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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重点是——我和秦征原来那么早以前就认识了!
攘外必先安内
我这个人记忆力有很大缺陷,看书背课文一般记不住,记仇记恨记些个鸡毛蒜皮小事还算过目不忘。
那个小发明奖是我这辈子获得过不多奖项之一,跟其他什么金乌鸦奖(天涯),金菊花奖比起来还算是比较靠谱,这集中体现在秦征也参加并且获奖了,但其实当时我参赛作品几乎全部是在顾绍指导下然后根据我个人真实水平进行微调完成,所以那个得奖发明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跟它还真不熟。
只记得是小学五年级最后一个学期,那时候还没有毕业考,秦征虽然得奖无数,但还没有因为成为本市有史以来第二个征服变态出卷者和改卷者获得双百分毕业生而声名大噪,所以那时候,我知道他是哪根葱啊!
但是我向来与人为善,尽管他冷冰冰地难以接近,不过我俩作为所有参赛者里年纪最小,自然是要相互友爱,一致对抗那些人高马大初中生。我这个最后一名还没什么压力,他这个压过所有初中生拔得头筹嫩青应该压力很大,我其实不介意帮他分担点压力,所以主动接近示好。
“你好,我叫周小琪。”我弯着眼睛凑上前去,“你叫什么名字?”
怪只怪我之前颁奖时候打了个盹,没注意听上面念名字,他又把奖状收了起来。
那时候秦征,就跟现在照片所显示一样,双眼狭长,眼角微挑,看人像鄙视一样,人缘肯定好不到哪里去,也只有老师会喜欢这样小孩。我脸皮厚,抗打击能力强,如果说他冷漠杀伤力相当于一个加强连,那我防御力就是无数个老a。(《士兵突击》)
当时竞赛主办方是邀请我们上酒店吃午饭,其他人说说笑笑,只有他一个人被排斥在外,几个初中生对我还算关照,我见他一个人孤零零,想起我妈说过“**决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落单”,顿时壮志豪情地去拉上掉队他,叽里呱啦地一头热企图带动气氛,他只是每三段话回我一个“嗯”字。
吃饭时候,我也坐在他旁边,这个倒不是我自己选,而是因为按名次先后坐,他第一,我最后一个,绕了一圈,刚好绕到他身边。大概是看我说了许久,口干舌燥,正到处找饮料解渴,他就良心发现地递了自己可乐给我。当时我感动得几欲泪奔,直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结果可乐入口,我噗地一声全喷在他白衬衫上。
那可乐里,不知道被哪个天打雷劈倒了估计有一半不明液体!味道直呛脑门,让我两眼发花,向后倒去。
许久之后,当我回过神来,肇事者已经逃之夭夭了……
究竟那杯可乐是他故意害我,还是别人害他结果阴错阳差我代他受过,至今也是一个悬案。
我虽记仇,却没想过报仇,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直到现在看到这张照片,我才不得不感慨于自己和秦征羁绊如此之深刻而久远。
听完我故事,沈枫摸摸下巴说:“难道后来初三时候,他接受你敬酒,就是因为对你心怀愧疚?”
我惊诧道:“他还记得我?”
“别忘了,你长得几十年如一日……”沈枫拍拍我肩膀,“他一眼就认出你应该也没什么技术难度。不过吧,他总不会觉得接受你敬酒就把欠你还清了吧。”
“这个,没什么必要还……”
“这个必须还!”沈枫恶狠狠地,“伤害一个花季少女纤细敏感心,给她留下一生烙印,怎么能不还?”
我仰头想了想,又说:“那他后来在大学时候,避我如蛇蝎,是不是以为我是去找他讨债,觉得我他已经还清了,我这么锲而不舍地追债让他很烦?”
沈枫像一个狗头军师一样沉吟道:“可是后来你不追债了,他还不是更烦?”我知道她指是我去野营,结果秦征满世界找我那件事。对于那件事,她总觉得深刻诠释了“犯贱”二字。
sp;重点是——我和秦征原来那么早以前就认识了!
