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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庄是个危险的地方,杨信决定在这里要潜越……
其实就是回到车里躲着。
很快他就这样有惊无险地从这个其实没多少人口的小村庄穿过,而且还特意从窗口欣赏了一下当朝宰相的祖居。这时候呕心沥血方从哲的确可以用宰相形容,因为内阁就他一个辅臣,他既是首辅也是唯一辅臣,绝对算得上宰相。万历对他绝对信任,虽然后世多误传他是浙江湖州人,但实际上他是锦衣卫籍,祖上随永乐北迁的,家族已经在大兴方家庄居住超过两百年。
他是京城土著。
望着绵绵细雨中方家大宅,杨信怅惘地离开……
“她的屁股很大!”
这家伙在马车里很肯定地说。
紧接着马车转到永定门大路,这条路就很繁忙了,哪怕下着雨也阻挡不住车水马龙,杨信的马车很快驶过护城河,进入瓮城后畅通无阻,守门士兵只看了一眼他身上就无视了他的通过。
杨信很想问他一句穿好衣服的就是好人吗?
然而人就是看衣服的。
穿着价值一两银子的月白绉纱道服,踩着价值两钱银子的云履,头戴飘飘巾,腰系着大带,配着一个价值三两的玉佩,手中拿一个名家题字的折扇,杨信这个事实上背着一身重罪的通缉犯,堂而皇之地进了京城,然后在林掌柜的门前下车,给了车钱打发走车夫,这才在伙计们的笑脸相迎中步入店门……
林掌柜也被他吓了一跳。
不过他这种聪明人不会问杨信为何去而复返,又为何如此打扮,既然黄镇让他帮忙联系魏公公,这种小忙他还是要帮的。
紧接着一个伙计就带杨信离开店铺前往内城。
“咱们如何找我大爷?”
杨信说道。
“这个得花些银子,甲字库在西安门内,咱们没腰牌进不了门,只能打点守门的进去找,否则就只能去魏公公在外面的宅子等着,但这个等就没准了,说不定魏公公有事几天都不出皇城呢!”
伙计说道。
“胡四哥接着!”
杨信笑着扔了一锭五两的银子过去。
伙计眉开眼笑地接过。
“杨兄弟,够豪爽!”
他说道。
打点不需要这么多,剩下他自己就贪墨了。
“钱财身外物,我这个人就喜欢交朋友,回头等我安顿下来,请林叔和哥几个好好喝一顿,兄弟人生地不熟也少不了还得找哥几个帮忙!”
杨信说道。
“好说,杨兄弟稍待,我去那边方便一下!”
伙计笑着说道。
杨信点了点头。
伙计赶紧跑到旁边一处熟悉的店铺换开这五两银子,杨信也知道自己给多了,不过他现在不太在意这种小事,因为他找到了生财之道,哪天没有了就出去找个土豪劣绅赞助。做这种事情他没任何心理负担,从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突然跑到这样一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又有了一身完全可比超级猛将的武力后,他也多多少少有些膨胀了。杀人下得去手,敲诈勒索毫无心理负担,挟持人质一样做得顺手,说到底人性本来就有潜在的暴力因子,只不过现代社会被法律道德关起来了而已。
但这个时代不一样。
就像把一个他这样的现代人扔到叙利亚战区,他一样也会把杀人视为很平常的事。
这是本性。
他手中打着一顶油纸伞,站在细雨中的街道上,悠然地欣赏着雨中的古老城市,在这个大明盛世最后的日子里,它依然繁华如故。所有人都在忙碌着他们各自的生活,鳞次栉比的建筑间车水马龙,绿树红花间楼阁高塔林立,森严的城墙拱卫着华夏衣冠的最后辉煌……
二十六年后,这里就不会再有华夏衣冠了。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
他骤然高声吟诵。
路过的行人抬头看了他一眼,既然是读书人抽疯大家就见惯不惊了。
“你来了!”
然后身后一个带着恨意的声音响起。
杨信愕然转头。
“我都这副打扮了,你居然还能认出来?”
他惊悚地说。
“化成灰也忍得你,陈某天赋异禀,对别人的声音过耳不忘,别说隔了仅仅五天,就是五年后你只要开口我就能听出来。”
陈于阶端坐在马上恨恨地说道。
“那个,你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要抛弃你的,只不过我得先安顿好我表妹他们,毕竟我不能不负责任,你看,我一处理好那边,就立刻跑到京师来找你了。”
杨信说道。
“那就请吧!我骑马狂奔四天,居然和你同时进城,你的脚程可够快的!”
