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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后也笑得灿烂,眉眼一弯,像是惊艳了全世界,也惊艳了小小年纪的她。
她朝他伸出手,想要叫他的名字,但一张口,面前的白衣少年突然消失了。
她慌张地转头寻找,张着嘴死命叫唤,少年都没有出现。
滴答。
有粘稠的液体忽然落在了她的脸上。
她伸手一摸,突然看到了血,漫天漫地的血像烟雾似的一下子遮住了她的眼睛。
浓重的血腥味刺激得她浑身颤抖,几欲作呕。
她不住地往后倒退,倒退,倒退,却猛地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等她再醒过来,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二十一岁的小姑娘,她站在南家的大门前,渴望走进一个新家,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于是,她成了南家的二小姐,却是不受宠的,父母要把她卖到沈家换取利益。
再然后,她认识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狂妄嚣张残忍的男人。
第一次见面,他踹她:“上了爷的车还敢狂?给老子滚下去!”
第二次见面,他推她:“人叫你嫁你就嫁,那人叫你死,你死不死?”
第三次见面,他骂她:“你是猪脑子吗?跟老子订婚比跟那沈胖子在一起强太多了!”
他的手段,坑蒙拐骗,强取豪夺,刻薄死人不偿命!
但是就是这个处处戳她心窝的毒舌男人在最后成了她唯一的归宿。
他温柔地拥抱她,亲吻她,告诉她他是一个好人,在她无家可归后给了她一个家,在她危难时替她挡下一切责任,在他坐牢时又怕连累她而与她解除了婚约……
“我一直都知道,我的阿宛是一个好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愿意用一颗善良的心来笑看这个世界。”
“我从来没有后悔曾经做下过的一切,因为我守住了一个干净纯洁的阿宛,你还是当年那个坚强善良的阿宛。”
鼻息浓重的沙哑的男人声音一遍遍回响在她耳边,她突然觉得很怀念,抿唇微笑,轻轻呢喃:“薄黎。”
“这里不是巴黎,这里是蒙特利尔。”一个女孩的声音一本正经地插入了她的梦境里。
南宛一惊而醒。
暖春的阳光肆无忌惮洒落图书馆,明亮得让她的眼睛眯了起来。
一恍惚,她感觉到了恍若隔世的迷离感。
有那么一刹那,看到窗外明亮的光景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又身在何处。
直到一根白嫩的手指头戳了过来,她才猛然醒悟过来。
她是南宛,她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
距离她出国已经整整半年,也距离她离开薄黎整整半年。
半年,真的恍如隔世。
她转头看向坐在她身边自习的华人女孩,“莫夕,现在几点了?”
莫夕是个短发漂亮的爽朗女生,与她同等年岁,也是同一届同学,是当初医科大挑选来做交换生的二十个学生之一。
“四点二十分了。”莫夕指着手表惊疑地说,“南宛,你以前午睡一向很准时,半个小时就自己醒过来,今天怎么回事,多睡了二十分钟,我叫了你三次都没叫醒。”
“可能……太累了。”
“你是不是做梦了?做了一个很好的梦?”莫夕凑过去一脸贼笑,“你笑得很开心,一定是梦到在国内的前男友了是不是?”
没等南宛回答,她又马上换了一副哀愁的表情,抱怨道:“我拜托你啊南宛,你不要每次睡觉都梦到巴黎好不好,每次说梦话都反复说到巴黎,成天巴黎巴黎的,咱们这儿是蒙特利尔,你好歹是这儿的交换生,你要爱这个城市!”
南宛笑笑,第一次解释:“不是巴黎,是薄黎。”
“薄黎?是什么?”
“薄黎是一个人的名字。”南宛直起身来,推开面前的解剖学图解,翻开一本笔记本,拿笔在上面刷刷地写了两个字。
薄黎。
一笔一划,都用心极了。
莫夕惊讶,“他是你的谁?你怎么做梦都想着他?”
“他就是我在国内的前男友。”
“原来如此!那你刚才做梦是又梦到他了吗?”
“我梦到了一段尘封的过往。”
她的过往,她的男人,还有一段隐隐约约记不起详细人和事的童年记忆。
“南宛,前男友有什么好的,你应该找一个现男友。”莫夕扑过来搂住她的肩膀,半是八卦半是关心道:“我记得有个男人经常给你打电话是不是?他是谁啊?是不是另外追你的人?我说,你怎么老是对过去念念不忘呢?你应该抛弃过去开始一段全新的恋情!”
专注单身狗二十二年的莫夕讲解起恋情安抚来也是没有任何的说服力。
南宛拂开她的手耸了一下肩,抱起书本和背包离开图书馆。
出图书馆正好四点过半,她的手机正确无误地响了起来。
没等她接电话,莫夕就从后面追上来扯着嗓子喊:“是吧是吧,南宛,我就说吧,那个男人又打电话了吧,我说你就高冷吧,高冷到最后小心自己成大龄剩女了!”
