都不在乎,她很固执,从自己肚子里落出的一块肉,儿子也好,女儿也好,她有本事生就有本事养。
她带走女儿,给她取了名字,跟着自己姓秦,单名一个珍——
意思是她很珍贵,值得被珍惜。
刚开始就是过得苦了点。外婆在一家餐馆当洗碗工,每天就待在后厨,坐着小板凳,把秦珍绑在背上。可以说,秦珍是在外婆背上长大的。
秦珍小时候挺可爱,长到十二三岁,这种一如既往的“可爱”就很折磨人了,再加上她第一次病发情况恐怖,外婆把她带到医院一检查,先天性的弱智和癫痫病,诊断结果出来,外婆几乎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
既定事实,除了认命,又什么办法呢?
没有别的办法。
外婆咬着牙,捡过狗屎换粮食,也到地主家做小活受了不少憋屈气,但她愣没没抱怨过一句话,让秦珍生活得欢欢喜喜的。
方忆眼眶湿润,“外婆好厉害。”
外婆是英雄,是独独属于秦珍的英雄。
但这并不妨碍方忆崇拜她。
她印象中秦良庆的外婆,随时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和颜悦色的,心态好,看得开,很招人喜欢。
如果不是秦良庆亲口说出来,方忆压根想不到老人这辈子经历了这么多苦难。
她由衷佩服外婆的乐观,老人坚韧善良,难怪秦良庆能吃苦活得糙,心肠却软。
秦良庆看着她泛起雾气的双眼,心脏紧了紧,他说,“我妈把我捡回家,但我是外婆一手带大的。她们俩,一个人救了我的命,一个人让我这条命活下来,所以,不说让她们过上多好的日子,我肯定会让她们后半辈子衣食无忧,给她们养老送终,你懂吗?”
方忆点头,“我懂,你应该的。”
秦良庆瞥她一眼,“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学了家装设计却回这里当个开车师傅?说我浪费天赋么?”
“嗯……我不好奇了。”
何清已经和她说过,她早已了解了。
秦良庆微微困惑。
方忆说,“阿庆哥,你做得对。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和你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