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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防,所以说话都尽量少用字儿,免得叫任秋玲钻了空子。
这一天发生的事儿挺多,任秋玲好不容易才坐到电脑桌前,打开了尘封已久的卷宗——其实尘封已久是个形容词儿,并不是案卷在电脑里还蒙了尘,任秋玲的电脑屏幕上也没有沾灰,就表示个时间很久没人搭理的意思。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天空灰蒙蒙的,狂风怒号。
供电局计量所4-414号职工宿舍。
门半开着,一个小女孩从门里伸出半个脑袋,偷偷的向外张望。只看了一眼,她立即缩回头去,像大人一样发出沉重的叹息声:“唉!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啊?”看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五点半。
小女孩想了想:“要是爸爸回来看到我正在做作业,他一定会夸我懂事的。”她开心的走回到自己的小桌子前,认真地做起作业来。
现在可以看清,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剪着齐耳的短发,穿着黑色的外衣和白色的小裙子。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像样的家俱,但是这个小姑娘穿得非常干净整齐,可以看出父母很爱她。
屋里光线一暗,一个黑影从开着的门溜了进来。
“叔叔,你找我爸爸吗?”小女孩并没有感觉到死亡的到来,她细声细气的问。
“嗯嗯,我随便看看。”黑影说。
“你等会儿啊,我给你倒杯水。”
小女孩起身,双手捧了个玻璃杯放到黑影面前的饭桌上,然后吃力的抱起热水瓶,往杯里加满开水。
“叔叔你喝着水等一会儿吧!我爸爸就要下班了。”
“嗯嗯,好的!”一只手拿起了水杯,房间里响起了喝水的声音。
小女孩再次坐到自己的矮桌前,认真的在作业本上写着生字。
黑影大口的喝着水,发出很响亮的吞咽的声音。
小女孩不满的扭头看了一眼,觉得这个叔叔打扰自己做作业了。
黑影几口喝完了杯里的水,发出粗重如野兽一般的呼吸声。
小女孩满怀同情的看着黑影,“叔叔,你是不是生病了?”
“叔叔生病了,”黑影的呼吸声越来越激烈,“叔叔的病只有你能治!”
“啊——”一声女孩的尖叫,被狂风撕碎揉烂,最后一点渣都不剩。
小女孩的小小尸体在衣橱里被找到,脖子上缠着一条牛皮带,她是被勒死的。
这一件案子,它有很多特别之处。这是第一次表明凶手与受害者有过交谈的案子,通过水杯上的指纹,警方能够判断受害者小女孩给凶手倒了一杯水,所以很可能有过交谈。而之前的案子,凶手似乎是一进门就开始残忍的杀害受害者,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示凶手与受害者之间有过交流。
在卷宗上记录的案发时间为六时许。这里有个细节是一般人没有注意到的:所谓的案发时间,是警方专用的名词,它的含义是案件“发现”的时间;但是外行会把这个时间当成是案件“发生”的时间。比如说同系列的九八点一一六大案,这个九八点一一六指的是九八年一月十六日发现的死者。经过法医鉴定,该案死者死亡的时间是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发现小女孩的尸体是下午六时许,所以案件发生的时间当然要早一些。
凶手之前犯的四起案子,都在案发现场表现出某种优越感,似乎他所杀的人是罪有应得一样,他从容不迫的杀了人,洗了手,也许还换了沾满血迹的衣服,然后离开现场。只有九八点七三零大案,凶手表现出了羞愧,把尸体藏在了衣橱里。
任秋玲相信,这起案件之后,凶手的行为模式会产生一定的变化。
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八八年五月,之后间隔了六年时间,直到九四年七月才犯下第二起案子。到了九八年,是他作案的高峰期,他一共犯下三起案子。
七三零大案之后的两起案子,都发生在感恩节前后。分别是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凶杀案,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的大案。两起案件的受害者身份都是紫铜公司职工或者是职工家属,同以前发生的案件受害者一致。凶手表现得更加凶残,两起案件中他都割取了受害者的身体器官做为自己的战利品。
在七三零大案中,凶手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邪恶本质,他发现自己受到一种幻想的驱使,不可救药的想杀人。因为无论如何,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也是无罪的。他不能把他强加在别的美丽姑娘身上的罪名安到这个小女孩的头上。
凶手会把什么罪名强加到那些受害者头上呢?他为什么会在犯罪现场表现出优越感呢?
