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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好半晌,他才压住火,问道:“宋姑娘真是画骨先生的徒弟?”
“这个自然。”
“好吧,若是宋姑娘真能破了这个案子,曹沫他日定当亲自为你端茶递水以谢今日冒犯之罪。”
宋轶起身,心情甚好,提醒道:“那他日,曹大人记得一定要焚香沐浴,别掏了粪坑来谢罪。”
整个司隶台,曹沫绝对是儒雅典范,从来不会像赵重阳那种武夫一身汗臭满身污渍还不自知,这个没眼力的家伙竟然嫌他脏?
曹沫差点就要被成功引爆,但宋轶跑得快,没给他发飙机会,他使劲压了压心中火气,不经意间看到指甲缝中藏着的一丝不易觉察的白色东西,挑出来一看,神色大变,这、似乎是厕筹上扣下来的,但他发誓,他扣着玩的那片厕筹绝对是新劈好的,没有沾染过一丝污秽。还有,我洗过手的,只是你来得太巧,这不没来得洗仔细就来见你了吗?
但现在要澄清显然已经来不及,曹沫觉得,也许他该改掉上茅房思考问题的习惯,或者,改掉思考问题下意识把玩东西的习惯。
刘煜从宫里回来,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情。早朝结束,那位皇帝兄长便将他招到御书房过问了一下吴家的事,便多耽搁了一点时间。
曹沫殷勤迎上去,将宋轶到来的事情随口提了一下。
“她什么都没说,就这样走了?”这不太像这位的作风啊。昨晚他一细想,画骨先生抢京兆尹的案子不是一件两件,从来没将刻骨画像的技巧泄露于众,偏偏上次她这样做了,目的不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吗?按理小色狼苦心孤诣终于成功接近他,难道不该死缠烂打犹如苍蝇盯着肉一样粘着不放吗?这其中肯定有其他小算盘!
曹沫看着自家殿下淡漠略显诡异的脸色,心中惶恐。
司隶台的案子从来没让女子参与过,即便是京兆尹那只母夜叉,偏偏宋轶例外,莫非咱们的司州大人对那个宋轶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思及此,曹沫汗如雨下,该不会……
不,绝对不可能,他家殿下怎么可能这么眼瘸?
“宋姑娘的确什么都没说,但为殿下带了一盆菊花来。”
顺着曹沫指引,刘煜看到案前放着的千蝶菊,眼神又是一暗。那眼神非常奇怪,说喜欢吧,却夹着一点怨愤,说不喜欢吧,那眉宇间似又透着不舍。像是一个心爱之物被什么脏东西沾染了,弃之心痛,不弃又糟心。
“要不,我叫人把这花丢了?”曹沫衷心建议。
刘煜没应答,而是走到花盆前仔细打量。曹沫也看过去,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这个宋轶送花就送花,为什么不把花盆里的杂草扒干净,即便是只剩一根也很扎眼好吧?
他正要伸手去扒,却被刘煜拦住,反而亲自动手将那根草□□。泥土很松软,草茎未断,带出一坨东西来,定睛一看,那是一只小竹管。
毫无意外,小竹管里藏着一张纸条,上书:西明山罗子沟,程秋水。
宋轶不可能无缘无故留下这么一条线索,这条线索必然跟吴尚清的案子有关。如果真的有关,吴邕又会不会知晓?
“准备出发!”