那个男人是姜斐然。
她来麦吉尔大学后姜斐然每天准时打两个电话给她,一个是早上七点半,一个是下午四点半。
半年来,他的这个习惯从未间断过。
南宛跟他说过很多次,她在这边很好,不用每天都给她打两个问候电话。
但是姜斐然很执意。
他用这种雷打不动的习惯强势闯入她的生活,试图消淡薄黎在她心里的地位。
南宛只能无奈苦笑。
眼下,她接通了电话,姜斐然带着淡淡咳嗽的声音传了过来:“阿宛。”
南宛沉默。
姜斐然笑着说:“你在学校吗?”
“是。”南宛轻轻叹了一口气。
姜斐然的声音愈发温柔了,“阿宛,我在蒙特利尔。”
南宛愣了愣,下意识抬眼朝校门的方向望了过去。
“你……怎么会过来?”
“我来办点事,顺道看看你。”
“你在哪里?”
“你校门口。”
南宛沉默了一下,沉声唤:“姜斐然。”
“阿宛,我知道。”姜斐然快速截断她的话,轻轻咳嗽,“我都知道,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只是想见一见你,半年过去了,我只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时隔半年,她不提薄黎,他也不提薄黎。
他们知道,一旦提及了,有些好不容易维持的东西会变掉。
姜斐然坐在校门口停着的一辆黑色宾利车里,依旧穿着白衬衣,眉眼清秀孱弱,面色隐有苍白,透出显而易见的病态。
他见南宛出校门,立即降下后车窗朝她招了招手。
南宛走过来,隔着车窗打量了他一下,“你等一下要去哪里?”
“你要去哪里?”
“我去吃饭,然后回宿舍看书。”
“那我陪着你。”姜斐然当即下车,这半年来,他的身子似乎越来越不行了。
一落地,他便连声咳嗽,主驾上的黑衣司机连忙下车扶住他,“三少爷,您的身体……”
“不碍事。”他推开他的手,朝南宛走了一步,“我陪阿宛吃饭散步,你先回去吧。”
南宛看着他的脸,突然觉得于心不忍。
他的顽疾是天生的,治不好,而且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病得越来严重。
这样子的病公子根本不适合四处奔波和长期走动。
可他为了她愿意远渡重洋来到加拿大,并弃车陪她走路散步。
她身后也笑得灿烂,眉眼一弯,像是惊艳了全世界,也惊艳了小小年纪的她。
她朝他伸出手,想要叫他的名字,但一张口,面前的白衣少年突然消失了。
她慌张地转头寻找,张着嘴死命叫唤,少年都没有出现。
滴答。
有粘稠的液体忽然落在了她的脸上。
她伸手一摸,突然看到了血,漫天漫地的血像烟雾似的一下子遮住了她的眼睛。
浓重的血腥味刺激得她浑身颤抖,几欲作呕。
她不住地往后倒退,倒退,倒退,却猛地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等她再醒过来,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二十一岁的小姑娘,她站在南家的大门前,渴望走进一个新家,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于是,她成了南家的二小姐,却是不受宠的,父母要把她卖到沈家换取利益。
再然后,她认识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狂妄嚣张残忍的男人。
第一次见面,他踹她:“上了爷的车还敢狂?给老子滚下去!”
第二次见面,他推她:“人叫你嫁你就嫁,那人叫你死,你死不死?”
第三次见面,他骂她:“你是猪脑子吗?跟老子订婚比跟那沈胖子在一起强太多了!”
他的手段,坑蒙拐骗,强取豪夺,刻薄死人不偿命!
但是就是这个处处戳她心窝的毒舌男人在最后成了她唯一的归宿。
他温柔地拥抱她,亲吻她,告诉她他是一个好人,在她无家可归后给了她一个家,在她危难时替她挡下一切责任,在他坐牢时又怕连累她而与她解除了婚约……
“我一直都知道,我的阿宛是一个好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愿意用一颗善良的心来笑看这个世界。”
“我从来没有后悔曾经做下过的一切,因为我守住了一个干净纯洁的阿宛,你还是当年那个坚强善良的阿宛。”
鼻息浓重的沙哑的男人声音一遍遍回响在她耳边,她突然觉得很怀念,抿唇微笑,轻轻呢喃:“薄黎。”
“这里不是巴黎,这里是蒙特利尔。”一个女孩的声音一本正经地插入了她的梦境里。
南宛一惊而醒。
暖春的阳光肆无忌惮洒落图书馆,明亮得让她的眼睛眯了起来。
一恍惚,她感觉到了恍若隔世的迷离感。
有那么一刹那,看到窗外明亮的光景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又身在何处。
直到一根白嫩的手指头戳了过来,她才猛然醒悟过来。
她是南宛,她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
距离她出国已经整整半年,也距离她离开薄黎整整半年。
半年,真的恍如隔世。
她转头看向坐在她身边自习的华人女孩,“莫夕,现在几点了?”
