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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未动笔,人都显得漫不经心起来。
小说一个多星期没有连载了,暑假里发烧,感冒,扭伤,一连串的身体不适,另外加上一场特别辛苦的恋爱。我觉得,炼狱就无非如此,让自己在痛苦中轮回,迷糊中,擦肩而过的是针刺般的感觉。
有些读者在红袖连载那里评论我小说没有多少真实,我说小说就是小说,不该真实的,别让它真实——其实,这是我能力有限的一个借口罢了,把小说写成散文。
如今,女朋友暖暖成了我认识的读者里面最忠实的一个。经常给我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你太混蛋了,错别字那么多,对得起读者吗?”她狠狠地说。
“是嘛!”我笑笑地回答,不以为意。
“你的爱,为什么这么快地抽离,又那么稀薄;要么不爱,要爱了,你就应该细腻些。你写小说,太顺着自己的心了。我没有办法深深地感动和触动。你的小说在于自己的感情和思想,但是太滥情。
“那些情爱描写,我认为意会比言传就够了。”
我有点受到触动似的,认真思考着她的话,一边等她讲完,一边组织着我的回答。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带着我个人比较偏激的情感取向。”
屁股还没动,别人就知道你拉什么屎了。暖暖居然还有这么滑稽的语气,真可爱。
“你在用你的颓靡去写作吧。”她又猜对了。
我原本以为可以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自圆其说,没想到现在简直是无以为答。无论是谁,都一眼洞穿这样的颓靡,不正常的“学习生活”我有时都不敢跟别人说“我其实是个学生。”说这句话需要比说“我其实是个演员”需要的勇气还要多。
我感觉对不起她,我知道,她想在小说里寻找出我的影子。她偶尔闹闹脾气,说:“你看,这就是你吧。”
“呵呵,不是的。那是小说。”我解释道。
在她看来,我的真实无非如此,就是这样的糜烂,颓废。我无言以对,因为即便是小说,我的真实也就相差无几。不是我喜欢那种生活状态,而是这样的生活状态一直牵引着我,也许这样不是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可是,我却无法抽离出来。我的假期一直都这样,无论是哪个假期;朋友说,你是这样子来寻找灵感的吧。
“这是一方面,关键的原因是我无法抽离,这是说不清的。”
我比较厌恶城市,却不得不居住在城市。城市,比乡村热闹。
我已经来到现在住的这个城市十年了,整整十年。可是,翻看那些有点发黄的相片,恍然如昨。时光去得快,就在身边走过,那么轻快,匆匆地,不留一点我思考的时间,当我回头搜索昨天的片段,一幕幕,清晰如斯。
这条街道,我不知道走了多少遍,陪家人,陪朋友,陪恋人,独自一人,来来回回。看别人欢声笑语,回想自己低落彷徨,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是。
这是一个别人的城市,虽则我住了十年。
倘若要我寻出一些什么值得回味的事情,也怕只有那些让我习惯了的喧嚣,有点日夜颠倒的生活状态,却是一种另类的幸福。把门窗关好,无论怎样的深夜,怎样的天冷地冻,走,下街去,总能找得到营业的当铺,坐下,来碗热乎乎的拉面,各种小吃,哪怕是一个人,也能尝试这孤寂的幸福和满足。
一个人,不显得孤独,也许我不如华兹华斯,那样的湖水,那样在湖边生活,朝夕相伴的鸟语花香,神仙般的消遥自在;也无法去感受李敖的阳明山与恋人的风花雪月。我爱一个人,身边只有自己的影子,心里是女朋友暖暖的心事。
暖暖说,我那么勇敢,那么固执,那么善良。因此比别人更容易靠近幸福。
其实,她是比别人更靠近一个无可救药的人罢了。
也许这话,她是随口(绝对不是)说来,于她,只是说了罢了。我听着,心里有愧。当“那么勇敢、那么固执、那么善良”迎面而来的时候,我竟有点望而却步,我的脚不听我的使唤,它站在原地。
我问它为什么,它说是“心不动”我再问为什么,它说“怕累人累己”呵呵,其实冤枉了我的脚,我既能做到灵肉合一,也可以心脚同神。这个狗屁“心”早就该丢掉了,没想到,现在还在这里害人不浅。
深夜里,我从酒吧回来,我就在思考,我在用什么来打动别人的呢?莫非就是那些一成不变的颓靡?或是走在颓靡边缘的一些另类的思想?说得再多也不过是自己的自圆其说罢了;只有自己承认的这种颓靡,即便上升成为一种“理论”也是边缘化的理论,不可能成为时尚,至少,暖暖不喜欢吧。