陈于阶说道。
“那个,我还有点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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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庄是个危险的地方,杨信决定在这里要潜越……
其实就是回到车里躲着。
很快他就这样有惊无险地从这个其实没多少人口的小村庄穿过,而且还特意从窗口欣赏了一下当朝宰相的祖居。这时候呕心沥血方从哲的确可以用宰相形容,因为内阁就他一个辅臣,他既是首辅也是唯一辅臣,绝对算得上宰相。万历对他绝对信任,虽然后世多误传他是浙江湖州人,但实际上他是锦衣卫籍,祖上随永乐北迁的,家族已经在大兴方家庄居住超过两百年。
他是京城土著。
望着绵绵细雨中方家大宅,杨信怅惘地离开……
“她的屁股很大!”
这家伙在马车里很肯定地说。
紧接着马车转到永定门大路,这条路就很繁忙了,哪怕下着雨也阻挡不住车水马龙,杨信的马车很快驶过护城河,进入瓮城后畅通无阻,守门士兵只看了一眼他身上就无视了他的通过。
杨信很想问他一句穿好衣服的就是好人吗?
然而人就是看衣服的。
穿着价值一两银子的月白绉纱道服,踩着价值两钱银子的云履,头戴飘飘巾,腰系着大带,配着一个价值三两的玉佩,手中拿一个名家题字的折扇,杨信这个事实上背着一身重罪的通缉犯,堂而皇之地进了京城,然后在林掌柜的门前下车,给了车钱打发走车夫,这才在伙计们的笑脸相迎中步入店门……
林掌柜也被他吓了一跳。
不过他这种聪明人不会问杨信为何去而复返,又为何如此打扮,既然黄镇让他帮忙联系魏公公,这种小忙他还是要帮的。
紧接着一个伙计就带杨信离开店铺前往内城。
“咱们如何找我大爷?”
杨信说道。
“这个得花些银子,甲字库在西安门内,咱们没腰牌进不了门,只能打点守门的进去找,否则就只能去魏公公在外面的宅子等着,但这个等就没准了,说不定魏公公有事几天都不出皇城呢!”
伙计说道。
“胡四哥接着!”
杨信笑着扔了一锭五两的银子过去。
伙计眉开眼笑地接过。
“杨兄弟,够豪爽!”
他说道。
打点不需要这么多,剩下他自己就贪墨了。
“钱财身外物,我这个人就喜欢交朋友,回头等我安顿下来,请林叔和哥几个好好喝一顿,兄弟人生地不熟也少不了还得找哥几个帮忙!”
杨信说道。
“好说,杨兄弟稍待,我去那边方便一下!”
伙计笑着说道。
杨信点了点头。
伙计赶紧跑到旁边一处熟悉的店铺换开这五两银子,杨信也知道自己给多了,不过他现在不太在意这种小事,因为他找到了生财之道,哪天没有了就出去找个土豪劣绅赞助。做这种事情他没任何心理负担,从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突然跑到这样一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又有了一身完全可比超级猛将的武力后,他也多多少少有些膨胀了。杀人下得去手,敲诈勒索毫无心理负担,挟持人质一样做得顺手,说到底人性本来就有潜在的暴力因子,只不过现代社会被法律道德关起来了而已。
但这个时代不一样。
就像把一个他这样的现代人扔到叙利亚战区,他一样也会把杀人视为很平常的事。
这是本性。
他手中打着一顶油纸伞,站在细雨中的街道上,悠然地欣赏着雨中的古老城市,在这个大明盛世最后的日子里,它依然繁华如故。所有人都在忙碌着他们各自的生活,鳞次栉比的建筑间车水马龙,绿树红花间楼阁高塔林立,森严的城墙拱卫着华夏衣冠的最后辉煌……
二十六年后,这里就不会再有华夏衣冠了。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
他骤然高声吟诵。
路过的行人抬头看了他一眼,既然是读书人抽疯大家就见惯不惊了。
“你来了!”
然后身后一个带着恨意的声音响起。
杨信愕然转头。
“我都这副打扮了,你居然还能认出来?”
他惊悚地说。
“化成灰也忍得你,陈某天赋异禀,对别人的声音过耳不忘,别说隔了仅仅五天,就是五年后你只要开口我就能听出来。”
陈于阶端坐在马上恨恨地说道。
“那个,你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要抛弃你的,只不过我得先安顿好我表妹他们,毕竟我不能不负责任,你看,我一处理好那边,就立刻跑到京师来找你了。”
杨信说道。
“那就请吧!我骑马狂奔四天,居然和你同时进城,你的脚程可够快的!”
陈于阶说道。
“那个,我还有点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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