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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球人多余的人太多了。我决心探究他突然喜欢唱歌的根源,于是跑去听了那个音乐老师的一节课,登时恍然大悟,原来那老师鼓励学生每天早晨起来练嗓子。可这位仁兄举一反三,不仅早上练,中午练,下午练,半夜也练,晚上一两点钟的时候,突然传来桃花盛开的地方,高唱祖国、社会、家乡的美好。他诚挚的爱国之心虽然难能可贵,可是莱特兄弟说过“据我所知,鸟类中会说话的只有鹦鹉,而鹦鹉是飞不高的”口号喊得越响的人,心里就越虚。对这位仁兄误入歧途我很是忧心,想给他的老师提个建议,让他别练了。人有自尊心,可是人更要有自知之明。但是当我了解到那音乐老师之所以戴着个鸭舌帽并不是为了模仿周杰伦,而是未老先衰,头上几乎成了不毛之地,搞音乐的人死得早,舒伯特31岁、莫扎特35岁、比才37岁、门德尔松38岁、肖邦39岁、施特劳斯45岁、舒曼46岁、贝多芬算是强的了,活了57岁,再看我们中国,聂耳、洗星海、乃至当今歌手张国荣、梅艳芳,作词家黄沾等等,都早早远离人世。于是我动了恻隐之心,不再去追究他误人子弟的责任了。可鲁迅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没有灭亡,因为我现在还在写字,所以我爆发了。某天深夜,他又在对着我们宿舍吼了起来,我忍无可忍,出去骂了几句他娘,估计几个宿舍楼的人都听见了,因为我的嗓门特大。他或许良心发现,突然不吱声了,我以为他从此会改邪归正,不禁对自己的教育艺术大为赞赏。岂料第二天又继续听到杀猪般的嚎叫,我在阳台那里坐着的时候,不寒而栗,怕鬼来吃掉我。
讲完了这位歌唱家,也得讲讲其他的乐器家们。“无丝竹之乱耳”乃刘禹锡自鸣得意之言,我当时很不以为然,可如今才发现我真的挺羡慕他的。对面的兄弟们很多都有艺术天分,有的天天在吹笛子,有的天天在吹萨克斯,有的天天在弹吉他。那位弹吉他的老兄,说句公道话,和吹笛子、萨克斯的人一样,不至于让人听了想掐死他们。他边弹边唱,我听着听着就察觉他的歌好像跟不上调了,我热切盼望着他能赶上去,然而我越是期盼,他越是被甩在后面,最终,他跟上了,我松了一口气,总算跟上了。岂知他跟上的时候,已经是歌曲的结尾了。我特别想问他,为什么他不去流浪呢?要不然他为什么老弹唱那首流浪歌手的情人?我想有几种可能,一来他是个说谎如同吃生菜的人,说要去流浪只是蒙那些纯情或者不纯情的女生而已;二来他没有情人,所以流浪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三是他像高斯一样不爱旅行,终生都只想呆在一个地方。根据很多人的理论,你要感谢磨难,感谢那些给你痛苦的人,因此在这里我要对他们的辛勤劳动,不计报酬地骚扰鄙人表示最由衷的感谢。
我渐渐养成了在阳台上看书、喝茶的习惯,也养成了在阳台上看天空、看右边的山头、看左边的行人、看楼下的花草树木的习惯。天空我是看不见的,被高楼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只可以看见广州阴霾的天空灰沉的一角。右边的山头像一块红布,因为还没有植被,那么单调地站着。记得楼下的几棵芒果树,好像偷情被人家捉奸打残了双腿一样悲戚,要用好些树枝支撑着;它们又像被人家脱光了衣服还赌债似的,一片叶子也没有,光秃秃的。我望着它们,就想起了康乐园的参天古树,那郁郁葱葱的大树多么令人神往啊。在树下走着,任风儿轻拂,听鸟儿鸣唱,听蝉儿嚷嚷,感受星星点点地扑洒在头发、脖子的阳光,它们会慢慢地融进你的心房,此刻你会变得温和善良。和心上人牵着手漫步在树荫下,感觉爱情犹如绿叶常青,长长久久。楼下的草稀稀疏疏的,一点也不像白居易所描述的那么有生命力。它们娇生惯养,非但要工人给它们浇水施肥,还要工人给它们除去旁边的杂草。真是悲哀,草竟然也要人百般呵护才能生长,不知道它们对不对得起列祖列宗。