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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您您您确定要穿这样去?”
一眨眼,仲孙隐已换妥衣裳,一副打算出远门的模样。只见他一个帅气旋身,金丝袖袍潇洒一扬。
“怎么?太醒目了吗?”
一袭亮面银紫色绸缎绣真丝金线长袍,腰系清透纯净的上等翡翠玉饰,指套闪亮晶莹的镶金蓝宝指环,随意束尾披垂的俊逸长发,潇洒自信,意气风发。
没错,跟平日的装扮相比,仲孙隐确实已经“朴素”许多,但一身低调的华丽仍是掩不住的贵气逼人,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瞧,这次他们的任务是“微服出巡”可打他们来到兴安城后,这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哪一个不是逮到机会就乘机多瞄全身闪着金光的仲孙隐一眼。
爷儿果然是爷儿,一出马就是与众不同!
“阿衡。”
“在,老大!”有求必应、有喊必答,向来是他忠心的标记。
“要讲几遍,别叫我老大。”
“是,隐爷!什么事?”仍然中气十足。
“你的脚离地了,是准备飞天了吗?”仲孙隐冷瞟了李衡一眼,淡淡说道。
“没办法,实在太开心了嘛!”李衡眉开眼笑道。因为仲孙隐最后还是答应带他一起出府办事,令他雀跃不已,连脚步都不由自主地飞扬起来,他开心得都快飞上天了呢!
只可惜顶上刺眼的阳光,照得他有些头晕不舒服。
“我们不是出来玩的。”他不疾不徐提醒道,冷锐的视线默默被街角聚集围观的人群吸引。
“咱们有任务在身,这我当然知道。”身负查假钱的重责大任,他自然不敢轻忽,只是刚出府,凡事新鲜得紧,见什么都有趣。“我说爷啊,咱们那么久没出来,要不要先去那个钱来客栈填填肚子咦,爷,您去哪儿?”慌张的脚步急忙跟上坚定沉稳的步伐。
李衡跟着仲孙隐来到街角凑着人群看热闹。在这兴安城里,百姓们平日最大的娱乐就是上茶馆聊是非、上大街看狗跳鸡飞,哪儿有热闹便往哪儿钻去,喜事爱看,丧事也不放过,若是喜事丧事一起来,那可就更是了不得的大事了。
“瞧瞧,来了来了!”有人大喊。
李衡兴致被挑起,抛下主子箭步上前,踮起脚尖,跟着引颈翘望,只见一顶系满红白布条相间的轿子,随着鼓乐和鞭炮声出现眼前,围观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请问这些人是在做啥?”李衡随手抓了个挡在前头的老头儿问。
“咦?你不知道?是施家在嫁女儿呢!”
“不是啦,是招赘才对。”一旁大婶马上纠正。
“施家?哪个施家?”
“还会有哪个施家,当然是城南最大户的施家呀!”老头儿和大婶异口同声,同时转头多睇李衡一眼,道:“这位小扮是外地来的吧?”
“呃勉强算是吧。”李衡含糊道。
“那也难怪了,竟然不知道施家。”逮到了个“适合说话”的对象,大婶自然不介意浪费一点唇舌,无私贡献所藏,发挥说长道短的本领。“瞧瞧施家那颗掌上明珠,可是个标致的大姑娘哪,家世又好,只可惜年纪轻轻就唉,真是可怜哪!”
“怎么会可怜?太年轻不能成亲吗?”李衡不解。大多姑娘不都是及笄之年就许配给人了吗?他听不出到底哪里可怜了。
“成亲当然可以,只可惜姑娘家还没出阁就死了。”
“死了?!”李衡惊讶眨眼,再用力瞧了一下,刚才打他面前经过的明明是顶花轿没错呀。“不是说正在娶亲吗?”
