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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后小说网 www.qlh04.com,八月柳飞絮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此话不敢苟同,水太寡味了,容易泛滥;白酒又太烈,以我的酒量无福消受。我所拥有的几个朋友,我把它们比喻为红酒,历久而弥新。他们常常给我微醉的感觉,每饮一口,恰到好处,刚刚好!

    红酒朋友,每段时期只有一个,多了便会串味。而同时期其它的朋友,便只能算做白水朋友了,白水朋友可以很多,也能给我快乐,但不能养胃,更不能养心。

    赵凤艳

    我最早的朋友,从我意识到要与人交往的那一刻起,她向我伸出了手,那种启蒙式的温暖,我受益终生。她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开始,并使我一直相信并享受着友情所能给我的全部美好。

    一年级入学时,因晚了几天,被老师领进教室时,怯怯的望着一片陌生的面孔,有种想哭的感觉,犹如一滴油,不小心落在了一盆水中,浮在上面,溶不下去。老师问,这是新来的同学,谁愿意和她同座。教室静悄悄的,没有人回答。那一刻,我好讨厌上学,好想回家,好害怕进入这样的集体。忽然,一个低低的声音说:坐我这里吧。

    那一句话,解救了我童年最初的无助和孤单;那一句话,永远不会忘,温暖而圣洁。有谁知道,对于一个刚刚五岁的小女孩,那是多么重要的一句话,它把我从一滴油变成了一滴水,有时候,能做一滴水,是多么幸福啊。

    说那句话的,便是我的第一个朋友-赵凤艳,平凡而善良的女孩。从此,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手拉手,头碰头的渡过了五年时光。因她上学要经过我的门前,每天早晨,打开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她的笑脸;放学时,在我门前与我挥手告别。我们喜欢边走边笑着踢一个石子,从学校踢到家,每二天再踢回学校。因此,我们两个的鞋子,总是那么的不耐穿,贫穷的年代,我们单纯的快乐着。

    她有一个傻哥哥,因小时候的一场病而痴呆的。每天憨憨的笑着,起初,我是怕的,不敢进她的家门,慢慢的,竟可以和她的哥哥玩一些简单的游戏了。而她因为这个傻哥哥,也只有我一个朋友,其它的人会拿她的哥哥嘲笑她。她的父母工作很忙,照顾哥哥的事几乎都是她的。尽管如此,她不曾抱怨过哥哥,她对哥哥极有耐心,给他洗衣服、哄着高出她一头的哥哥玩。假期里,她家那鲜有人来的小屋里,时常传出我们三个人的笑声和歌声。总是记得,每次来她家时,她哥哥那兴奋的眼神,我不认为那是一个傻子所能有的眼神,那眼神使我觉得我活着很重要,我也可以给别人快乐。

    她是善良、乐观、能干的,与她在一起,我体会的便是人性的善,善待人生、善待他人、善待自己。

    多年以后,我再回到故乡。那时我在上大学,而她已嫁到外地,她抱着孩子来看我,那个孩子长着她哥哥的模样,一下子让我想起所有的童年时光。问她哥哥怎么样了,她说很好,很健康,现在在她家与她们一起生活。她的脸是憔悴的,写着太多的苍桑,但依然那么平和、温暖,不多说自己,只是关心着我的情况。她那么羡慕我的大学生活,而她曾经比我努力、比我学习成绩好的呀。临走时,她真诚的祝福着我,告诉我要珍惜。

    她走了后,奶奶告诉我,她爸爸因工伤不能工作了,要她妈妈照顾生活,于是她早早辍学嫁人了,而且嫁的是个左手残疾的人。只因为,那个人答应她可以带着哥哥嫁过去。

    我流泪了,心酸我能做的,唯有更珍惜我现有的生活,如她所祝愿的那样。并且,做一个善良、乐观、平和的人,象她那样的去做人。因她,我从不敢轻视身体残疾的人,因为我知道,无论怎样的人,都可以有高贵的灵魂。她的哥哥,她的丈夫,都会因她的善良而变得高贵。

    张春燕

    我的第二个红酒女友。

    小学毕业后,因父亲工作调动而搬家、转学。学校离家太远,不得不去住校。又要面对新环境了而且要离家。这一次好在,爸爸同事的女儿和我同年级,于是爸爸把她领来见我。一个高高瘦瘦,有些苍白的女孩,爸爸竟放心的把我的手交到了她的手中,由着她牵着我去了。那个女孩,很漂亮,脸红红的,有些娇羞。就这样的她,领着我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学校、一个陌生的宿舍、一段全新的少年时代。