还有那些花儿,爱开不开的,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呆在一旁,这竟是年少轻狂的我大学里面见到的花儿,它们比我家路边的打破碗碗花还要无精打采。还有左边花花绿绿或者不花也不绿的人群,里面有一些似曾相识的脸庞,他们有的匆匆忙忙,有的闲庭信步,有的孤伶伶地独行,有的手拉手一起走过,有的涂脂抹粉,有的自然随意,有的长发飘飘,有的聪明绝顶,有的背着大大的书包,有的两手空空如也,我就这样看着他们经过我的视野,看着他们的脚步带走了我一年多的青春。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那路边的喇叭,我想它们是无辜的,然而不管它们是不是有犯罪故意,它们的确是实施了犯罪行为。它们在每天中午十二点和傍晚五点钟过后,就叽哩呱啦地吵起来,播放着n年前的那首什么今天的爱人是谁,而且放来放去都是这么一首,我怀疑播放这首歌的人是不是因为失恋没有了爱人或者是因为每天都换爱人而分不清今天的爱人到底是谁了。然后那些广播员们开始胡扯,讲那些或许他自己也不爱听的话。这年头还有谁听广播,文革时代的产物,我觉得广播台最大的作用就是用来发布寻人启事和失物招领。大家无比愤慨,因为十二点钟和五点钟过后大伙都在休息或者上网娱乐,这时还得忍受广播台非人的待遇,使大伙休息的快乐荡然无存。终于有一天,广播台的人上来发表宣传维纳斯的时候,宿舍一位同学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把门关上,想把那厮殴打一顿以泄心头之恨,后来觉得那太不人道了,于是换成提意见:“我说你广播台吃饱了撑的,你广什么播啊?我拜托你们不要广播了,否则会有一天我精神失常背炸药去把你们的广播台给炸了!”那广播台的人可能愤愤不平,但是慑于我们的淫威,毕竟寡不敌众,还是很得体地表示一定会改正,然后溜之大吉,连表都不来收了。
就这么样,上课或者上床睡觉,逃课或者上网,玩游戏或者玩qq,泡图书馆或者泡妞,参加社团或者非社团活动,合法集会或者非法集会,听烂得掉渣的或好得顶呱呱的讲座,然后再到阳台上安静地坐着,欣赏外面的并不大的世界,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已经成了人家的师兄,虽然既不能当人家的师长,也不能当人家的兄弟。记得王小波有一篇小说叫做似水流年,看来流年真的似水,弹指一挥间,我将要进入大三,然后快要离开校园到外面混迹行伍间了。在这过去的一年多,有好多的事情值得纪念,只是全写下来就太流水帐了,因此就此打住吧。再见,我的大一,再见,我的大二,可是我还能再见到大一和大二的我吗?
(注:以上文字或真或假,绝无损人之意。只是为了一种纪念,纪念我的一种主观的自我的感觉,或许有许多夸大其词之言论,只望大家一笑置之,大可不必对号入座。还有很多要写,只是再写下去的话,就会没完没了的了。)
这地球人多余的人太多了。我决心探究他突然喜欢唱歌的根源,于是跑去听了那个音乐老师的一节课,登时恍然大悟,原来那老师鼓励学生每天早晨起来练嗓子。可这位仁兄举一反三,不仅早上练,中午练,下午练,半夜也练,晚上一两点钟的时候,突然传来桃花盛开的地方,高唱祖国、社会、家乡的美好。他诚挚的爱国之心虽然难能可贵,可是莱特兄弟说过“据我所知,鸟类中会说话的只有鹦鹉,而鹦鹉是飞不高的”口号喊得越响的人,心里就越虚。对这位仁兄误入歧途我很是忧心,想给他的老师提个建议,让他别练了。人有自尊心,可是人更要有自知之明。但是当我了解到那音乐老师之所以戴着个鸭舌帽并不是为了模仿周杰伦,而是未老先衰,头上几乎成了不毛之地,搞音乐的人死得早,舒伯特31岁、莫扎特35岁、比才37岁、门德尔松38岁、肖邦39岁、施特劳斯45岁、舒曼46岁、贝多芬算是强的了,活了57岁,再看我们中国,聂耳、洗星海、乃至当今歌手张国荣、梅艳芳,作词家黄沾等等,都早早远离人世。于是我动了恻隐之心,不再去追究他误人子弟的责任了。可鲁迅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没有灭亡,因为我现在还在写字,所以我爆发了。某天深夜,他又在对着我们宿舍吼了起来,我忍无可忍,出去骂了几句他娘,估计几个宿舍楼的人都听见了,因为我的嗓门特大。他或许良心发现,突然不吱声了,我以为他从此会改邪归正,不禁对自己的教育艺术大为赞赏。岂料第二天又继续听到杀猪般的嚎叫,我在阳台那里坐着的时候,不寒而栗,怕鬼来吃掉我。