“是冥婚!冥婚你懂不懂?”大婶再三强调。
施家是兴安城里最有钱的人家,想当施家乘龙快婿的人自然是多如过江之鲫,即使是娶牌位加入赘这等条件,仍是大家争破头的抢手事。
“施家姑娘是怎么死的?”李衡问道。
“突然生了急病,唉,连柳家也救不了她。”
“柳家?哪个柳家?”门外汉又问。
“当然是咱们城里医术最高明的柳家大夫。”只可惜再多的钱仍无法救回宝贝女儿一命,只好花钱找人完成女儿想出嫁的心愿,婚事丧事一起办。
李衡细细咀嚼众人的话,脚步暗暗移向仲孙隐,心有盘算地道:“爷,您听到了吧?是富家千金的婚事呢,说不定咱们又能有大笔进帐了。”他似乎嗅到一股跟“钱”有关的气息。
仲孙隐耸耸肩,不置可否。这婚礼兼丧礼的场面固然吸引他注意,但周围一股特殊又略带些熟悉的味道,却更挑起他的兴趣。
那味儿非常微薄,尤其在这百味杂陈的大街上,一般人更是难以注意到那份特殊。但,他注意到了。
对仲孙隐而言,那微弱的气息就像是随着他呼息似地进入他的身体,再窜入四肢百骸,让他全身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脚步也不由自主地慢慢离开拥挤的人群,循着那股味儿来到大街旁一条不起眼的巷弄前——
一阵强劲狭风掠面而过,有张纸片状的东西飞至他脚边。
还未来得及细看,一抹娇小的白色身影,已紧追着那张玩意儿而来,他直觉伸脚踩住它,却换来一句尖声急喊——
“不可以!”
慢了!那张纸已然“横尸”在他脚底。
白衣姑娘奔至他跟前,情急之下已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的分际,蹲下身直接伸手捉住他的脚踝想挪开。
仲孙隐单眉微挑,按兵不动,定定垂首望着眼前这一袭白衣、发际插系一朵红花的年轻女子。
“抱歉,你的脚”轻柔娇细的嗓音带着浓浓泣音。
“我的脚怎了?”他明知故问。
爷您您您确定要穿这样去?”
一眨眼,仲孙隐已换妥衣裳,一副打算出远门的模样。只见他一个帅气旋身,金丝袖袍潇洒一扬。
“怎么?太醒目了吗?”
一袭亮面银紫色绸缎绣真丝金线长袍,腰系清透纯净的上等翡翠玉饰,指套闪亮晶莹的镶金蓝宝指环,随意束尾披垂的俊逸长发,潇洒自信,意气风发。
没错,跟平日的装扮相比,仲孙隐确实已经“朴素”许多,但一身低调的华丽仍是掩不住的贵气逼人,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瞧,这次他们的任务是“微服出巡”可打他们来到兴安城后,这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哪一个不是逮到机会就乘机多瞄全身闪着金光的仲孙隐一眼。
爷儿果然是爷儿,一出马就是与众不同!
“阿衡。”
“在,老大!”有求必应、有喊必答,向来是他忠心的标记。
“要讲几遍,别叫我老大。”
“是,隐爷!什么事?”仍然中气十足。
“你的脚离地了,是准备飞天了吗?”仲孙隐冷瞟了李衡一眼,淡淡说道。
“没办法,实在太开心了嘛!”李衡眉开眼笑道。因为仲孙隐最后还是答应带他一起出府办事,令他雀跃不已,连脚步都不由自主地飞扬起来,他开心得都快飞上天了呢!