西明山,离泰康城不过数十里地儿,前朝时还是比较偏僻的山地,但进入大宋朝后,因为稳定的朝廷格局,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世家大族圈地占田也受到遏制,西明山毕竟地处京畿要地,想要不发展起来也难。
官道直通到西明山脚下,而罗子沟在山里边,依山傍水,风景秀丽,风水也不错,前些年有些商人便修建了一些庄园客栈,专供前来踏青的人落脚歇息,因为有了这个便利,每到酷暑,便有更多的人进山避暑。
司隶台的消息非常灵通,刘煜这边刚到山脚茶寮坐下,那边便有小徒隶快马加鞭赶来,将一书文稿给赵重阳,赵重阳亲自捧到刘煜手上。
这是出门时刘煜让曹沫查的资料,果不其然,吴家在西明山并没有田产,但有个人有,杜秋娘,而且时间不到半年。按照田产登记之地,刘煜带着人即刻赶过去,这还没到地儿呢,远远便看见一群黑衣人提着长刀在追杀一大一小两人,小的那个个衣衫破烂的乞丐,大的那个俨然是个水蓝衣裳的女子。
他们居高临下,将下面的形势看得清楚,宋轶拉着小乞丐东躲西藏,几个黑衣人突然失了目标,到处搜查。
大概是发现他们的藏身之地有异动,几人慢慢靠近,两人却缩着完全不敢动,突然之间一只爪子伸过来,一把捏住小乞丐的脖子,将人提了起来。
刘煜便见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混蛋直接捡了一块石头冲上去,一把刀很顺手地朝她砍过来。
宋轶觉得自己要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身子横空一百八十度旋转,劈到面门的刀锋被生生避开,同时剑光一闪,长刀应声而断。
黑衣人见势不妙,弃人而逃。
情势瞬间逆转,宋轶挂在男人的爪子上,被山风吹得小身板凉飕飕的。刘煜长身玉立,并没有因为一手横举负重而影响他玉树临风的风姿,仿佛他此刻手里提着的并不是一个成年女子,而是一只小奶猫,还很有闲暇地拿了一双眼睛斜睨她,对她如此狼狈一幕很是受用。
宋轶很想翻个白眼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好歹这人救了她,长得又那般俊俏,她姑且原谅他的高冷轻慢,就着被挂起的姿势拱拱手道:“多谢豫王搭救,小女子身无长物,救命之恩自当以身相许。”
这话说得严肃刻板,调子平稳无波澜。刘煜就这样被人轻飘飘地调.戏了,提人的爪子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爬,蓦地一松,宋轶终于稳稳当当地落到地面,掸了掸衣服,颇有风度含笑看着面前美人。这眼神,这姿态,就如一个纨绔正看着一位良家少女,气氛很有些诡异。
但咱们尊贵无比的豫王殿下何其强大,硬生生就能将她这诡异姿态给彻底无视,只道:“这里有什么,值得你们被追杀?”
山风拂过宋轶略显凌乱的长发,有那么一缕恰好挠过刘煜鼻端,麻痒直达心底。宋轶嘴角微微一翘,道:“我想,我找到杜秋娘被灭口的真正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地雷和营养液,么么
☆、第十六章消失的美人
片刻后,一行人到达一座未建成的宅院。
因为罗子沟地势并不平坦,依山而建的院落不可能很大,但这个宅院的位置十分幽静,给人一种远离尘嚣之感。
“吴尚清喜欢跟同窗好友去秦楼楚馆附庸风雅,但古月坊他却从未踏足过,那么他是怎么认识杜秋娘的,又是如何跟她暗中往来的?”
刘煜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第一个问题好解释,因为吴尚清跟杜秋娘曾经有婚约,他自然知道杜秋娘没籍古月坊,他之所以不去,应该就是避忌这个,但要传个信息进去,很容易,若是他,杜秋娘一定很乐意见上一见。我让小六询问了很多蹲守古月坊附近的乞丐,杜秋娘只有每月初一十五上香时出过门,而吴尚清每个月初一十五却会出城,所以,他们私会的地方只可能在城外。四明山,大概只是他们游玩的一处罢了。这处宅子,很可能是两人觉得这边景色不错,才置地建房。”
“这不正好说明两人感情深厚,有一起生活的打算吗?怎么成了吴尚清杀害杜秋娘的理由了?”