    实际上,爸爸是有理由相信她的,因我入学早,又跳过了六年级,她比我大三岁。而这种信任,不仅仅因为那大出来的三岁。她是那么的独立、有主见,完全不符合她容易脸红的外表。我是怀着一种崇拜的感情与她在一起的。我那时刚刚过了十岁,而她已经十三岁了。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少女了,我多么的羡慕。因她长的漂亮,和她走在一起时,好生的骄傲,看她目中无人的行走着,我便得意的接受着别人欣赏的余光,因为她,我竟觉得自己也美了几分。

    我们两个的组合,是很醒目的。一个漂亮的大女孩子每天牵着一个矮了半头的小女孩,每天走过宿舍、走过水房、走过食堂、走过教室真正的形影不离。甚至两张床也是挨着的,我们把中间拦着的床板拆掉了,只为了我每夜可以把腿心安理得的放在她的身上。她会抗议,但最终都是抗议无效的。她忠实的履行着我爸爸交给她的职责,不计报酬的忠诚着。

    她学习很努力,常常斥责我的贪玩,经常拉着在操场上玩着的我回到教室。这一点有时那么令我反感。慢慢的,我想挣脱她的手了。因为,我也在慢慢长大,我觉得可以独立了。我开始和她闹别扭,我们可以几天不说话,在那几天里,我控制着自己,在夜里把腿安份的放在自己的被子里,但清晨醒来时,大多数时候还是发现自己的腿横陈在她的身上,尴尬的收回,她只装作不知道。然而,每一次和好时,我们都是那么地开心,依然手拉手的奔跑着、笑着。生气的日子里,我们是刻意的快乐着,但却真实的孤独着。

    她实际上是忧郁而高傲的,来自骨子里的忧郁和高傲。她喜欢看书,尤其喜欢诗词,几个厚厚的本子里摘录的都是一些忧伤的句子。我那时不懂得她的忧伤从何而来,但却随着她一起喜欢上了她所喜欢的一切伤感的事物,包括文字。记得一个下着大雨的周末下午,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还有一个男生,我们两个趴在书桌上看她摘录的忧伤文字,两个人竟然读着读着哭了起来,我们的哭吓到了那个男生,他在雨中离开了教室,他的离开,让我们两个觉得异常好笑,一面嘲笑着他的幼稚,一面又笑了个天翻地覆。多么无常的少年啊,我们两个拉着手一起走过。

    初三时分班,我们不在同一个班级了,她在我的隔壁。但早晚自习,我都是在她旁边渡过的,对她我是依赖的,但她却从不主动找我,她保持着独立的个性。

    她真的成熟了,来了月经初潮。在我看来,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她每次娇羞的在床上摆弄着卫生纸的时候,我都会凑过来帮她弄,我也想象她一样长大,长成一个真正的少女。那时,她是我的偶像,我想和她一样的漂亮、高傲,也带着那么一点点忧伤。因为,那时我真的不懂得什么叫忧愁。

    后来,会有男生通过我给她递情书,我高高兴兴的传达给她,她并不欣喜,反而很生气的样子,而我当时是多么希望也有男生来爱慕我呀。被她斥责过几次后,我学会了拒绝做这份出力不讨好的差事。因此,她更加的另我仰视。在我眼中,她不是凡人,她是仙女,圣洁而美好。

    渐渐的,她在新班级有了一个好朋友,她竟然可以有新朋友,这另我愤慨,我那么专心的仰慕着她呀。她带那个女孩来宿舍同住,我便把腿故意的放在那个女孩的身上。她因此责怪我,我并不放弃这样去做,而那个女孩竟然不会被我气走,反而欣然接受我的霸道无理,并渐渐成了我们共同的朋友。成了朋友之后,我才发现,那个女孩-宋瑶,是她领到我面前的另一个天使般的好女孩,并且守护着我接下来的岁月。

    还有三个多月中考时,我因为风湿,住院并休学。因为遗传,风湿伴有轻度的心脏病,我已经不能走路。而我多么希望和她走完我的初中,我的青葱少年啊。

    她中考失利,只进了一所普通高中。而我住了几个月院后,只能重读初三,她走了,但她把宋瑶留给了我。宋瑶几分之差而复读初三,以后,每天牵着我手的,变成了宋瑶。而她成了我和宋瑶永远的话题,我们一起想念着她-那个美丽的女孩。

    生活总有许多意外,第一个意外,便是她给我的。她高中毕业后两个月后,我和宋瑶便收到了她的结婚请柬。我们送去了一大抱怒放的鲜花,连同对她的深深不解和惋惜。她的丈夫,是一个平凡得几近畏缩的人,无论如何不能与她的山清水秀同日而语、相提并论的。然而,她嫁给了他。曾经那么高傲的女孩呀。对于我们疑惑的目光,她什么也没说。她笑着,我却从她的笑中,看到了我熟悉的忧伤。

    我知道,她的急嫁,缘于她高中的一个男友-张兴雁。她在信中无数次幸福的提起过的人,两个相近的名字,两个同样不俗的人。迷信缘份的她最终掉进了他的青涩的爱慕中,并最终被他抛弃。在临近毕业时,他选择了一个对他的工作有帮助的有背景的女孩,他到底还是一个俗人。她伤心而嫁!多么傻的一个女孩啊,把自己毁在了一段似是而非的,仅仅牵过手的爱情里了。她用自己的出嫁作为对那个大男孩的惩罚,而最终接受惩罚的又会是谁呢?