只可惜顶上刺眼的阳光,照得他有些头晕不舒服。
“我们不是出来玩的。”他不疾不徐提醒道,冷锐的视线默默被街角聚集围观的人群吸引。
“咱们有任务在身,这我当然知道。”身负查假钱的重责大任,他自然不敢轻忽,只是刚出府,凡事新鲜得紧,见什么都有趣。“我说爷啊,咱们那么久没出来,要不要先去那个钱来客栈填填肚子咦,爷,您去哪儿?”慌张的脚步急忙跟上坚定沉稳的步伐。
李衡跟着仲孙隐来到街角凑着人群看热闹。在这兴安城里,百姓们平日最大的娱乐就是上茶馆聊是非、上大街看狗跳鸡飞,哪儿有热闹便往哪儿钻去,喜事爱看,丧事也不放过,若是喜事丧事一起来,那可就更是了不得的大事了。
“瞧瞧,来了来了!”有人大喊。
李衡兴致被挑起,抛下主子箭步上前,踮起脚尖,跟着引颈翘望,只见一顶系满红白布条相间的轿子,随着鼓乐和鞭炮声出现眼前,围观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请问这些人是在做啥?”李衡随手抓了个挡在前头的老头儿问。
“咦?你不知道?是施家在嫁女儿呢!”
“不是啦,是招赘才对。”一旁大婶马上纠正。
“施家?哪个施家?”
“还会有哪个施家,当然是城南最大户的施家呀!”老头儿和大婶异口同声,同时转头多睇李衡一眼,道:“这位小扮是外地来的吧?”
“呃勉强算是吧。”李衡含糊道。
“那也难怪了,竟然不知道施家。”逮到了个“适合说话”的对象,大婶自然不介意浪费一点唇舌,无私贡献所藏,发挥说长道短的本领。“瞧瞧施家那颗掌上明珠,可是个标致的大姑娘哪,家世又好,只可惜年纪轻轻就唉,真是可怜哪!”
“怎么会可怜?太年轻不能成亲吗?”李衡不解。大多姑娘不都是及笄之年就许配给人了吗?他听不出到底哪里可怜了。
“成亲当然可以,只可惜姑娘家还没出阁就死了。”
“死了?!”李衡惊讶眨眼,再用力瞧了一下,刚才打他面前经过的明明是顶花轿没错呀。“不是说正在娶亲吗?”
“是冥婚!冥婚你懂不懂?”大婶再三强调。
施家是兴安城里最有钱的人家,想当施家乘龙快婿的人自然是多如过江之鲫,即使是娶牌位加入赘这等条件,仍是大家争破头的抢手事。
“施家姑娘是怎么死的?”李衡问道。
“突然生了急病,唉,连柳家也救不了她。”
“柳家?哪个柳家?”门外汉又问。
“当然是咱们城里医术最高明的柳家大夫。”只可惜再多的钱仍无法救回宝贝女儿一命,只好花钱找人完成女儿想出嫁的心愿,婚事丧事一起办。
李衡细细咀嚼众人的话,脚步暗暗移向仲孙隐,心有盘算地道:“爷,您听到了吧?是富家千金的婚事呢,说不定咱们又能有大笔进帐了。”他似乎嗅到一股跟“钱”有关的气息。
仲孙隐耸耸肩,不置可否。这婚礼兼丧礼的场面固然吸引他注意,但周围一股特殊又略带些熟悉的味道,却更挑起他的兴趣。
那味儿非常微薄,尤其在这百味杂陈的大街上,一般人更是难以注意到那份特殊。但,他注意到了。
对仲孙隐而言,那微弱的气息就像是随着他呼息似地进入他的身体,再窜入四肢百骸,让他全身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脚步也不由自主地慢慢离开拥挤的人群,循着那股味儿来到大街旁一条不起眼的巷弄前——
一阵强劲狭风掠面而过,有张纸片状的东西飞至他脚边。
还未来得及细看,一抹娇小的白色身影,已紧追着那张玩意儿而来,他直觉伸脚踩住它,却换来一句尖声急喊——
“不可以!”
慢了!那张纸已然“横尸”在他脚底。
白衣姑娘奔至他跟前,情急之下已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的分际,蹲下身直接伸手捉住他的脚踝想挪开。
仲孙隐单眉微挑,按兵不动,定定垂首望着眼前这一袭白衣、发际插系一朵红花的年轻女子。
“抱歉,你的脚”轻柔娇细的嗓音带着浓浓泣音。
“我的脚怎了?”他明知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