攘外必先安内
我这个人记忆力有很大缺陷,看书背课文一般记不住,记仇记恨记些个鸡毛蒜皮小事还算过目不忘。
那个小发明奖是我这辈子获得过不多奖项之一,跟其他什么金乌鸦奖(天涯),金菊花奖比起来还算是比较靠谱,这集中体现在秦征也参加并且获奖了,但其实当时我参赛作品几乎全部是在顾绍指导下然后根据我个人真实水平进行微调完成,所以那个得奖发明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跟它还真不熟。
只记得是小学五年级最后一个学期,那时候还没有毕业考,秦征虽然得奖无数,但还没有因为成为本市有史以来第二个征服变态出卷者和改卷者获得双百分毕业生而声名大噪,所以那时候,我知道他是哪根葱啊!
但是我向来与人为善,尽管他冷冰冰地难以接近,不过我俩作为所有参赛者里年纪最小,自然是要相互友爱,一致对抗那些人高马大初中生。我这个最后一名还没什么压力,他这个压过所有初中生拔得头筹嫩青应该压力很大,我其实不介意帮他分担点压力,所以主动接近示好。
“你好,我叫周小琪。”我弯着眼睛凑上前去,“你叫什么名字?”
怪只怪我之前颁奖时候打了个盹,没注意听上面念名字,他又把奖状收了起来。
那时候秦征,就跟现在照片所显示一样,双眼狭长,眼角微挑,看人像鄙视一样,人缘肯定好不到哪里去,也只有老师会喜欢这样小孩。我脸皮厚,抗打击能力强,如果说他冷漠杀伤力相当于一个加强连,那我防御力就是无数个老a。(《士兵突击》)
当时竞赛主办方是邀请我们上酒店吃午饭,其他人说说笑笑,只有他一个人被排斥在外,几个初中生对我还算关照,我见他一个人孤零零,想起我妈说过“**决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落单”,顿时壮志豪情地去拉上掉队他,叽里呱啦地一头热企图带动气氛,他只是每三段话回我一个“嗯”字。
吃饭时候,我也坐在他旁边,这个倒不是我自己选,而是因为按名次先后坐,他第一,我最后一个,绕了一圈,刚好绕到他身边。大概是看我说了许久,口干舌燥,正到处找饮料解渴,他就良心发现地递了自己可乐给我。当时我感动得几欲泪奔,直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结果可乐入口,我噗地一声全喷在他白衬衫上。
那可乐里,不知道被哪个天打雷劈倒了估计有一半不明液体!味道直呛脑门,让我两眼发花,向后倒去。
许久之后,当我回过神来,肇事者已经逃之夭夭了……
究竟那杯可乐是他故意害我,还是别人害他结果阴错阳差我代他受过,至今也是一个悬案。
我虽记仇,却没想过报仇,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直到现在看到这张照片,我才不得不感慨于自己和秦征羁绊如此之深刻而久远。
听完我故事,沈枫摸摸下巴说:“难道后来初三时候,他接受你敬酒,就是因为对你心怀愧疚?”
我惊诧道:“他还记得我?”
“别忘了,你长得几十年如一日……”沈枫拍拍我肩膀,“他一眼就认出你应该也没什么技术难度。不过吧,他总不会觉得接受你敬酒就把欠你还清了吧。”
“这个,没什么必要还……”
“这个必须还!”沈枫恶狠狠地,“伤害一个花季少女纤细敏感心,给她留下一生烙印,怎么能不还?”
我仰头想了想,又说:“那他后来在大学时候,避我如蛇蝎,是不是以为我是去找他讨债,觉得我他已经还清了,我这么锲而不舍地追债让他很烦?”
沈枫像一个狗头军师一样沉吟道:“可是后来你不追债了,他还不是更烦?”我知道她指是我去野营,结果秦征满世界找我那件事。对于那件事,她总觉得深刻诠释了“犯贱”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