    以后的日子,因在外读书,只见过她几面。我已不敢再见她,她变得世俗,和丈夫开着一个不大不小的饭店,我不愿多见她,只愿永远怀念她清纯、高傲的模样。

    若干年后,她在电话里告诉我,她离婚了。这是我意料中的,从她结婚那天开始,我便预知了这样的结局。那时她定然也是知道的,只是做了一只飞蛾,扑了一场绝望的大火。唯愿,从此,她能找回自己,而我能找回记忆中的她。

    她,给我的影响很大,最多的是文字上的,其次是那抹挥之不去的忧伤,一直伴随着我长大。她,让我看到,那么理智、高傲的女子,在爱情面前竟是那么的无奈、无助甚至无知。爱情是一种毒,害了我最美丽的红酒女友,除了自救,谁也帮不了她。

    宋瑶

    一个单纯、快乐,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女孩。陪我渡过了初中一年,高中三年,见证了我从一个小女孩蜕变成一个少女的全部过程。她用不变的真诚笑容告诉着我,生活是何其的美好。

    她家境良好,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和一双慈爱的父母,她是平凡的,但她的心是美丽、善良、宽容的。

    她也一样的喜欢文字,但她喜欢的是透明的、快乐的文字。她好动、调皮、聪明,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感觉到她阳光的光芒,而我是享受她光芒最多的一个。

    我们高中的三年里从未在过一个班级,她学文,我学理。但这一点也不妨碍我们的牵手相伴,我们几乎是以跳跃的姿态行走在重点高中的教室与操场上的,那种友情是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质。她的快乐,使我也几乎忘记了自己从张春燕那里延袭来的忧伤。

    我们的快乐和真诚打动着身边的人,两个女孩一直尾随着我们的脚步,随时充当着我们的电灯泡。我们四个人有一个共用的笔记本,每个人过生日时,其它三个人便在上面写上祝福。那个本子承载着多少少女时代的天真与烂漫。

    我们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在繁重的学业中,我们渴望着自由。学校旁边有一条铁路,从远方来又延伸到远方,那里成了我们的乐园。喜欢坐在铁路边拿着书本,思想却早已沿着铁轨伸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暮色中看着来了又去的火车和火车上的人,我们是羡慕的,我们慢慢成熟的心开始不安份的向往远方那未知的世界。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你说那些人都到哪里去呀?我无言,我不知道此时车上的那些人是否知道有那么两女孩正羡慕着他们的来去匆匆。而对火车的偏爱,便从那时开始了。以致后来坐过飞机、坐过汽车后,依然独爱着火车的汽笛声。

    有一个九月的周末,终于忍不住远方的诱惑。早晨起床后,口袋里揣上几个苹果,我们唱着歌向铁路尽头的那座远山进发了。路上,我们竟然拣到两个执意追随的小女孩,刚刚十多岁的样子,但与我们一样有着同样不安份的心。中午时,我们到了小山脚下,迫不急待的爬上去,站在山顶,我们欢呼,有种征服世界的感觉。一座小山而已,给我们的却是“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自信与豪迈。

    兴奋过后才知道那么累那么饿,而这时竟发现,一路只顾兴奋狂奔,口袋里的苹果只剩下两个了,我们四个人每人分到半只苹果裹腹。我们把团徽埋在了山顶的一棵树下,约定若干年后再来寻。在山顶躺了一个多小时后,我们下山了,回来的路那么漫长,也没人再有力气奔跑,但我们一直是笑着的,包括那两个小女孩,没有人抱怨。天黑前,又饿又累的我们终于回来了,在路口看着两个小女孩离开,叮嘱她们尽快回家吃饭。

    现在那两个小女孩也早已长大成人了,不知她们是否还记得童年的这次远行。我们没有再去寻过那两玫团徽,但那次远行永远的留在了记忆中,如同团徽永远的留在了山上。从那以后,我们常常会骄傲的对同学们说,我们去过那座山了。同样生活了三年,我们毕竟比别人多了一段不同的经历。

    最后的半年,我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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