赵重阳听得有些着急,忍不住问道。
bsp; 好半晌,他才压住火,问道:“宋姑娘真是画骨先生的徒弟?”
“这个自然。”
“好吧,若是宋姑娘真能破了这个案子,曹沫他日定当亲自为你端茶递水以谢今日冒犯之罪。”
宋轶起身,心情甚好,提醒道:“那他日,曹大人记得一定要焚香沐浴,别掏了粪坑来谢罪。”
整个司隶台,曹沫绝对是儒雅典范,从来不会像赵重阳那种武夫一身汗臭满身污渍还不自知,这个没眼力的家伙竟然嫌他脏?
曹沫差点就要被成功引爆,但宋轶跑得快,没给他发飙机会,他使劲压了压心中火气,不经意间看到指甲缝中藏着的一丝不易觉察的白色东西,挑出来一看,神色大变,这、似乎是厕筹上扣下来的,但他发誓,他扣着玩的那片厕筹绝对是新劈好的,没有沾染过一丝污秽。还有,我洗过手的,只是你来得太巧,这不没来得洗仔细就来见你了吗?
但现在要澄清显然已经来不及,曹沫觉得,也许他该改掉上茅房思考问题的习惯,或者,改掉思考问题下意识把玩东西的习惯。
刘煜从宫里回来,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情。早朝结束,那位皇帝兄长便将他招到御书房过问了一下吴家的事,便多耽搁了一点时间。
曹沫殷勤迎上去,将宋轶到来的事情随口提了一下。
“她什么都没说,就这样走了?”这不太像这位的作风啊。昨晚他一细想,画骨先生抢京兆尹的案子不是一件两件,从来没将刻骨画像的技巧泄露于众,偏偏上次她这样做了,目的不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吗?按理小色狼苦心孤诣终于成功接近他,难道不该死缠烂打犹如苍蝇盯着肉一样粘着不放吗?这其中肯定有其他小算盘!
曹沫看着自家殿下淡漠略显诡异的脸色,心中惶恐。
司隶台的案子从来没让女子参与过,即便是京兆尹那只母夜叉,偏偏宋轶例外,莫非咱们的司州大人对那个宋轶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思及此,曹沫汗如雨下,该不会……
不,绝对不可能,他家殿下怎么可能这么眼瘸?
“宋姑娘的确什么都没说,但为殿下带了一盆菊花来。”
顺着曹沫指引,刘煜看到案前放着的千蝶菊,眼神又是一暗。那眼神非常奇怪,说喜欢吧,却夹着一点怨愤,说不喜欢吧,那眉宇间似又透着不舍。像是一个心爱之物被什么脏东西沾染了,弃之心痛,不弃又糟心。
“要不,我叫人把这花丢了?”曹沫衷心建议。
刘煜没应答,而是走到花盆前仔细打量。曹沫也看过去,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这个宋轶送花就送花,为什么不把花盆里的杂草扒干净,即便是只剩一根也很扎眼好吧?
他正要伸手去扒,却被刘煜拦住,反而亲自动手将那根草□□。泥土很松软,草茎未断,带出一坨东西来,定睛一看,那是一只小竹管。
毫无意外,小竹管里藏着一张纸条,上书:西明山罗子沟,程秋水。
宋轶不可能无缘无故留下这么一条线索,这条线索必然跟吴尚清的案子有关。如果真的有关,吴邕又会不会知晓?
“准备出发!”