如果对中国社会足够的了解,其实不难猜到。
但是,这仅仅是推理,任秋玲的推理需要证据支持。通过仔细的研究卷宗,任秋玲发现,那些证据一直就摆在那儿。
现在,她可以肯定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得不防,所以说话都尽量少用字儿,免得叫任秋玲钻了空子。
这一天发生的事儿挺多,任秋玲好不容易才坐到电脑桌前,打开了尘封已久的卷宗——其实尘封已久是个形容词儿,并不是案卷在电脑里还蒙了尘,任秋玲的电脑屏幕上也没有沾灰,就表示个时间很久没人搭理的意思。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天空灰蒙蒙的,狂风怒号。
供电局计量所4-414号职工宿舍。
门半开着,一个小女孩从门里伸出半个脑袋,偷偷的向外张望。只看了一眼,她立即缩回头去,像大人一样发出沉重的叹息声:“唉!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啊?”看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五点半。
小女孩想了想:“要是爸爸回来看到我正在做作业,他一定会夸我懂事的。”她开心的走回到自己的小桌子前,认真地做起作业来。
现在可以看清,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剪着齐耳的短发,穿着黑色的外衣和白色的小裙子。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像样的家俱,但是这个小姑娘穿得非常干净整齐,可以看出父母很爱她。
屋里光线一暗,一个黑影从开着的门溜了进来。
“叔叔,你找我爸爸吗?”小女孩并没有感觉到死亡的到来,她细声细气的问。
“嗯嗯,我随便看看。”黑影说。
“你等会儿啊,我给你倒杯水。”
小女孩起身,双手捧了个玻璃杯放到黑影面前的饭桌上,然后吃力的抱起热水瓶,往杯里加满开水。
“叔叔你喝着水等一会儿吧!我爸爸就要下班了。”
“嗯嗯,好的!”一只手拿起了水杯,房间里响起了喝水的声音。
小女孩再次坐到自己的矮桌前,认真的在作业本上写着生字。
黑影大口的喝着水,发出很响亮的吞咽的声音。
小女孩不满的扭头看了一眼,觉得这个叔叔打扰自己做作业了。
黑影几口喝完了杯里的水,发出粗重如野兽一般的呼吸声。
小女孩满怀同情的看着黑影,“叔叔,你是不是生病了?”
“叔叔生病了,”黑影的呼吸声越来越激烈,“叔叔的病只有你能治!”
“啊——”一声女孩的尖叫,被狂风撕碎揉烂,最后一点渣都不剩。
小女孩的小小尸体在衣橱里被找到,脖子上缠着一条牛皮带,她是被勒死的。
这一件案子,它有很多特别之处。这是第一次表明凶手与受害者有过交谈的案子,通过水杯上的指纹,警方能够判断受害者小女孩给凶手倒了一杯水,所以很可能有过交谈。而之前的案子,凶手似乎是一进门就开始残忍的杀害受害者,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示凶手与受害者之间有过交流。
在卷宗上记录的案发时间为六时许。这里有个细节是一般人没有注意到的:所谓的案发时间,是警方专用的名词,它的含义是案件“发现”的时间;但是外行会把这个时间当成是案件“发生”的时间。比如说同系列的九八点一一六大案,这个九八点一一六指的是九八年一月十六日发现的死者。经过法医鉴定,该案死者死亡的时间是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发现小女孩的尸体是下午六时许,所以案件发生的时间当然要早一些。
凶手之前犯的四起案子,都在案发现场表现出某种优越感,似乎他所杀的人是罪有应得一样,他从容不迫的杀了人,洗了手,也许还换了沾满血迹的衣服,然后离开现场。只有九八点七三零大案,凶手表现出了羞愧,把尸体藏在了衣橱里。
任秋玲相信,这起案件之后,凶手的行为模式会产生一定的变化。
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八八年五月,之后间隔了六年时间,直到九四年七月才犯下第二起案子。到了九八年,是他作案的高峰期,他一共犯下三起案子。
七三零大案之后的两起案子,都发生在感恩节前后。分别是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凶杀案,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的大案。两起案件的受害者身份都是紫铜公司职工或者是职工家属,同以前发生的案件受害者一致。凶手表现得更加凶残,两起案件中他都割取了受害者的身体器官做为自己的战利品。
在七三零大案中,凶手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邪恶本质,他发现自己受到一种幻想的驱使,不可救药的想杀人。因为无论如何,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也是无罪的。他不能把他强加在别的美丽姑娘身上的罪名安到这个小女孩的头上。
凶手会把什么罪名强加到那些受害者头上呢?他为什么会在犯罪现场表现出优越感呢?
如果对中国社会足够的了解,其实不难猜到。
但是,这仅仅是推理,任秋玲的推理需要证据支持。通过仔细的研究卷宗,任秋玲发现,那些证据一直就摆在那儿。
现在,她可以肯定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