我开始有点反感自己。
久未动笔,人都显得漫不经心起来。
小说一个多星期没有连载了,暑假里发烧,感冒,扭伤,一连串的身体不适,另外加上一场特别辛苦的恋爱。我觉得,炼狱就无非如此,让自己在痛苦中轮回,迷糊中,擦肩而过的是针刺般的感觉。
有些读者在红袖连载那里评论我小说没有多少真实,我说小说就是小说,不该真实的,别让它真实——其实,这是我能力有限的一个借口罢了,把小说写成散文。
如今,女朋友暖暖成了我认识的读者里面最忠实的一个。经常给我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你太混蛋了,错别字那么多,对得起读者吗?”她狠狠地说。
“是嘛!”我笑笑地回答,不以为意。
“你的爱,为什么这么快地抽离,又那么稀薄;要么不爱,要爱了,你就应该细腻些。你写小说,太顺着自己的心了。我没有办法深深地感动和触动。你的小说在于自己的感情和思想,但是太滥情。
“那些情爱描写,我认为意会比言传就够了。”
我有点受到触动似的,认真思考着她的话,一边等她讲完,一边组织着我的回答。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带着我个人比较偏激的情感取向。”
屁股还没动,别人就知道你拉什么屎了。暖暖居然还有这么滑稽的语气,真可爱。
“你在用你的颓靡去写作吧。”她又猜对了。
我原本以为可以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自圆其说,没想到现在简直是无以为答。无论是谁,都一眼洞穿这样的颓靡,不正常的“学习生活”我有时都不敢跟别人说“我其实是个学生。”说这句话需要比说“我其实是个演员”需要的勇气还要多。
我感觉对不起她,我知道,她想在小说里寻找出我的影子。她偶尔闹闹脾气,说:“你看,这就是你吧。”
“呵呵,不是的。那是小说。”我解释道。
在她看来,我的真实无非如此,就是这样的糜烂,颓废。我无言以对,因为即便是小说,我的真实也就相差无几。不是我喜欢那种生活状态,而是这样的生活状态一直牵引着我,也许这样不是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可是,我却无法抽离出来。我的假期一直都这样,无论是哪个假期;朋友说,你是这样子来寻找灵感的吧。
“这是一方面,关键的原因是我无法抽离,这是说不清的。”
我比较厌恶城市,却不得不居住在城市。城市,比乡村热闹。
我已经来到现在住的这个城市十年了,整整十年。可是,翻看那些有点发黄的相片,恍然如昨。时光去得快,就在身边走过,那么轻快,匆匆地,不留一点我思考的时间,当我回头搜索昨天的片段,一幕幕,清晰如斯。
这条街道,我不知道走了多少遍,陪家人,陪朋友,陪恋人,独自一人,来来回回。看别人欢声笑语,回想自己低落彷徨,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是。
这是一个别人的城市,虽则我住了十年。
倘若要我寻出一些什么值得回味的事情,也怕只有那些让我习惯了的喧嚣,有点日夜颠倒的生活状态,却是一种另类的幸福。把门窗关好,无论怎样的深夜,怎样的天冷地冻,走,下街去,总能找得到营业的当铺,坐下,来碗热乎乎的拉面,各种小吃,哪怕是一个人,也能尝试这孤寂的幸福和满足。
一个人,不显得孤独,也许我不如华兹华斯,那样的湖水,那样在湖边生活,朝夕相伴的鸟语花香,神仙般的消遥自在;也无法去感受李敖的阳明山与恋人的风花雪月。我爱一个人,身边只有自己的影子,心里是女朋友暖暖的心事。
暖暖说,我那么勇敢,那么固执,那么善良。因此比别人更容易靠近幸福。
其实,她是比别人更靠近一个无可救药的人罢了。
也许这话,她是随口(绝对不是)说来,于她,只是说了罢了。我听着,心里有愧。当“那么勇敢、那么固执、那么善良”迎面而来的时候,我竟有点望而却步,我的脚不听我的使唤,它站在原地。
我问它为什么,它说是“心不动”我再问为什么,它说“怕累人累己”呵呵,其实冤枉了我的脚,我既能做到灵肉合一,也可以心脚同神。这个狗屁“心”早就该丢掉了,没想到,现在还在这里害人不浅。
深夜里,我从酒吧回来,我就在思考,我在用什么来打动别人的呢?莫非就是那些一成不变的颓靡?或是走在颓靡边缘的一些另类的思想?说得再多也不过是自己的自圆其说罢了;只有自己承认的这种颓靡,即便上升成为一种“理论”也是边缘化的理论,不可能成为时尚,至少,暖暖不喜欢吧。
我开始有点反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