西明山,离泰康城不过数十里地儿,前朝时还是比较偏僻的山地,但进入大宋朝后,因为稳定的朝廷格局,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世家大族圈地占田也受到遏制,西明山毕竟地处京畿要地,想要不发展起来也难。
官道直通到西明山脚下,而罗子沟在山里边,依山傍水,风景秀丽,风水也不错,前些年有些商人便修建了一些庄园客栈,专供前来踏青的人落脚歇息,因为有了这个便利,每到酷暑,便有更多的人进山避暑。
司隶台的消息非常灵通,刘煜这边刚到山脚茶寮坐下,那边便有小徒隶快马加鞭赶来,将一书文稿给赵重阳,赵重阳亲自捧到刘煜手上。
这是出门时刘煜让曹沫查的资料,果不其然,吴家在西明山并没有田产,但有个人有,杜秋娘,而且时间不到半年。按照田产登记之地,刘煜带着人即刻赶过去,这还没到地儿呢,远远便看见一群黑衣人提着长刀在追杀一大一小两人,小的那个个衣衫破烂的乞丐,大的那个俨然是个水蓝衣裳的女子。
他们居高临下,将下面的形势看得清楚,宋轶拉着小乞丐东躲西藏,几个黑衣人突然失了目标,到处搜查。
大概是发现他们的藏身之地有异动,几人慢慢靠近,两人却缩着完全不敢动,突然之间一只爪子伸过来,一把捏住小乞丐的脖子,将人提了起来。
刘煜便见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混蛋直接捡了一块石头冲上去,一把刀很顺手地朝她砍过来。
宋轶觉得自己要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身子横空一百八十度旋转,劈到面门的刀锋被生生避开,同时剑光一闪,长刀应声而断。
黑衣人见势不妙,弃人而逃。
情势瞬间逆转,宋轶挂在男人的爪子上,被山风吹得小身板凉飕飕的。刘煜长身玉立,并没有因为一手横举负重而影响他玉树临风的风姿,仿佛他此刻手里提着的并不是一个成年女子,而是一只小奶猫,还很有闲暇地拿了一双眼睛斜睨她,对她如此狼狈一幕很是受用。
宋轶很想翻个白眼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好歹这人救了她,长得又那般俊俏,她姑且原谅他的高冷轻慢,就着被挂起的姿势拱拱手道:“多谢豫王搭救,小女子身无长物,救命之恩自当以身相许。”
这话说得严肃刻板,调子平稳无波澜。刘煜就这样被人轻飘飘地调.戏了,提人的爪子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爬,蓦地一松,宋轶终于稳稳当当地落到地面,掸了掸衣服,颇有风度含笑看着面前美人。这眼神,这姿态,就如一个纨绔正看着一位良家少女,气氛很有些诡异。
但咱们尊贵无比的豫王殿下何其强大,硬生生就能将她这诡异姿态给彻底无视,只道:“这里有什么,值得你们被追杀?”
山风拂过宋轶略显凌乱的长发,有那么一缕恰好挠过刘煜鼻端,麻痒直达心底。宋轶嘴角微微一翘,道:“我想,我找到杜秋娘被灭口的真正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地雷和营养液,么么
☆、第十六章消失的美人
片刻后,一行人到达一座未建成的宅院。
因为罗子沟地势并不平坦,依山而建的院落不可能很大,但这个宅院的位置十分幽静,给人一种远离尘嚣之感。
“吴尚清喜欢跟同窗好友去秦楼楚馆附庸风雅,但古月坊他却从未踏足过,那么他是怎么认识杜秋娘的,又是如何跟她暗中往来的?”
刘煜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第一个问题好解释,因为吴尚清跟杜秋娘曾经有婚约,他自然知道杜秋娘没籍古月坊,他之所以不去,应该就是避忌这个,但要传个信息进去,很容易,若是他,杜秋娘一定很乐意见上一见。我让小六询问了很多蹲守古月坊附近的乞丐,杜秋娘只有每月初一十五上香时出过门,而吴尚清每个月初一十五却会出城,所以,他们私会的地方只可能在城外。四明山,大概只是他们游玩的一处罢了。这处宅子,很可能是两人觉得这边景色不错,才置地建房。”
“这不正好说明两人感情深厚,有一起生活的打算吗?怎么成了吴尚清杀害杜秋娘的理由了?”
赵重阳听得有些着急,忍不住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