讲完了这位歌唱家,也得讲讲其他的乐器家们。“无丝竹之乱耳”乃刘禹锡自鸣得意之言,我当时很不以为然,可如今才发现我真的挺羡慕他的。对面的兄弟们很多都有艺术天分,有的天天在吹笛子,有的天天在吹萨克斯,有的天天在弹吉他。那位弹吉他的老兄,说句公道话,和吹笛子、萨克斯的人一样,不至于让人听了想掐死他们。他边弹边唱,我听着听着就察觉他的歌好像跟不上调了,我热切盼望着他能赶上去,然而我越是期盼,他越是被甩在后面,最终,他跟上了,我松了一口气,总算跟上了。岂知他跟上的时候,已经是歌曲的结尾了。我特别想问他,为什么他不去流浪呢?要不然他为什么老弹唱那首流浪歌手的情人?我想有几种可能,一来他是个说谎如同吃生菜的人,说要去流浪只是蒙那些纯情或者不纯情的女生而已;二来他没有情人,所以流浪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三是他像高斯一样不爱旅行,终生都只想呆在一个地方。根据很多人的理论,你要感谢磨难,感谢那些给你痛苦的人,因此在这里我要对他们的辛勤劳动,不计报酬地骚扰鄙人表示最由衷的感谢。
我渐渐养成了在阳台上看书、喝茶的习惯,也养成了在阳台上看天空、看右边的山头、看左边的行人、看楼下的花草树木的习惯。天空我是看不见的,被高楼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只可以看见广州阴霾的天空灰沉的一角。右边的山头像一块红布,因为还没有植被,那么单调地站着。记得楼下的几棵芒果树,好像偷情被人家捉奸打残了双腿一样悲戚,要用好些树枝支撑着;它们又像被人家脱光了衣服还赌债似的,一片叶子也没有,光秃秃的。我望着它们,就想起了康乐园的参天古树,那郁郁葱葱的大树多么令人神往啊。在树下走着,任风儿轻拂,听鸟儿鸣唱,听蝉儿嚷嚷,感受星星点点地扑洒在头发、脖子的阳光,它们会慢慢地融进你的心房,此刻你会变得温和善良。和心上人牵着手漫步在树荫下,感觉爱情犹如绿叶常青,长长久久。楼下的草稀稀疏疏的,一点也不像白居易所描述的那么有生命力。它们娇生惯养,非但要工人给它们浇水施肥,还要工人给它们除去旁边的杂草。真是悲哀,草竟然也要人百般呵护才能生长,不知道它们对不对得起列祖列宗。还有那些花儿,爱开不开的,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呆在一旁,这竟是年少轻狂的我大学里面见到的花儿,它们比我家路边的打破碗碗花还要无精打采。还有左边花花绿绿或者不花也不绿的人群,里面有一些似曾相识的脸庞,他们有的匆匆忙忙,有的闲庭信步,有的孤伶伶地独行,有的手拉手一起走过,有的涂脂抹粉,有的自然随意,有的长发飘飘,有的聪明绝顶,有的背着大大的书包,有的两手空空如也,我就这样看着他们经过我的视野,看着他们的脚步带走了我一年多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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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文字或真或假,绝无损人之意。只是为了一种纪念,纪念我的一种主观的自我的感觉,或许有许多夸大其词之言论,只望大家一笑置之,大可不必对号入座。还有很多要写,只是再写下去的话,就会没完没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