莫夕是个短发漂亮的爽朗女生,与她同等年岁,也是同一届同学,是当初医科大挑选来做交换生的二十个学生之一。
“四点二十分了。”莫夕指着手表惊疑地说,“南宛,你以前午睡一向很准时,半个小时就自己醒过来,今天怎么回事,多睡了二十分钟,我叫了你三次都没叫醒。”
“可能……太累了。”
“你是不是做梦了?做了一个很好的梦?”莫夕凑过去一脸贼笑,“你笑得很开心,一定是梦到在国内的前男友了是不是?”
没等南宛回答,她又马上换了一副哀愁的表情,抱怨道:“我拜托你啊南宛,你不要每次睡觉都梦到巴黎好不好,每次说梦话都反复说到巴黎,成天巴黎巴黎的,咱们这儿是蒙特利尔,你好歹是这儿的交换生,你要爱这个城市!”
南宛笑笑,第一次解释:“不是巴黎,是薄黎。”
“薄黎?是什么?”
“薄黎是一个人的名字。”南宛直起身来,推开面前的解剖学图解,翻开一本笔记本,拿笔在上面刷刷地写了两个字。
薄黎。
一笔一划,都用心极了。
莫夕惊讶,“他是你的谁?你怎么做梦都想着他?”
“他就是我在国内的前男友。”
“原来如此!那你刚才做梦是又梦到他了吗?”
“我梦到了一段尘封的过往。”
她的过往,她的男人,还有一段隐隐约约记不起详细人和事的童年记忆。
“南宛,前男友有什么好的,你应该找一个现男友。”莫夕扑过来搂住她的肩膀,半是八卦半是关心道:“我记得有个男人经常给你打电话是不是?他是谁啊?是不是另外追你的人?我说,你怎么老是对过去念念不忘呢?你应该抛弃过去开始一段全新的恋情!”
专注单身狗二十二年的莫夕讲解起恋情安抚来也是没有任何的说服力。
南宛拂开她的手耸了一下肩,抱起书本和背包离开图书馆。
出图书馆正好四点过半,她的手机正确无误地响了起来。
没等她接电话,莫夕就从后面追上来扯着嗓子喊:“是吧是吧,南宛,我就说吧,那个男人又打电话了吧,我说你就高冷吧,高冷到最后小心自己成大龄剩女了!”
那个男人是姜斐然。
她来麦吉尔大学后姜斐然每天准时打两个电话给她,一个是早上七点半,一个是下午四点半。
半年来,他的这个习惯从未间断过。
南宛跟他说过很多次,她在这边很好,不用每天都给她打两个问候电话。
但是姜斐然很执意。
他用这种雷打不动的习惯强势闯入她的生活,试图消淡薄黎在她心里的地位。
南宛只能无奈苦笑。
眼下,她接通了电话,姜斐然带着淡淡咳嗽的声音传了过来:“阿宛。”
南宛沉默。
姜斐然笑着说:“你在学校吗?”
“是。”南宛轻轻叹了一口气。
姜斐然的声音愈发温柔了,“阿宛,我在蒙特利尔。”
南宛愣了愣,下意识抬眼朝校门的方向望了过去。
“你……怎么会过来?”
“我来办点事,顺道看看你。”
“你在哪里?”
“你校门口。”
南宛沉默了一下,沉声唤:“姜斐然。”
“阿宛,我知道。”姜斐然快速截断她的话,轻轻咳嗽,“我都知道,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只是想见一见你,半年过去了,我只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时隔半年,她不提薄黎,他也不提薄黎。
他们知道,一旦提及了,有些好不容易维持的东西会变掉。
姜斐然坐在校门口停着的一辆黑色宾利车里,依旧穿着白衬衣,眉眼清秀孱弱,面色隐有苍白,透出显而易见的病态。
他见南宛出校门,立即降下后车窗朝她招了招手。
南宛走过来,隔着车窗打量了他一下,“你等一下要去哪里?”
“你要去哪里?”
“我去吃饭,然后回宿舍看书。”
“那我陪着你。”姜斐然当即下车,这半年来,他的身子似乎越来越不行了。
一落地,他便连声咳嗽,主驾上的黑衣司机连忙下车扶住他,“三少爷,您的身体……”
“不碍事。”他推开他的手,朝南宛走了一步,“我陪阿宛吃饭散步,你先回去吧。”
南宛看着他的脸,突然觉得于心不忍。
他的顽疾是天生的,治不好,而且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病得越来严重。
这样子的病公子根本不适合四处奔波和长期走动。
可他为了她愿意远渡重洋来到加拿大,并弃车陪她走路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